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生态现状改善政策建议
摘要。农村金融生态是指涉农金融机构运行的外部环境,但当前农村金融生态尚不尽如人意。有必要分析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的缺陷,并提出建设农村金融生态的政策建议,以促进农村经济与金融良性互动发展,进而更好地推动新农村建设。
关键词:农村金融生态;农村经济;问题;政策建议
一、当前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
1.农村经济基础薄弱。近年来,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支农惠农的重大政策,各地区、各部门切实加强“三农”工作,农村经济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但当前农村经济依然是基础薄弱、面临问题多。表现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不足,据统计,2005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8604亿元,其中农业和农村投资14331亿元,仅占16.2%;农村人口多,2005年末全国总人口为13.07亿人,其中乡村人口为7.45万人,占57%;农业经济发展缓慢,2005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18.23万亿元,比上年增长9.9%,其中,农业增加值2.27万亿元,增长5.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农民收入水平低,城乡收入差距呈扩大趋势,“十五”时期城乡收入之比呈扩大趋势,2005年城乡收入之比高达3.22:1。
2.农村金融法律环境不完善。当前与农村金融有关的法律、执法、守法尚不尽如人意,主要表现为:有些县乡政府的法制意识不强,存在行政干预法律、以权代法的现象,执法效率低下;执法部门尚未能主动介入调查农村贷款欺诈行为、恶意逃债和赖债行为,运用法律手段遏制和制裁金融诈骗和逃债行为的力度不够,金融案件的执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农贷企业的诚信意识和贷款农户的金融风险意识比较淡薄,缺乏金融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影响其守法的程度;我国现行的《破产法》未赋予债权人主动申请将债务人破产清偿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对债务人的约束力,另外,企业破产清算程序也不甚规范,以及《个人破产法》缺失,均不利于尊重和维护金融债权。
3.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很不完善。人的文化素质是影响其诚信理念和认识度的一个重要因素。由于缺乏受教育的机会,目前我国4.9亿多农村劳动力中,高中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12%,小学及小学以下的占38%,文盲半文盲占7%。从总体上看,农民文化素质不高,一定程度影响其守信度。从全国看,农村诚信教育和宣传工作滞后,社会信用文化缺失,农村企业和农户的诚信意识、金融风险意识比较薄弱,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远未形成。农村社会征信系统建设和征信业发展缓慢,缺乏一个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金融企业难以获取客户的真实信用状况作出准确的信贷决策。在农村,逃债、躲债和赖债的现象还比较严重,但失信惩罚机制尚未有效建立,缺乏对债务人违约的制约。
4.农村金融市场残缺不全。与大中城市金融市场相比,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存在较多问题,现状不容乐观。表现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上世纪末,各国有商业银行从管理和效率角度出发,逐步收缩农村阵地,一方面撤销乡村地区的业务网点,另一方面大幅度上收信贷权限,而专营农副产品收购资金贷款的农业政策性银行近年来也呈萎缩趋势,业务空间日益狭小,从1999年开始,农村信用社成了乡村地区惟一的农村金融机构和支持“三农”发展的金融服务供给主体;市场供求不平衡,包括总量供求不平衡和结构不合理,总量上,一方面,全国金融机构全部贷款余额中,农业贷款余额和乡镇企业贷款余额的占比自1997年来呈下降趋势,目前分别仅占5%左右,难以满足农村金融需求,另一方面,每年农村资金通过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等渠道外流达三千亿元以上,结构上,生产性贷款多,消费性贷款少,短期贷款较多,中长期贷款基本没有;市场不完整、金融品种单一,基本只有农村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保险市场极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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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3.加大农村的财政投入。财政是农村金融生态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支撑。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财政实力的增强,“十五”期间,国家财政以每年17%的增长率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农村道路、运输等基本农业设施建设,农村文化、教育、科技等社会事业,农村农田水利建设、土地治理等农业生产条件均有很大改善,农村金融生态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但由于财力限制,加上长期以来我国财政工作的着力点在城市,财政支农投入仍然偏低,农村仍面临公共产品普遍短缺问题,农村金融生态仍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严重制约了新农村发展。据统计,2005年财政支农资金仅占财政总支出的8%,而农业gdp占到13%,差5个百分点。在新农村建设的形势下,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的三农政策,加大对“三农”的投入,让公共财政覆盖农村。具体做法:财政资源配置要适度倾斜,如财政支农资金占比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那么未来五年内财政支农资金的比重将等于或高于农业gdp的比重;各级政府土地出让收益不低于20%投向农村;国债资金和基本建设资金用于农村的比重未来五年内每年提高两个百分点。
4.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环境是农村金融生态的最直接体现。当前,应从诚信宣传、培育农村市场主体、征信系统建设、规范征信机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等方面人手,全面建设农村社会信用体系。政府和金融机构应健全信用文化,广泛开展诚信宣传,强化农户诚信教育,培育农户的信用道德和信用精神,提高农户的信用素质。政府采用补助的形式开展对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素养和职业技能培训,强化新型农民整体素质。深化农村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完善内部治理制度,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使企业真正成为合格的农村市场主体。加快建设和健全企业和个人的征信系统,加快征信立法,实现银行、政府、执法部门间的社会信用信息数据互连互通,提高社会信用信息的共享程度。运用法律、制度、行政和经济手段,健全信息披露制度,规范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信评估等征信机构,提升其公信力。开展信用创建、信用监管和评选活动,涉农金融机构优先满足信用户、信用企业、信用村镇的金融需求。同时,强化对失信企业和个人的道德惩戒、法律约束、行政处罚和经济制裁。
5.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金融机构始终是农村金融生态的建设者和支持者。在优化农村金融生态过程中,改革创新是增强金融服务功能,强化金融支农能力的必然之路。始于2003年的新一轮农村信用社改革,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成效。当前,继续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明晰产权,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使其真正成为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现代金融企业。合理配置农村金融资源,建立农村外流资金回流机制。中央银行应规定国有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机构在县以下吸收的农村存款转存给农村信用社,或全额上存中央银行,再由中央银行向农村信用社发放再贷款。培育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目前,农村信用社仍是农村金融市场中惟一的供给主体,金融产品限于传统存贷款,既不能满足农户和农村企业多样化的金融需求,也不利于实现农村信用社的高效率。具体做法:一是国有商业银行退出农村地区后,国家应放低市场准入门槛,鼓励和允许民间金融、外资金融进入补位,建立数量适宜的农村中小银行;二是最近农业银行改革定调“县域金融”,业务“返乡”符合新农村建设需要,正如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所言,农业银行要按照市场化原则,支持农村中竞争性强的企业建设和发展,更多关注和支持农产品产业带、主导产业生产基地、农产品专业市场建设的有效需求,提高对重点龙头企业的综合服务水平,支持外贸和新兴产业中的农村商业企业;三是加快发展农村保险、证券、租赁、风险投资、担保等非银行金融产品和工具,真正形成一个开放竞争的、充满活力的农村金融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