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研究

——以**为例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繁重的历史任务,金融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支撑。金融兴,则“三农”兴;金融活,则“三农”活。如何妥善利用银行信贷资金,充分发挥金融杠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更好地支持和服务新农村建设,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大课题。为此,人民银行**市支行在辖内开展专题调查研究,提出调研报告如下。

一、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近年来,人民银行**市支行充分发挥货币信贷和金融服务的组织管理职能作用,积极搭建银政、银企合作平台,深入开展“金融超市”进园区、乡镇活动,协助地方政府修订完善了金融工作考核奖励办法,调动了金融机构抢抓政策机遇、加大信贷投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引导金融机构在保持信贷投入适度增长和均衡投放的同时,加大对“三农”事业的信贷投入,不断优化信贷结构,扩大金融对“三农”事业发展的杠杆支撑作用,力促农业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切实履行基层央行支持新农村建设和推动县域金融发展的职能。2012年,全市金融机构涉农贷款216.04亿元,较年初增加41.38亿元,其中发放新农村建设贷款4.45亿元。

1、着力完善服务体系,满足“三农”金融需求。**市农村金融呈现出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新型农村金融分工协作、相互补充的态势,呈现出机构多样化、服务扩大化的特征,基本符合“三农”发展的多层次、多元化需求。目前,全市共有银行业金融机构13家,其中:政策性银行1家;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4家;邮政储蓄银行1家;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4家;农村商业银行1家;村镇银行1家;外地农村商业银行分支机构1家,共有营业网点121个。另外,247个自助银行,143家反假货币宣传站,381个支农取款服务点,实现了金融服务机构乡(镇、社区)全覆盖。截止2012年,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466.13亿元,比年初增加78.12亿元;各项贷款余额272.19亿元,比年初增加44.18亿元,增量贷款名列泰州“三市三区”第一。全市3家小贷公司贷款余额3.08亿元,比年初增加0.72亿元,新型农村金融组织进一步稳健发展。

2、着力创新担保机制,支持农民致富创业。致富创业是提高农民收入的关键所在。创业需要大量的信贷资金扶持,而“担保难”制约了农民获得银行贷款。为了破解农民创业过程中的资金瓶颈问题,人行**支行积极引导农商行进行担保机制的探索创新。近年来,先后在辖区内开展信用互助协会、小额农贷担保公司等改革试点,取得显著成效。截止2012年,3家小额农贷担保公司担保贷款余额4.27亿元,其中农户贷款2.94亿元,惠及农户1525户。在推进大学生“村官”暨青年“创业贷款直通车”项目过程中,简化贷款程序,降低贷款利率,变通担保方式,开发“创业一证通”、“易贷通”等系列化的金融产品,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和农村青年带头富、带领富的作用。2012年,全市新增农户贷款9.64亿元,新增2.3万农民创业,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约12万人,促进了农民持续增收。

3、着力拓展业务功能,壮大农村经济组织。大力实施农村经济组织“融资通达工程”,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业务功能,按照“宜社则社、宜企则企、宜户则户”的方针,扶持农村经济组织发展壮大。在服务模式上,根据不同地区经济、行业特点,建立农副产品、脱水蔬菜等专业网点,为客户提供富有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在业务创新上,为农村经济组织量身定做信贷新品种,还贷方式、贷款期限、结息方式等方面灵活多样。在科技支撑上,完善信贷辅助系统,上线运行新一代综合业务系统,加快普及自助服务终端,为农村经济组织提供快捷高效的服务。在定价机制上,结合“阳光信贷”办贷模式推广,区别贷款对象、保证方式、产业情况和风险程度不同。不断完善等级管理和贷款利率浮动,让农村经济组织享受真正的优惠和实惠。全年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353家、入社农户29.08万户,累计达793家、31.04万户,成员出资额达到22.2亿元,其中200多个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得到银行授信贷款6312万元。

