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调研报告
当前,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程过半,已经到了一个越进越难、不进则退的关键时期。为全面掌握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际情况,找准当前专项斗争实际情况,找准当前专项斗争存在的突出问题。年初以来,先后调研走访了x个政法部门和乡镇街道、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与镇村干部谈话、走访群众、查阅资料、案件核查等,并有针对性派出暗访组、核查组深入xx等地与举报人进行了面对面接触,深入分析当前专项斗争面临的新形势、存在的新问题,研究破解难题、推动补齐短板。
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全市上下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把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雷霆手段向黑恶势力发起凌厉攻势。截至xx月xx日,全市打掉涉黑涉恶犯罪组织xx个,其中,涉黑组织x个、恶势力集团犯罪x个、涉恶犯罪团伙xx个,破获刑事案件xxx起,刑拘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xxx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x亿元;起诉xx件xxx人;判决xx起xxx人;给予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人员党纪政务处分xxx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xx人。通过开展专项斗争,沉重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切实彰显了法治权威、扫出了郎朗乾坤,改善了政治生态、净化了党风政风,提升了治理水平、优化了营商环境,回应了群众关切、赢得了百姓信赖。近两年的实践证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英明果断,充分体现了对治国安邦的战略谋划、对人民福祉的深情关切。专项斗争带动我市社会治安持续改善,严重暴力犯罪和侵财案件发案率分别下降xx.x%和xx.x%,是近年来最好水平。
二、五个方面问题需引起高度重视
我们在调研中也发现,当前专项斗争依然存在诸多问题和短板,亟待研究解决。
(一)政治站位、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一是对专项斗争的长期性认识不足,特别是中央督导结束后,有的地方和部门满足于现有成绩,劲头有所松懈,出现小胜即满、提前交卷情绪。二是对专项斗争的复杂性研判不足,有的地方和部门看不清黑恶势力隐身变色、躲避锋芒、潜藏蛰伏的新动向,对涉黑涉恶问题领域“金融化”、实施手法“网络化”、组织结构“隐蔽化”、犯罪手段“软暴力化”等新特点,研究掌握得还不够深入,工作缺乏前瞻性、预见性、主动性。三是对专项斗争的艰巨性准备不足,有的基层干部和政法干警存在消极畏难情绪,斗争精神有所减弱,出现黑恶势力案件“办多了伤人伤己,办少了难显业绩”的矛盾心理,认为剩下的“硬骨头”很难啃动,想就此打住,偃旗息鼓。
(二)扩线深挖、穷追猛打还不够有力。一是在线索核查上浪费大量人力物力,目前,我市共受理各类线索xxxx条,去掉重复仅剩xxxx条,转化为有效线索的为xxx条,查实的仅为xxx条,占线索总数的x.x%,造成了大量警力、财力的浪费,也影响了一定办案质效。二是在打早打小上力度不够,有的地方对涉黑涉恶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政治警觉不高,没有做到防微杜渐、露头就打。如,xx县xx等涉黑涉恶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近十余年,始终没有受到严厉打击和应有惩治。三是在新兴领域上聚焦不准,有的地方没有把互联网金融、网络自媒体等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纳入易滋生黑恶势力犯罪的重点领域,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给“套路贷”、虚假诉讼敲诈等新型涉黑涉恶犯罪滋生蔓延提供了空间。如,全市侦办的涉黑涉恶案件中,涉及“套路贷”的案件占xx%。
(三)法律运用、政策把握还不够精准。一是执法思想尚未完全统一,一些基层办案单位对“两高两部”意见前出台的政策法律依据掌握不准,对“打黑”与“扫黑”区别理解不深,在侦查、起诉、审判过程中,对案件定性、法律适用、证据标准等问题的把握存在分歧。“两高两部”的意见出台后,才让大家找到遵循,特别是近期中央发的x个文件,才推动我市涉黑涉恶案件全部进入司法程序。二是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运用不够灵活,有的基层办案单位没有根据犯罪分子的罪行轻重、恶性大小、地位作用等依法确定刑罚。如,xx强迫未成年人卖淫、强奸犯罪团伙xx人,情节特别恶劣,强迫未成年学生卖淫xxx多次,没被定为恶势力,后经xx市政法专家联席会确定为恶势力集团,予以纠正。三是涉案资产处置难操作,这次扫黑除恶在“打财断血”过程中出了不少新情况,跨地区、时间长,形成黑恶资产时间难断定。如,xx涉黑案,涉及资产x个多亿,一方面打财断血应没收,另一方面涉及民营企业就业xxx多人,还需保稳定,促民营发展,目前市公检法与财政、国有资产部门正在研究处置办法。
