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村庄绿化的意见
0政办〔2005〕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快我市村庄绿化步伐,提高村庄绿化水平和档次,促进林业发展和aa生态市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强领导,科学规划,广泛发动,精心实施,不断改善我市农村地区的生态质量和绿化面貌,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大力实施东向发展战略,加快aa奋力崛起,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把改善村庄的生态环境作为首要目标,以绿为主,建设结构合理、乔灌花草科学配置的村庄绿化体系。结合促进农民致富奔小康,鼓励和支持发展庭院林业经济,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有机结合。
(二)坚持科学规划。认真编制村庄绿化规划,力求科学合理,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并与其他专业规划相衔接。树立和落实生态理念,体现村庄绿化特色。
(三)坚持分类指导。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村庄绿化总体目标,分解年度任务,突出工作重点,精心组织落实。在实施过程中,要根据不同村庄的地理位置和特点,本着先易后难、先绿化后提高的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全面推动,务求实效。
(四)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结合各地的特点,采用合理的绿化布局和灵活多样的绿化形式,充分利用村庄现有的绿化成果,做到发展与保护并重、改造与建设并举,在加快村庄绿化的同时,加强对村庄森林资源、古树名木和绿化成果的保护。
(五)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农民的意愿,维护农民的利益,实现绿起来与富起来、美起来相结合。围绕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通过制定村规民约和绿化制度,并大力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的义务植树意识、绿化意识和环保意识。
三、总体目标和建设标准
总体目标:2006年—2010年,用5年的时间,对全市所有行政村进行绿化美化。各地要结合各村庄的自然、经济条件,因地制宜地开展村庄绿化工作。开展创建“绿化示范村”活动,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全市建设100个左右的市级“绿化示范村”。各县、市、区每年要对20%以上的行政村进行绿化,同时建设2—4个县级“绿化示范村”。“绿化示范村”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一)村庄绿化分丘陵区、平原区村庄(以行政村划分)两种类型,其中丘陵区村庄(自然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平原区村庄绿化覆盖率50%以上。
(二)行政村区域内宜林荒山绿化率达到95%以上;道路、河道宜绿化地段绿化率95%以上;农田林网控制率90%以上,网格面积不大于300亩。
(三)大力开展庭院绿化,80%以上的农户庭院要实现绿化。
(四)森林资源和绿化成果得到有效保护;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建立档案,设立标志,划定管护范围,落实管护措施。
“绿化示范村”的具体标准另行制定。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对村庄绿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村庄绿化步伐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实施意见》的一个具体行动,是建设生态aa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将其摆上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村庄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村庄绿化以及“绿化示范村”的创建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分工负责,推动村庄绿化工作顺利开展。
(二)科学编制村庄绿化规划。市林业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精心编制aa市村庄绿化总体规划,并因地制宜地制定各种类型的村庄绿化目标和具体任务。各地要结合农民的意愿和不同村庄的特点,编制具体村庄绿化规划。村庄绿化规划应组织专家论证后,报当地党委、政府批准。规划确定后,要严格按规划实施。
(三)充分发挥“绿化示范村”的引导作用。村庄绿化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地要明确目标,突出重点,主攻难点,并通过树立典型,加强引导,整体推进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确定联系点,积极创建“绿化示范村”,并高起点规划和实施,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在村庄绿化过程中,各地要注意总结经验,解决存在问题,多办实事,确保村庄绿化不断取得实际成果。
(四)多渠道筹措村庄绿化资金。各地要调动多方面村庄绿化的积极性,加大对村庄绿化的投入。要把村庄绿化与江淮分水岭地区综合治理、万里绿色通道、生态公益林、平原绿化、花卉苗木等建设工程有机结合起来,每年从工程建设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村庄绿化。市财政每年将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村庄绿化和“绿化示范村”创建工作,并实行“以奖代补”。各县、市、区财政以及有条件的乡镇也要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村庄绿化。此外,要拓宽村庄绿化的筹资思路,在群众自愿的原则下,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对村庄周围的集体隙地、林地,通过承包、租赁、合作等形式进行合作开发。
(五)加强对村庄绿化工作的检查评比。各地要对村庄绿化工作和“绿化示范村”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检查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每年要对村庄绿化工作和“绿化示范村”创建活动进行考核评比,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内容。市政府每年将对各地的村庄绿化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对“绿化示范村”进行核查验收,检查结果作为兑现“以奖代补”的依据。
