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发展研究

农村改革发展系列报道之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中国信息报2008-10-2409:23:54凡个人署名文章,均不代表国家统计局观点,作者文责自负。转载或引用时务请遵守本网“版权声明”。

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日前刚刚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指出,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要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加大对农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综合运用财税杠杆和货币政策工具,定向实行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引导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决定》由十七届三中全会讨论通过,其中明确提出将农村金融列为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可见中央对农村金融问题的重视。

农村金融成为制约农村发展的瓶颈

1993年以来,我国农业信贷规模占全国信贷规模之比在3.1%和5.3%之间,这期间,农业增加值占对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1993年为19.7%,2007年虽然有所下降,但仍然达到11.7%,同时,农村非农产业对国民经济中还占据了很大的比重。因此,农业和农村信贷与农业和农村经济在我国经济中的地位极不对称。

农业贷款和乡镇企业贷款不足,严重地影响了农村地区的发展。资本不足将导致经济体的发展陷入“贫穷陷阱”,不仅使贫困恶性循环,而且将使农业的产业态势逐渐弱化。更严重的是,农业和乡镇企业作为消化农村劳动力以及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产业和部门,一旦失去发展的源泉,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难度将大大加大。

另一方面,“贫血”的农村经济还在继续向城市“输血”。长期以来,金融资源不断从贫困地区流向发达地区,从农村流向城市,从农业流向非农产业,导致农村金融空洞化。金融资源的匮乏必然影响贫困地区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影响农业先进技术的引进以及影响农村发展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建设,农民增产增收的难度明显加大。

一面是农村地区金融资源的匮乏,同时却是农村地区金融资源的大规模转移。这其中暴露出我国农村金融体制的滞后性和不合理性。农村金融问题长期存在,已经成为制约农村发展的瓶颈。

农村金融的挑战和风险

其实,管理层很早就开始关注农村金融问题,近些年来,国家一再出台相关措施强调金融机构要支持“三农”。2003年6月,国务院出台《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拉开新一轮农信社改革序幕;2005年5月,央行明确4省进

行“农村小额信贷组织”试点,成立7家小额信贷试点公司;2006年12月底,邮政储蓄银行挂牌,主要定位于服务农村金融;2007年10月,村镇银行等试点工作扩大到全国31个省(区、市);2008年5月,央行、银监会发布《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四类农村金融机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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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积极培育民间的信贷组织。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金融机构。对“只贷不存”的小额信贷组织,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管制;对已经进入市场的小额信贷组织,帮助督促其建立可持续的资金补充机制。允许和引导农民发展资金互助组织。

再次,创新农村信贷担保抵押方式。在继续鼓励农户资源互助担保的同时,建立专门的担保基金,催生一批专业性的农村信用担保机构,从事农业担保服务;鼓励引导商业担保机构开展农村担保业务,探索实行动产抵押、仓单质押、权益质押等担保形式;完善信用评级制度,建立农户信用记录;发展农户联户担保,降低信用风险。

最后,积极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从特定品种下手,积极探索农业政策性保险的办公模式。加大国家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通过保费补贴等手段,扩大投保范围。通过税费减免、财政补贴等政策手段,鼓励商业性保险机构进入农村保险市场,发展多种形式的商业保险。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农业巨灾风险基金。积极发展农业再保险,通过财政补贴和委托代理方式,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为农业原保险提供再保险支持。(记者孙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