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造林绿化工作意见

各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新一轮绿色南通建设(2012~2018年)的意见》(通办发〔2012〕85号)精神,进一步加快造林绿化,不断提高林木覆盖率,巩固“全国绿化模范县”成果,推进基本实

现农业现代化进程,建设“大美海安”,现就2014年全县造林绿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为目标,以“两沿三园”建设为主体(即沿路、沿水、工业园区、农业园区、农村家园绿化),以“三增”目标为核心(即林木覆盖率增长、森林蓄积量增加、林业综合效益增强),坚持依靠群众、依靠科技、依靠创新,进一步拓展植树造林空间,加强生态保护管理,加快林业产业发展,弘扬生态文化,切实改善我县生态和人居环境。

县城区城东、海安两个镇按照创建园林城市绿化覆盖率达40%的要求,积极开展绿化达标活动,在大力拓展公共绿地小区绿化的同时,继续做好机关、学校、医院、厂区等企事业单位的绿化,努力提高城区绿化覆盖率;林木覆盖率已达20%以上的雅周、曲塘、大公三个镇要完善巩固提高,打造高标准绿化示范镇,确保林木覆盖率稳定在26%以上;林木覆盖率未达20%的李堡、角斜、白甸、墩头、南莫五个镇要充分挖掘造林绿化潜力,2014年林木覆盖率基本实现20%。

二、目标任务

2012年我县林木覆盖率为22.24%,距江苏基本实现现代化林木覆盖率达24%还差1.76个百分点,还需净增林木面积3万亩左右。根据市政府绿化要求,结合海安县城乡一体化林木覆盖率规划,2014年规划成片造林2万亩、四旁植树50万株、新建完善农田林网5万亩、完善提高68个村庄绿化。

三、建设重点

1.河堤绿化。全县境内有一级河7条197公里,二级河19条302公里,三四级河1700多公里。

一、二级河道绿化是全县农村绿化主攻目标,冬春着重抓好栟茶河15公里(角斜、李堡、城东西场段)、北凌河16.5公里(角斜、李堡、大公段)和通榆河12公里(海安镇、大公镇段)两侧河堤绿化,力争单侧绿化宽度20米植树3-5行,建设生态防护林带,面积1200多亩;同时各区(镇)每年要有计划地整体推进1-2公里河堤退耕还林工程,作为河堤绿化样板工程,面积180亩。(由水利局牵头负责,相关区镇实施)

2.圩堤绿化。结合退圩工程,退圩与绿化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主要是在南莫、白甸、墩头三个镇退圩堤25公里左右,按照要求整体实施到位,面积550亩。尚有未绿化的圩堤约1500亩,亦绿化到位。同时对往年实施的圩堤林带缺株断垄的地段结合森林抚育项目,按标准进行补植,形成完整林带。(由水利局牵头负责,相关区镇实施)

3.滩涂绿化。2010年我县新围滩涂约3万亩,开发潜力较大,亦是全县绿化的重点之一,按照一次规划,先易后难,逐步到位的要求,今冬明春滩涂成片造林面积700亩。(由滨海新区负责)

4.道路绿化。为提升绿化形象,县境内新328国道(含东沿至临海高等级公路)62公里,新204国道33.65公里,按每侧向外各扩30米的要求,整体推进,按可绿化总长度55%计算,绿化面积3000多亩(由农委牵头,相关区镇实施)。新建农村四级公路100公里左右,按每侧各栽植1~2行乔木树的标准进行绿化,绿化面积1200亩(由交通局牵头负责,相关区镇实施)。同时相关区镇要做好高速公路绿色通道缺株、枯死地段补植工作,配套沟系,严禁林下种植高杆作物。(由农委、水利局牵头,相关区镇实施)

5.城区绿化建设工程。围绕创建园林城市的要求,重点抓好东洲公园一期、凤山路绿化等重点绿化工程,新增绿化面积840亩。同时对2012-2013年完成的10大道口,缺株、枯死地段在2013年12月份前全部补植到位,确保绿化效果。(由住建局负责)

6.农业园区绿化。在推进“一园三区六景”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进程中,各区、镇要按照规划的现代农业园区规模,加强园区现有道路和河流的绿化,加大园区农田林网的建设力度,达到农田林网建设标准。对因园区、万顷良田建设、拆迁减少的面积,要通过加大新建园区道路、河道、成片林的绿化,来弥补损失掉的绿化面积。重点做好雅周现代农业园区和苏台现代农业设施园区绿化,绿化面积1500亩。(由农委牵头、相关区镇实施)