(六)认真做好林木管护工作。要依据《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树随田走、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政策,及时发放林权证,切实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和造林绿化的积极性。要建立健全林木管护责任制,落实林木管护制度。要严格执法,依法打击各种毁林毁绿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制止乱砍滥伐林木和乱占乱垦林地、绿地行为,切实巩固绿化成果。
(七)动员各方力量共同推进村庄绿化工作。农业、水利、交通等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支持村庄绿化工作。共青团、妇联要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和妇女,积极兴建“青年林”和“三八林”。教育部门要把村庄绿化与开展“我与小树同成长”活动结合起来,动员广大中小学生参与绿化家园、美化环境活动。广大农民是村庄绿化的主力军。要动员广大农民积极参加义务植树活动,美化自己的家园。通过发挥各方面的力量,不断开创全市村庄绿化工作的新局面。
aa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十月十二日
第二篇:绿化村庄灵山村创建绿色村庄工作实施方案
创建“绿色村庄”是加快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造福社会、荫及子孙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村实际情况,现制定创建绿色村庄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创建“绿色村庄”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文件规定的职责分工,由村委会负责牵头成立灵山村创建“绿色村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蔡华锌任组长,蔡维帅任副组长,蔡华杰、颜孙岱、高淑吟为成员。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推进“绿色村庄”创建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认真开展“绿色村庄”创建活动
1、调研“绿色村庄”现状。为了更好地开展创建绿色村庄工作,要在全村范围内开展普查工作,对全村范围内的绿化现状进行摸底、调研,以便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2、周密安排,确保创建工作落实。根据调研的现状,周密部署,倒计时安排工作计划。同时根据镇实施方案要求,执行进度月报旬报制度。
三、抓住重点,推进村庄绿化建设一抓绿地系统规划。根据绿色村庄指标要求,总体规划中应当设立绿地系统规划专章。二抓绿化资金筹集。建立以财政投入为引导、村委会投入为主体、社会捐助为补充的绿化资金筹集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多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地筹集资金,加大投入力度。三抓村庄绿化。结合村间休闲场所建设,做好我村绿地建设;要注重小型公园、绿化带、庭院绿化建设,改善我村绿化。四抓道路出路口两侧、沟、溪绿化整治。通过对我村道路、沟、溪周边环境整治,增加绿量,提高整治水平。五抓绿化特色塑造。要立足地域和气候环境,要立足地域和气候环境特点,绿化美化我村,营造我村绿化特点。六抓绿化管理,对公园绿地及附属设施要加强管理和养护,建立相关管理规划规章制度,坚决查处侵占绿地、乱伐树木和破坏绿化成果的行为;对古树名木,要进行普查核实和确认,建立保护管理责任制,确保古树名木得到有效保护。
四、强化措施,狠抓创建活动
一是资金筹措。建立以财政投入为引导、村委会投入为主体、社会捐助为补充的绿化资金筹集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多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地筹集资金,加大投入力度。
二是突出重点。结合新农村建设,提高我村绿地面积档次,在我村出入口道路两侧,沟、溪进行绿化整治。增加绿量,提高水平。
三是强化管理。建立严格的绿化管理制度,专人专职常年管护,无明显认为损坏,无严重病虫害,做到乔木和灌木冠型完整,长势旺盛;草坪和花卉生长茂盛,时色正常;行道树和绿篱及时修建,无缺行缺株。
四是宣传教育。普遍开展全面义务植树活动,尽责率应达到85%以上,建立植树登记卡制度,形成人人植树、栽花、种草,个个爱护花草树木的社会风尚。五是及时上报有关制度。按照市建设局要求,及时做好各类表格数据的上报工作。
灵山村民委员会
2010年12月23日
第三篇:耒阳市加快推进村庄绿化实施方案耒阳市加快推进村庄绿化实施方案
绿化、美化村庄,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实现农村生态文明的基础,为切实加快村庄绿化步伐,改善农村生态和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群众生活质量,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理念,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为目标,以绿化、美化和生态安全为切入点,结合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树在村中,村在林中、多种模式合理配置”的基本思路,大力开展村庄道路、河渠、庭院、宅旁绿化和公共绿地的建设,力争通过五年的努力使全市广大农村实现基本绿化。
二、目标要求
1.建设目标。2011年在我市创建1个示范乡镇和10个以上的示范村,2012年至2013年全面铺开,完成百分之六十的村庄绿化,2014年至2015年全面实现村庄绿化。计划在五年时间内,在我市的农村居民房前屋后及其周边、村庄附近的村道、河道、沟渠旁等宜林绿化处植树造林约6.4万亩,基本实现“村庄园林化、路渠林荫化、岗坡林果化、庭院花园化”的目标。
2.建设要求。(1)辖区内宜林荒山绿化率达95%以上,路旁两侧、水旁宜林地段绿化率90%以上,农村村庄绿化覆盖率达70%以上,农户庭院绿化、美化和香化率达85%以上,农田林网控制率在85%以上。(2)村旁、宅旁种植名贵和优良乡土树种占40%以上,1
户均每年种植乔木树种5株、经果树或灌木10株以上;主要路旁两侧边沟以外及水旁宜绿化地段各种植2排以上优良乡土树种。(3)村内新建100平方米以上中心绿地至少1处,新增绿地乔木片林面积占70%以上。(4)平均每个村造林绿化面积100亩以上(大约每100株折算1亩),全市共约6.4万亩,计640万株。
三、基本原则
