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林业生物质能源工作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文件

林资发„2003‟233号

——————————————————————

关于加强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农林)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是实施六大林业重点工程、加强生态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实现科技兴林、依法治林的重要保障措施,在林业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但是,目前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以下简称“二类调查”)进展情况与林业发展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突出表现在重视不够、欠帐太多、投入不足、手段落后,以致许多地方长期存在森林资源家底不清的问题,其对林业的决策、经营管理和工程建设的不利影响日益凸现。为适应新时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林业重大历史性转变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全国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各地务必把二类调查作为当前林业建设中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切实抓紧抓好。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快二类调查步伐

二类调查是把森林资源落实到山头地块的一种森林资源清查方法。其目的是查清、查实森林资源的本底,掌握人为和自然因素引起的森林资源消长变化规律。其成果是编制和实施森林经营方案、制定和落实林业生产建设规划计划、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和实施

1林业分类经营管理等的客观依据,是科学经营管理森林资源,培育和建立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的重要基础。各地要充分认识二类调查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真履行《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赋予的职责和义务,进一步确立依法行政的意识,增强科学经营、依法管理森林资源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只有真正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领导上切实加强,措施上保障有力,二类调查工作才能真正落到实处,在推进林业快速发展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今后,应当力争将二类调查纳入地方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总体规划,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确保其制度化、规范化。当前,要将其作为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抓紧部署,加快步伐。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组织协调机构,组织专门力量,明确落实责任,理顺资金渠道,有计划、有步骤、有成效地加快推进二类调查工作全面完成。凡近十年尚未开展二类调查的地方和单位,必须在2-3年内完成;已经开展过的地方和单位,要对调查成果的质量和适应性进行验证,凡存在质量等问题、不能全面反映森林资源状况的,必须在2年内重新进行调查。

我局对不按期完成二类调查的省(含自治区、直辖市、集团公司,下同)将采取必要的调控措施。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五、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现代化水平各地要在二类调查的基础上,及时组织编制森林资源经营方案,依法进行科学经营管理。要高度重视森林资源档案管理,整章建制,建立健全森林资源档案,及时、准确、翔实地进行森林资源档案更新,客观、全面地记载森林资源状况及其变化情况。要高度重视,广集资金,按照统一标准、统一研制开发、分级建设的原则,以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计算机技术及网络通讯技术等为主要手段,积极加快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共同推进国家、省、地、县相互依托、相互兼容的全国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步伐,全面提升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各省接通知后要对本省二类调查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将开展情况和下一步的工作计划于2004年2月底之前报送我局。今后,各省林业主管部门要对本省开展二类调查的情况进行定期汇总,并于每年12月底前上报我局。其主要内容包括开展二类调查的单位、经费来源、当年完成的工作量(完成调查的县数、面积及其占全省的比例等)和工作质量,以及主要成果,特别是《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中的统计表附表1-6(统计到县、经营单位)等。

二〇〇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