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社会治安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同时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效地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保护我乡广大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既为促进先进生产力的发展和繁荣文化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又为实现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提供有利有力的保障,更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关系到党委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关系到我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我乡本届党代会、人大会报告中承诺的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全面落实。各党支部、村委会,乡直机关各单位都要充分认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乡直机关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担负起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紧紧围绕我乡工作大局,扎扎实实地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把有效措施落实到实处。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重要议程,列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中,拿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常抓不懈,持之以恒。要定期听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业务同志的汇报,帮助解决他们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大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队伍建设,完善综治委、调解委、治保委、综治办、治安巡逻、帮教小组、普法小组等组织,要加强综治阵地的建设,完善综治制度;要加强综治业务培训,全面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要把综治工作列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经费要予以保证。

二、坚持严打,强化措施

“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从源头上治理是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方针。要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重在防范,重在治本。在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坚持“稳、准、狠”的原则,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整治不安定的区域和单位,解决突出的治安问题。派出所、司法服务所要密切配合,各尽其职,各负其责,把“严打”落实到各个执法环节,发挥执法部门合力作用,把集中打击、专项整治和教育帮助紧密结合起来。要重点打击有组织犯罪和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打击破坏经济秩序的欺行霸市者和带有帮派性质的流氓恶势力;打击“法轮功”等其他邪教组织的非法聚会行为。

2、认真开展“十户联防”。根据本村自然村人群居住自然条件和各单位实际,因地制宜将每10–20户左右和一个单位分别划分为一个治安联防自治小区。每个小区产生一名组长,配一套值勤器具,每个小区内贴一张轮流值班表,小区成员都有值勤义务,因责任心不强造成丢失,有赔偿的责任。村两委认真值班并负责督查十户联防落实情况。

3、加强督查力度。督查工作由乡综治办具体组织实施,综治办对各成员单位排班查岗,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每次督查都要主动与乡当班值班综治委成员取得联系,并及时通报。对各村、各单位和治安岗亭在督查中若发现擅自脱离岗位,并因此造成治安等案件发生的,将严厉追究当班者的责任。

4、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了解群众关注的治安难点、热点问题,及时发现和掌握本辖区、本单位的矛盾纠纷,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妥善处理,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矛盾纠纷激化或群体性事件。要充分发挥信访、人民调解等组织的作用,明确责任,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把这项工作纳入经常化、规范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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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奖惩严明,确保综治各项措施的落实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要建立健全落实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要把各党支部、村委会、乡直机关各单位领导干部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实绩,列入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升降奖惩的重要依据。

对在综合治理工作中做出成绩的给予物质、精神奖励,对敷衍塞责造成事故的坚决予以处罚。对辖区内因值勤联防不到位、自己防范措施不得力而发生失盗、偷盗案件的,严格按“三三四制”进行责任赔偿,既村队督查人员、当班值勤人员各赔偿30%、失主承担40%的赔偿责任;在乡督查中,村无队干部带队巡逻值班的,当班督查人员每人处罚50元;综治成员单位不能主动认真完成督查任务的,在通报批评的同时,不能被评为先进单位、优秀站所。呈报业务部门先进单位和个人的,乡综治办不予签字。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要做到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组。各责任单位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碰到有事情发生,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调处化解,不避讳,不躲让。凡有矛盾纠纷出现,首先应由村级调委会、治保会介入其中并调处。调处成功的,及时上报调处材料。调处不成功的,也要形成文字处理意见上报乡综治办,再由乡综治办出面调解。各村、乡直机关单位要层层抓落实,一级抓一级,切实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落实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