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金融危机下风险预防与创新
客观分析我国金融的创新与风险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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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巩固金融机构在企业主导位置。第一,国内的金融机构要成为自主经营、专负盈亏、自制力强的企业法人。减少入驻市场的规定,构建一个多角化的金融机构。国有商业银行应与所有金融机构平起平坐,赞同金融机构重新整合为强劲的竞争团体,加重国有银行的压力。第二,所有领域研发推出的新产品都是经过科学的计算规划的。引进研发新产品时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将风险降到最低。2.提升技术创新的市场争夺力。第一,要以原创技术为切口预防金融创新风险,在金融管制其前提下,可以合法合理的避开管制。第二,金融创新迈向国际让金融机构在国内市场强夺中站稳脚跟。3.加强金融监管、发现和排除金融风险。第一,要加大监管力度,用功能性监管取代机构监管。从国有银行给创新市场提供条件的动机看,功能性监管更能推动金融市场的前进,提升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能力。在时机恰当时候,可以加入WTO进行行业混合经营,制定“行业混营,监管一致”的原则。第二,对金融风险要做到未雨绸缪,临危不乱。首先出台相关金融制度,对于已有法律条文要不定期修缮,金融创新以遵守规则创新产品,不是胡乱创新的。其次创新的产品业务要经过市场的考验。交易成本下降才能提升金融业效益,刺激新产品研发,开拓新产品市场。再是建立一个牢固的完善的金融保护墙,提前准备应对风险的方案,减少金融创新带来的恶果。最后设立风险防范网。金融监管的核心理念是稳妥健康,一个不稳妥的监管体系将创新带向不归路。所以,我国对那些发展预期不稳定、没有实体的金融创新要三思而行,谨慎创建。第三,国家作为金融创新的后台,应该提供一个健康的孕育环境,避免创新产品在市场中忽高忽低。金融机构投资研发金融创新产品,投资研发的经费成了创新产品的保护罩,也让创新产品带来巨大利润,由此可见,国家是赞同金融创新的,也在用实际做法鼓励金融创新。不仅这样,也为金融创新产品提供一个温馨的成长环境。金融机构加强警容内部风险预防能力,不断完善风险控制体系;在金融创新产品初期面市时,要严格监督管理,当它在市场中有了很好的发展前景时,鼓励推动其发展。若是没有市场前景,就要及时收回创新产品,以保证金融业的稳定。第四,修补多角化金融体系,加深金融制度的管制和监管方向的创新。一是金融管制。升级金融证券市场的资产框架,减少风险发生机率,加快低成本融合资金步伐。资金融合加大金融体系的证券比例,证券比例加大又反作用于创新金融工具。二是金融监管。制定具有深远影响的法规。金融监管的宗旨是减少或者排出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创新环境。制定应对今后发展趋势的新规定,不要再用以前的静态眼光掌控金融风险。还有,要重点创新监管体制,建立健全各金融机构之间的内部调控管制的同时不要忽略金融机构的外部调控管制。要做到内外兼修,将监管系统打造成360°无死角的系统。在市场经济的今天,金融机构不光是社会资金的首要供给者和联络资金供求者的中介之一,是一个在重新创造后可以同所有制结构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的多角化金融机构体系。简而言之,国内的金融机构要持续不懈的变化创新,扩大业务范围,研发金融附带产品。金融创新是要预估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生产线,让金融创新同金融业和平共存,一起进步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