“村庄绿化”必须因地制宜,要与林果发展、乡村旅游及村庄长远规划相结合,充分利用庭院地、公共场所、闲散地、废弃地、四旁地绿化,大力推进,稳步实施。
1.坚持集中连片,分步实施的原则。围绕主干公路、黄市竹海、湿地公园重点布局,2011年将优先在国道、省道、竹海旅游专线两侧实施,建立示范乡镇、示范村,然后再全面铺开。
2.坚持绿化为主,绿化、美化、经济兼顾的原则。村庄绿化,以环村林带、主要乡村道路和庭院绿化为主。尽量选用柚、橘、桃、李、枇杷、枣、杨梅等集观赏与经济效益于一身的优良绿化树种。充分利用房前屋后间隙地规划发展“小花园”、“小果园”、“小竹园”等,发挥绿化经济效益,努力实现“村村绿”、“村村美”和“村村富”。
3.坚持乔木为主,乔灌结合的原则。村庄绿化要注重乡土树种,尽可能选择抗污染性强、长寿、高大的乔木树种,“乔灌”配置,“针阔”结合。
4.尊重自然,着眼发展的原则。村庄绿化要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综合考虑当地气候、地形、建筑特点和民风民俗、人文景观、建筑风格等因素,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绿化,不要千篇一律。要严格保护好风景林、古树名木等原有绿化,以弘扬和发展本地森林文化。
村庄绿化还要与新农村建设规划相衔接,努力避免投资浪费。已规划为近期村庄建设用地地块,不纳入“村庄绿化”工程实施范围。
5.种养结合,强化管护的原则。注重加强绿化成果的管护,提高植树的成活率和保存率。
6、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村庄绿化。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广泛动员和组织各行各业的力量,参与绿化造林,努力形成多主体、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绿化新格局。
四、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4月1日至4月30日,召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认识,部署工作任务。并成立市、乡两级绿化指挥系统,做好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等工作,将调查情况统计成表。
2.调查设计阶段。2011年5月1日至5月31日,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对本市的宜林地块进行全面调查,制订分年度绿化实施计划,将绿化任务分解落实到村、到具体的地块。
3.植树会战阶段。2011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完成植
树6.4万亩,全面完成我市的栽植任务,实现平均每村1万株的目标。
4.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7月1日至10月31日,市“村庄绿化”工作领导组对全市“村庄绿化”工作及树木养护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进行总结评比表彰。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全力推进。为加强我市对“村庄绿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市“村庄绿化”领导小组,由陈淼副市长任组长,农办资威如主任和林业局段定华局长任副组长,由市绿化委员会办公
室、农办、林业局等单位抽调部分业务骨干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绿化办。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班子,组建队伍,把加快推进村庄绿化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民心工程来抓。
2、加强宣传,形成合力。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多层次进行村庄绿化宣传,宣传村庄绿化的重要意义、村庄绿化的做法和村庄绿化的典型,通过宣传促进村庄绿化的顺利进行。
3、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村庄绿化有不有理想效果,关键是搞好规划,要因地制宜,注重特色,结合乡镇、村布局规划调整以及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针对各村的薄弱环节,切实抓好规划编制工作。
4、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统一认识,齐心合力做好村庄绿化工作。林业局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验收考核;建设局、水利局要配合做好村庄整治、村道建设、河道清淤;财政、国土、规划等部门要帮助做好资金筹措、土地流转、规划设计指导等工作。
5、严格检查,限期完成。严格实行限期绿化目标责任制。一是实行进度质量督查通报制度,市政府要组织联合督查组定期督查通报,确保任务如期完成。二是实行年终考核制度,把村庄绿化纳入新农村建设年度单项考核内容,每年评选10个示范村予以表彰,对完成任务差的乡镇进行黄牌警告。
6、突出重点,树立典型。2011年衡阳市将开展“百村十二镇示范工程年”活动。因此,2011年,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创建一个示范乡镇,同时要求我市各乡镇都要有一个重点工程示范村。至2015年,全市要完成高标准建设村150个以上,其中国家级10个,省级40个,衡阳市级100个,每个乡镇至少完成5个以上高标准建设村。
7、完善制度,强化管护。为保证“村庄绿化”工作顺利开展,各乡镇要落实树木的管护责任。一是乡镇要制定乡规民约,村要制定村规民约。二是各村对每条街道绿化要实行村干部包街道绿化责任制,从整地、挖坑、栽植、浇水到树木管护要一包到底。三是对村内栽植的绿化树木,村要与农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制,实行树木在谁家门前就归谁家所有、归谁家管护的原则,落实管护责任到户。四是对于环村林和隙地林可实行转制造林,实行谁栽谁有谁管护。
8、加大投入力度,确保村庄绿化如期完成。资金投入是做好村庄绿化的重要保证。经初步统计,按种植640万株计算,全市共需苗木和种植保护管理费用资金14729.6万元。其中:苗木费9600万元。(按平均每株15元计算);工具费:
9.6万元(按每村150元计算);整地、挖坑、种植:3200万元(按每株5元计算);肥料:640万元(按每株1元计算);后期管护:1280万元(按每株2元计算)。资金来源采取多渠道投入,苗木费、肥料肥和保护管理费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财政解决,工具费和栽植费由当地农民自筹解决。
耒阳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大可乡人民政府
2011年2月17日印发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