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个人述职述廉述德报告

根据市纪委的要求,现将本人近三年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执行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落实作风建设情况以及个人存在的不足和整改措施等四个方面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近年来,我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要求,带头遵守廉洁从政规定,全力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认真抓好学习。强化党章党规学习,先后研读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多个党纪条规,参加集中学习36次,撰写心得笔记1.5万余字。通过学习,增强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增强党性观念,有力筑牢了思想防线。

二是严格落实责任。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切实担负起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自觉的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在市公安局担任“三实办”主任和市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副书记期间,能够做到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分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对涉及到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都能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全面推行廉政谈话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规范行为、严抓管控、统一思想。坚持每月组织分管部门工作人员学习廉政规定,经常教育干部职工严守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酗酒、不赌博。积极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关注下属的八小时之外,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的有关规定,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大力倡导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三是自觉遵守规定。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来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能做的,自己首先不去做。做到出差轻车简从,住宿按规定结算,用餐依标准执行。不向办案单位乱打招呼干扰办案,不搞以权谋私。从没有搞过公费旅游,不乱花公家一分钱,从没有违规收受红包礼金,没有违规占有住房情况,办公用房也符合标准,没有逾越红线底线。在工作上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严守各项秘密,在生活上,不铺张浪费,作风正派,不聚众赌博。慎重交友,不进入娱乐场所,看健康书籍、报纸、影视,保持情趣健康。

二、执行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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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坚定政治信仰。始终坚持对共产主义的信仰,始终坚定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不懈的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坚决维护党和人民利益,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提升定力、抵制诱惑。

二是践行忠诚担当。始终把忠诚融入血液、浸入骨髓,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懈奋斗。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保持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解放思想、事实求是。始终坚持身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为党分忧、为党担责,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努力在担当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三是严守清廉底线。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严格遵守党的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淡泊名利,洁身自好,坚决不收受红包礼品,坚决不经商办企业,坚决不搞以权谋私,时刻谨记习近平总书记“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别来当官”的告诫,时刻保持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时刻保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的约束,坚决做一个干干净净的人,做一个守住底线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