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养护承诺书
甲方:驻马店市园林管理局
乙方:驻马店市驿城区百卉林果花木农民专业合作社
甲方将绿化委托乙方养护,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养护项目相关情况
养护项目名称:绿地养护项目
养护地点:中原大道(中华路—工业二路)
养护面积:305319平方米
二、养护期限
养护期限:一年
三、养护职责
1、养护期限内,乙方应按照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及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任务。
2、绿化设施及主要养护内容
(1)修剪。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立地环境、景观要求,按照操作规程适时进行。
(2)施肥。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要求年施肥不得少于2次以上,新种植物视生长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持各类植物的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效果。
(3)除草。各类绿地、树穴、绿带要结合松土及时清理各类杂草。
(4)抹芽。主要用于乔木、大型灌木,对不定芽要及时清除,以保持树木骨架清晰,促使生长形态美观,营养集中。
(5)病虫害防治。病虫害防治是植物养护中较为重要的手段和内容,要根据各类植物的寄生对象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及时采取措施防治。
(6)抗旱、抗台、抗涝。旱季及新种植物要及时进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脱水而造成枯死。台汛期间要做好加固、排涝抢险工作,防止植物受损。
(7)不包括自然因素及不可抗拒等因素所造成的植被损失。
四、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有考核乙方服务质量的权力,乙方同时有评价甲方服务质量的权力。
五、考核验收
甲方每月不定期采取普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乙方养护质量进行考核验
收。
六、附则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作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
效力。
驻马店市驿城区百卉林果花木农民专业合作社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8、乙方如遇突击性工作时甲方应予以支持及配合。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作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承诺人:(签字)投标人:驻马店市驿城区百卉林果花木农民专业合作社(全称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