(四)深挖彻查、打“伞”破“网”还不够彻底。一是线索查办进度还不够快,虽然一段时期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都组织优秀力量全力查办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相关问题线索,但距离xx的要求还有差距。截至目前,中央督导组移交我市线索仍有x件正在调查中,尚未办理完毕。二是通报曝光力度还不够大,由于涉黑涉恶案件敏感度、关注度都比较高,导致在通报曝光方面比较谨慎,在一些内部交流材料中对相关案件进行通报、剖析比较多,对外公开曝光较少,在营造“不敢”氛围上还需着重发力。
(五)基层组织建设、行业日常监管还不够着实。一是“一案一整治”还需进一步深化,有的行业监管部门主体责任不清、履职尽责不够、监管工作不力,对超范围经营和隐蔽性、机动性较强的新型违法犯罪缺乏有效监管。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执法依据、手段不足,管理对象仅为履行正规手续经营的公司,大量违规注册、未登记备案或者超范围经营放贷业务的公司监管缺失。这是一个全国性问题,这次中央扫黑险恶督导“回头看”xx组组长介绍,他们已经将此问题反映给中央领导,明确批示正在研究解决。二是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不深入,有的地方政治敏锐性不够,对基层政治生态遭到破坏的严重性认识不深,“一村一策”整改力度不够,没有及时做到打掉一个、重建一个、巩固一个,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的获得感不强。
三、以决战决胜担当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在“深挖根治”的攻坚阶段,我们将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的责任担当,不断把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特别是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以整改落实为抓手,坚持以“破案攻坚”开路、以“打伞破网”断根、以“打财断血”绝后、以“问题整改”提质,持续掀起强大攻势,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新的更大战果。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四要精准认定问责追责标准。问责是手段,负责才是目的。要通过追责问责,约束不作为、整治乱作为,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为专项斗争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要进一步明确问责追责原则,对于历史问题,特别是“两高两部”办理“套路贷”、“软暴力”两个意见出台前,各地一般以民间借贷纠纷来处理相关问题、没有认定为黑恶犯罪的情况,要按照不溯及既往原则妥善处理,划定时段、厘清边界,决不能“一刀切”简单处理。要进一步明确问责追责情形,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正确区分失误与失职、敢为与乱为、为公与为私的界限,坚决避免问责泛化,让敢作敢为的扫黑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要进一步明确问责追责尺度,严格执行党纪党规,不片面强调问责的人数要多、范围要大、级别要高、处理要重,让被问责同志不仅口服、而且心服。
五要高度重视维护政法干警良好形象。政法干警维护的是公平正义、体现的是法治权威。既要持续正风肃纪、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也要保护好干警干事创业激情,最大限度地激发队伍正能量。要从政权建设的高度维护执法权威,依纪依法慎重处理对扫黑除恶政法干警的举报,严防黑恶势力干扰办案、泄愤报复。定期集中展示政法干警英雄事迹,努力引导形成扬善惩恶、扶正祛邪的良好社会风气。要从感同身受的角度保护干警合法权益,健全扫黑除恶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保护机制,坚决保护办案民警正当执法司法权益。要从对历史负责的态度严把案件质量,全面实行涉黑涉恶案件检法机关提前介入机制,定期开展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研判会商,用好法律政策专家人才开展多轮案件质量评查,坚决防止发生冤假错案,严防多年后“扫黑英雄”因案件质量问题被终身追责。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紧紧围绕“一年打击遏制、二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长治”的工作要求,以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为新契机,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忠诚履职担当,推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战果,坚决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的全面胜利,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