7.工业园区绿化。加大全县工业园区的绿化力度,重点做好工业园区道路的绿化,同时所有的厂区,闲置未使用和正在使用的厂区空地,要宜栽则栽,充分利用闲置土地进行绿化造林,通过近三年的绿化造林,使工业园区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今年计划绿化面积1500亩。(由住建局、发改委牵头负责,开发区、高新区实施)

8.村

庄绿化。全县210个村经过前几年的努力,已有50%左右的村达绿化合格村建设标准。今冬明春重点完善68个绿化合格村的建设,每户拥有乔木树20株以上(由农委牵头负责,相关区镇实施)。县内新开发的小区包括农民集中居住区,要求其建成后绿化率达35%以上,着力培养洋蛮河小区、银杏花园、平桥村、胡集村等居民小区建设水平(由开发区、高新区负责)

四、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林业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造林绿化季节性强、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区(镇)各部门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既要全面推进,又要突出重点,明确责任,落实举措,及时解决造林绿化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县下达的绿化任务。

绿化委员会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抓好落实。农林部门牵头做好全县的绿化规划、检查、验收、汇总上报,具体负责村庄绿化、经济林建设。住建局负责城区绿化。农发局负责农业开发项目绿化。水利局负责新疏浚河道、圩堤绿化。交通局负责道路绿化。发改委、教育局、卫生局、机关党工委分别牵头负责厂区、学校、医院和机关事业单位的绿化考核,开展绿化达标竞赛活动。宣传部门搞好绿化宣传,增强全民绿化意识和环保意识。纪检部门负责造林进度和质量督查。县级机关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实施好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庭院绿化,组织干群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形成绿化环境、人人有责的氛围。

(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造林绿化是一项投入大,生态效益明显的公益性事业。凡是公益性林地,绿化以县镇两级政府为投入主体,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绿化由单位承担;商品林以收益者投入为主。新建生态防护林:连片面积5亩以上,苗木规格达标,每亩株数不少于34株的,每亩以奖代补400元;新扩经济林:连续面积5亩以上的,每亩以奖代补150元;村庄绿化达标:根据2012和2013年验收确定的村庄做好完善补缺,通过验收的拨付剩余的40%资金。列入县重点绿化工程,另行下发实施方案和补助办法,其他的由乡镇配套。整合国家、省项目资金,用于全县绿化建设。

(三)落实树木管护责任。新建成片林第一年验收实绩列入考核,拨付资金50%,第二年按保存实绩结算补助资金,提高树木保存率。

对新造林,必须按要求明晰树木产权、落实管护责任。凡符合林权发证的单位和个人,林业部门积极服务做好确权发证工作,保护林木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所有绿化实行工程化造林,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招投标。中标单位落实管护期为2~3年,养护期满后按树木保存情况支付资金。

农村四级路、河道等绿化,落实“四位一体”管护机制,做到绿化管护,道路养护,河道清理,环境整治相结合。对200

9、20

10、2012年列入国债防护林项目以及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造林,要跟踪服务,加强树木管护,保证保存率达95%以上,确保栽一片、绿一片

县公安、交通、工商、林业监管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严厉查处未经批准,未办理砍伐证、运输证,擅自砍伐、采挖树木的单位或个人,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严惩。

(四)严格考核奖惩。2014年县政府将继续把绿化工作目标任务纳入对各镇(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之中,严格考核奖惩。县政府办牵头,由县农办、农委、监察、财政、交通、水利、建设、资源开发等相关部门共同组成绿化工作督查考核组,重点督查考核各镇(区)营造林,重点林业工程建设进度、质量,树木成活率、保存率、完成率,以及树木管护责任落实情况。督查考核情况定期向县领导报告,并通过《海安新闻》向社会公布,在绿化目标考核中,实行造林季节月度点评,季度考核。年底对全县造林绿化工作总结评比,对绿化工作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未完成任务或造林任务质量差的,通报批评,并在来年整改到位。

