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平安 促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与体会(1)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重要位置。党的十六大以来,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形势和改革发展稳定的繁重任务,我市委、省政府强调,越是在经济社会形势好的情况下,越要保持清醒头脑,越要居安思危,越要高度重视并认真抓好社会稳定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落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责任制”。我们在深入调研和广泛论证的基础上,把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与本省建设“平安我市”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提升全省稳定工作的水平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

维护政治安全。保平安、促和谐,必须始终把维护政治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安而不忘危,治而不忘乱,坚决防止重大政治问题的发生。要自觉服从和维护党的领导,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搞好对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政治教育,用党的理论和政策教育干部群众,增强他们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对敌对势力和错误思潮保持高度警觉,站稳立场,坚决斗争。要加强对互联网的监控和管理,坚决封堵、及时删除有害信息;加大专案侦察力度,严密防范,坚决打击境内外各种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和破坏活动等。

维护社会安全。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社会矛盾和纠纷的数量增多、激烈程度加剧、处理难度加大,特别是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这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问题之一。我们在建设“平安我市”的过程中,始终把维护社会安全作为头等大事,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急事急办一批、防范控制一批、主动化解一批,积极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内部和萌芽状态。同时坚持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作风,切实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努力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维护治安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必须控制好治安局势,确保良好的治安秩序。当前,我市的社会治安形势总体是好的,大局比较平稳,但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存在的治安隐患还不少。我们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不断健全贯彻“严打”方针的经常性工作机制,适时开展不同形式的“严打”集中行动和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大力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把治安防范、治安管理、集中整治、社会控制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打击、防范、控制工作机制。

维护公共安全。公共安全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近年来,公共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身体健康。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是建设“平安我市”、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把公共安全问题摆到十分重要的位置,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加强治安管理,加强交通秩序治理,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等,有效避免和杜绝爆炸、投毒、重大火灾、重大交通事故等恶性事件的发生。同时,我们认真研究探索新形势下维护公共安全的特点和规律,坚持防范在前,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加快建立确保公共安全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维护经济安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及时消除经济领域的不稳定因素,其重要性日益突出。为此,我们坚持不懈地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严厉查处国家工作人员贪赃枉法、滥用职权的犯罪案件,促进廉洁从政;建立健全预防经济犯罪体系,努力从源头上减少违法犯罪;把打击、管理与服务统一起来,加强民事行政司法工作,充分发挥民事行政司法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各种利益关系的调节规范作用等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正确处理发挥专门机关作用与走群众路线的关系。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有效地发挥司法机关惩治犯罪、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加强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惩治犯罪、维护稳定,必须充分发挥政法机关、武警部队的主力军作用,同时要广泛发动群众。“平安我市”建设活动一开始,我们就把深入发动群众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充分调动全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积极参与到平安建设中来。

正确处理继承经验与创新发展的关系。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市在维护基层稳定方面,创造出了许多行之有效的经验。这些经验十分可贵,应当进行认真的总结和继承。同时,又要有充分的创新精神,根据科学发展观的新要求,根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目标,在不断完善已有经验的基础上,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与时俱进,坚持改革创新,在新的实践中,总结新经验,推出新典型。

本文共2页:第[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