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局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长白山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8号)精神,加快推动林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按照全国林业科技创新大会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撑林业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林科发〔2016〕132号)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国家林业局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林业局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

国家林业局

2017年6月7日

附件

国家林业局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8号)精神,加快推动林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支撑林业生态建设、促进林业产业转型升级、服务林业扶贫富民为主线,建立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和林业行业特点的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完善产学研紧密结合、多主体协同推进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强化技术、资本、人才等创新资源的深度融合与优化配置,为林业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基本形成功能完善、运行高效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推动完善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成果转移转化机制,成果转化能力显著提高,技术转移队伍发展壮大,多元化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投入渠道日益完善,制度环境更加优化,林业科技对林业现代化建设的支撑引领作用显著增强。

——推动一批有助于提升行业技术进步、示范带动效果好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65%。

——建成一批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科技示范园区、生物产业基地、标准化示范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带动作用显著增强。

——创建10个产业技术创新中心,20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30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一批科技创新示范企业,产学研协同创新和技术转移转化渠道更加完善。

——建成“互联网+”林业科技成果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推动林业科技成果网上对接和市场交易,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选派6000名林业科技特派员,培养一批乡土专家,科技服务林农精准有效。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林业科技成果信息共享

1.建立林业科技成果库

加强林业科技成果登记,完善“国家林业科技成果库管理信息系统”,建立面向全国、覆盖各领域的科技成果集成大数据平台,将科技成果和相关知识产权信息及时上传至数据平台。指导各地建立适于本地区的林业科技成果库,向社会提供科技成果咨询服务。完善林业科技成果信息共享机制,提供科技成果信息查询、筛选等公益服务,加强科技成果宣传推介。

2.发布先进适用林业科技成果

以提高林业生产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为目标,围绕优良林木新品种繁育、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木本粮油等经济林(竹藤花卉)及珍贵树种培育、木竹材及林化产品加工、林业生物质能源、森林灾害防控、林特资源开发利用、森林旅游等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重点领域,以需求为导向,遴选先进适用科技成果,定期发布。组织林业高校和科研院所汇集科技成果,发布成果目录,加强成果供需对接。支持和鼓励地方林业管理部门发布适合本地区需要的林业科技成果,为林区、林农、林企提供精准的科技服务。

3.加强科技成果信息汇交

健全地方林业科技成果信息汇交工作机制,畅通科技成果信息收集渠道。建立国家及地方实施各类林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信息汇交平台,加大应用类科技成果及基础研究中具有应用前景的科技成果信息的汇交力度,鼓励非财政资金资助的科技成果进行信息汇交。支持林业高校和科研单位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推动国际科技成果汇交。

(二)推进林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

1.加强林业科技项目示范

建立和完善国家级林业科技项目示范基地,充分发挥各类科技项目示范窗口效应和带动作用。依托国家重点科技计划,以创新链、资金链、产业链实现有效对接为导向,重点突破生态保护与修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国家储备林高效经营、林业资源高效利用等关键技术,在典型区域建设综合性试验示范区。依托各级各类林业科技推广资金计划,在困难立地植被恢复、木本粮油等经济林(竹藤花卉)优质高效经营、多功能森林经营、珍贵树种培育、林业生物质能源、林产品加工、森林灾害防控、林下经济开发利用等领域,加强先进实用技术的组装配套,集中优选建立林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示范基地。鼓励和引导地方科研院所,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建立具有区域性、示范性和带动性的项目示范基地。

2.强化林业科技成果集成示范

围绕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引导科技成果对接林业产业需求,建设一批科技含量高、社会经济效益显著的林业科技示范园区。围绕国家林业生物产业发展目标,建立一批面向林业特色资源、林业生物质能源、生物质材料、生物制药与生物制剂等重点领域,具有较强产业化、市场化开发能力的国家林业生物产业基地。围绕种苗、竹藤花卉种植、经济林栽培、珍贵树种培育、森林抚育经营、国家储备林建设、林下经济等领域,建设一批高产、优质、高效的林业标准化示范区。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推进林业科技成果处置和收益改革,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制定本单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办法,提高科技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符合自身人事管理需要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特点的职称评定、岗位管理和考核评价制度。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联合建立林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

(四)强化示范引导

加强对试点示范工作的指导,及时总结交流各地方各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加大力度进行推广。引导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林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营造有利于林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