4、着力研发金融产品,推进高效农业发展。以加快金融产品研发创新助推高效农业发展。大力推广水面、仓单、应收账款、原材料、土地流转等质押贷款,积极采用搭桥贷款、自然人财产抵押、联保贷款等方式,推行“一次核贷、循环使用”、“整贷零还、效益还贷”等模式,满足农业多元化的信贷需求。大力推行“阳光信贷”工程,金融机构主动做到贷款评议社会化、贷款手续便捷化、贷款定价透明化、行为监督公开化,按照“阳光程序”,执行“阳光利率”,打造简便快捷、优质透明、公开高效的贷款绿色通道。农业保障能力增强。2012年全市承保水稻62.6万亩,小麦65.01亩,油菜12.75万亩,保费总额2807.2万元。强势推进高效农业保险,全市承保蔬菜大棚3400亩、育肥猪28.72万头、能繁母猪6.39万头,实现高效农业保费1070万元。农业保险在农业生产中的保障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各险种出险理赔850.81万元,解决了农户的实际困难。

5、着力扶持龙头企业,加快产业化的进程。根据全市农产品资源丰富的优势,各金融机构围绕银杏加工、畜牧养殖、花卉苗木、面粉制品等特色产业,加大对龙头企业的培育扶持力度。各金融机构主动与企业结对,为企业量体裁衣,创新符合企业发展的信贷产品,逐个破解企业融资“瓶颈”。信托+理财”组合融资、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企业联贷联保、动产质押授信等一系列信贷产品,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显著提升,一大批中小企业成长为龙头企业,实力快速提升。目前,**市共有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省级龙头企业3家,地市级龙头企业26家,龙头企业对“三农”经济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

二、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存在的现实难题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3、以培植主力军为重点,不断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村商业银行作为因农而生、以农而长的金融机构,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被赋予支持“三农”的历史使命,要进一步加强金融支农工作,要进一步深入研究“三农”工作发展的新特点和对农村金融服务的新要求,将商业化经营与服务“三农”有机地结合起来,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现代农业、高效农业要求结合起来,增加“三农”贷款的投放量,扩大覆盖面,提高收益面,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县级人民银行应准确把握**经济发展现状,适时向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支农再贷款,用信贷杠杆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继续深化改革的基础上,积极开发支农的新领域。既要关注“顶天立地”的农业产业,更要关注“铺天盖地”的小项目,将支持农户小额贷款放在重要位置,解决农民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及农副产品加工、运输和消费信贷等方面的合理资金需求。另外,实行利率优惠,让利于农民,减轻农民负担,让农民得到真正的实惠。

4、以完善功能为目的,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信贷投入。金融机构在考虑自身效益的同时要勇担社会责任,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夯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另外,农村基础设施建中,农村公路、电网、通讯、水利、小城镇建设、生态环境、再生资源等项目,信贷需求将长期存在,为金融机构拓展中长期贷款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有利于信贷结构的优化和经营方式的转型升级。地方政府应建立专项奖励基金和风险补偿基金,对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金融机构予以奖励,对金融机构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遭受的损失,给予一定的补偿,最大限度调动金融机构支持新农村形象建设的积极性。

5、以创建活动为抓手,不断优化农村金融市场秩序。县级人民银行要全力推进辖内“金融生态达标县”、“金融生态优秀县”创建工作,提高全民创建意识。大力开展“金融下乡”活动。明确开展“金融下乡”活动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引导更多资金投向农村。适时组织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送网点下乡,方便“三农”;送贷款下乡,满足“三农”;送金融知识下乡,提升“三农”;送保险下乡,保障“三农”,通过金融下乡活动,营造良好的农村金融发展环境。认真开展“信用镇、信用村、信用社区、信用企业、信用户”评比活动,全面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切实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对小贷公司、资金互助社以及融资性担保公司等机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沟通协作机制,各司其责加强监管,全力防范金融风险,切实做到“在经营中规范,在规范中经营”。对非法集资等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犯罪行为,人民银行应会同公安、司法等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一旦发苗头性事件,立即采取高压措施,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