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造林绿化工作通知
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府各部门,县属各厂矿、中学:
**年是我县建设生态县的开局之年,为了做好今春造林绿化工作,促进生态县建设快速推进。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植树造林的领导,大力宣传造林绿化、生态建设在全面建设奔小康社会目标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大力宣传新时期林业发展的新思路、新理念和宏伟目标,扎扎实实地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努力提高全社会对造林绿化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激励和调动广大干部参加造林绿化的积极性,迅速兴起造林绿化的新高潮。全县今春义务植树定为3月12日—3月18日。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县统一部署,认真搞好全县义务植树活动,推进全县造林绿化进程。县直各部门由县绿委办统一安排,各街镇乡的义务植树活动由各单位结合实际在本辖区内划定义务植树基地,完成植树造林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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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分造,七分管”,各级各部门要狠抓管理,健全管护制度,落实专门管护人员,明确管护责任,确保造林一片,绿化一片,管护一片,成活一片。要严格执行国家林业法律法规,坚持依法造林,依法护林,严厉打击毁林开垦和各种乱占林地的行为,切实巩固造林绿化成果。
四、落实责任,确保实效
植树造林、绿化国土,改善生态环境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各级各部门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领导,把造林绿化工作纳入当前的重要工作,逐级落实目标责任,严格考核,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对未完成义务植树任务的单位,县绿化委员会将予以通报,限期整改。各单位在春季造林绿化工作结束后,于3月底前将本单位开展春季造林绿化情况书面报县绿委办(设在县林业局内,电话43738935),县绿委办汇总后报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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