(五)时间部署。12月初完成规划制定,任务指标下达,召开动员部署会议;12月各区(镇)宣传发动,任务落实到村、组、到具体的地块,完成工程招投标;1-3月份组织实施造林,同时做好已栽地段绿化补植工作;4月督查,县绿化委员会对各区(镇)初报造林面积,抽查核实,督促整改;4月30日前各区(镇)向县政府申请验收;5-6月份县绿化委员会逐地块进行检查验收;7-8月份统计汇总各区(镇)造林实绩,并上报市造林小班;8-9月份迎接省市检查验收;年底总结表彰。

第二篇:造林绿化奖励工作实施意见本文主要从奖励对象;奖励措施及标准;考核验收办法及奖评办法;其它事项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各乡、镇、办事处、管理区、各流域管理单位;民营造林模范户;“绿色家园”建设村、全市评选8个造林绿化先进单位,每单位奖励2000元、全市评选6个绿色家园示范村建设先进单位,每村奖励1000元、全市评选10个“国土绿化贡献奖”,表彰对造林绿化作出突出贡献的领导、企业法人代表和造林模范户,每人奖励2000元、全市评选4个“科技兴林标兵”,每人奖励1000元、对造林绿化有突出贡献的乡、镇、区、办和造林企业,实行政策倾斜、考核验收及奖评由市绿化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全面推进我市现代林业建设,充分发挥林业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重要作用,确保20*年全市林业生产任务的完成,经市政府同意,特提出20*年造林绿化奖励意见。

一、奖励对象

各乡、镇、办事处、管理区、各流域管理单位;民营造林模范户;“绿色家园”建设村。

二、奖励措施及标准

(一)全市评选8个造林绿化先进单位,每单位奖励2000元;

(二)全市评选10个“国土绿化贡献奖”,表彰对造林绿化作出突出贡献的领导、企业法人代表和造林模范户,每人奖励2000元;

(三)全市评选6个绿色家园示范村建设先进单位,每村奖励1000元;

(四)全市评选4个“科技兴林标兵”,每人奖励1000元;

(五)对造林绿化有突出贡献的乡、镇、区、办和造林企业,实行政策倾斜

三、考核验收办法及奖评办法

考核验收及奖评由市绿化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其基本程序是:

(一)20*年4月10日以前,各地各单位组织自查并将造林的相关文字图表等资料报送到市林业局

(二)20*年5月10日以前,由市林业局组织力量进行初查

(三)20*年11月10日以前,由市绿化委员会组织力量开展复查

(四)20*年12月20日以前,市绿化委员会以检查验收复查结果为依据,制定评奖方案,报市政府批准

四、其它事项

(一)本《意见》下发后,市林业局要依据文件精神制订《造林实绩检查验收细则》,以便实际操作,增强工作的公开性与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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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放活营林机制,充分调动群众林业生产积极性。我镇坚持“荒山绿起来,林业活起来、农民富起来、生态好起来”,明晰产权,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参与造林工作积极性。大自然农业投资有限公司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采取土地流转的方式,流转土地4200余亩。目前,成片造林800亩,栽植核桃石榴、柿子4.2万株,发展“林下养殖”经济,建设鸡、鹅育雏舍5间,养殖芦花鸡3万只。前大官、后大官、葫芦套、卜掌等村,采取流转土地的方式,流转山坡地1000亩,全部用于发展经济林。其中,卜掌村采取山坡地互换、租贷的方式,规模发展山坡经济林。有山村把零散的山坡地化零为整,将各户原先小块、零星的山坡地集并成大块,以每亩每年800斤小麦的产量交给农民租金,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统一发包经营。

四、创新造林模式,打造创森绿化精品工程。今年是创森的实施年,我们按照“突出重点、打造精品”的建设理念,以荒山造林、山坡经济林发展为重点,坚持生态建设出精品,采取工程化造林机制,实行招投标,严格按合同管理,专业栽植,包栽、包活、包管护。实行林业生态建设质量责任追究制,严把规划关、整地关、苗木关、栽植关、浇水关、管护关,力争把每一项造林工程建设成为质量高、效益好的精品工程,切实发挥效益。实行林木产权单位管护责任制,构建责权统

一、种管结合的长效管护机制,确保林业建设重点工程一次成形、一次成景、一次成功,力争把每一项造林工程建设成为质量高、效益好的精品工程。前大流域、郭沟流域被评为“重点精品荒山造林工程”,刘村梨园被认证为国家aaa级森林文化景区,葫芦套铁路主题公园文化创意园被列为市级森林文化重点工程项目。通过实施工程化造林、责任化管护,有力促进了林业的大发展,提高造林绿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