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的意见

为进一步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深化“平安*”创建活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我乡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上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县综治委《关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意见》的精神,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3月10日——3月25日在全乡范围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平安*”为目标,以落实责任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化解矛盾纠纷、宣传社会主义法制为主要内容,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宣传月活动的领导,建立并完善乡村两级创建活动组织机构。乡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副组长,全体班子成员、各片长、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综治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各村、单位明确分工,成立以村党支部书记、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专人负责,加强督查和指导,层层抓落实,确保宣传月活动有序进行。

三、宣传内容

(一)宣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四川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以及国务院《信访条例》等综合治理方面的政策法规。增强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自觉性,进一步加深对抓综治、保稳定、保发展重要性的认识。

(二)宣传县委、县政府建设“平安*县”的总体部署、目标、意义和要求,宣传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2009年*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的内容,推进综治领导责任制的落实,促使各村各单位领导切实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三)宣传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村(单位)”活动的主要内容和各单位在平安创建工作中的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创建平安活动氛围;宣传广大群众见义勇为、敢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先进事迹和好人好事,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宣传预防和减少各类违法犯罪,尤其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盗窃犯罪以及预防火灾、交通等事故的好的做法

(四)宣传宪法、刑法、消防法、民法、治安管理公约、刑事诉讼法、环境保护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条例、交通法规、消费者保护法、电力设施、村规民约等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的防范意思,扫除“黄赌毒”等不良社会现象

四、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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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将宣传月活动与当前农村开展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尤其要与备耕生产、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科技、文化、卫生”三下村活动结合起来进行,增强针对性。

4.要加大督查力度,每周都要将“宣传月”的活动情况作一小结,对行动迟缓和未按要求开展的一定要督查并落实到位

5.各村至少要召开一次综治工作会议;张贴标语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