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几点思考
加强领导,提高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整体水平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总结了十年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经验,深刻分析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明确地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意见》是指导我们今后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学习《意见》,并结合我区教育系统的工作实际,加强和改进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保证党的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确保一方平安的重要政治任务。
一、几点体会
1、必须对维护稳定形势保持清醒的认识
当前我国仍面临着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依然存在: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境内外民族分裂势力的制造事端、“法轮功”邪教组织的煽动闹事、人民内部矛盾日渐尖锐、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活动等对教育工作都会产生影响,影响着党的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甚至影响着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那么如果对这样形势没有清醒的认识,就不能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这政治任务自觉搞好。
2、加强和改进综合治理工作,领导是关键
《意见》第一条突出强调的。是要加强领导,这是十年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基本经验。实践证明,学校领导必须充分认识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是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学校作为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必然受到各种社会矛盾、消极因素的影响,同时学校作为人才培养的场所,这种影响和渗透又往往会引起更深层次的社会反应,引发尖锐的社会矛盾,所以,教育系统的治安综合治理不仅是一个社会问题,而且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区教委及学校各级领导的思想必须统一到中央和国务院《意见》的精神上来,从贯彻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认识高度做好这项工作。
3、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就必须加强基础建设,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
加强基础建设,健全和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是保证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的关键,对于这一点,《意见》中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此,应把健全和完善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有效工作机制,加强学校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区委、区政府也对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近日,刘朋庆副书记又强调,今后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探索建立“五个体系”,即一是完善社会治安监测评估体系;二是强化社会治安管理控制体系;三是建立新型社区治安防控体系;四是落实综合治理责任体系;五是构筑综合治理保障体系。这就再一次要求我们切实地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础建设落实好。实践证明,哪个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建设、运行机制、措施制度落实得好,哪个单位的治安综合治理就搞得好,“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落实就好,此经验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断地坚持和完善。
二、几点思考
近年来,我委认真贯彻中央和国务院关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从实际出发,不断提高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认识,强化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采取“四不放过”的处理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事故隐患没整改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处理不放过,单位全体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并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加大力度进行校园环境的综合治理和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的检查。学校治安治理综合工作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然而,区教委所属单位多、战线长,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隐患,根据中央、市、区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我委进一步做好学校治安综合工作的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市、区对加强和改进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提高学校各级领导的认识、健全和完善有效的工作机制、强化制度落实、改善安全防范条件、创建文明、安全的校园环境。在今后的一个时期内作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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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4、提高安全防范设施的科技含量,改善综治条件
目前,我区有20多所学校使用上防盗器、探头等科技含量高的防范设备,今后,要大力推进科技创安工作,改善综治条件,提高校园安全防范的整体水平。
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几点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