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近年来县域经济信贷资金投入普遍不足,严重制约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步伐,现有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着不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诸多因素。因此,如何重构农村金融体系,有效发挥金融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动作用,以增加农民的收入,就成为一个现实需要考虑的问题。

一、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随着国有商业银行的战略调整、农业发展银行职能由综合性向单一性的转变、以及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的反复、农村金融体系的整体功能受到削弱,己不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从总体上看,近几年农村金融体系对县域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不但没有加强,反而有所下降。在县域经济的存款市场上,资金通过邮政储蓄和国有商业银行资金上存大量流向城市,使资金本来就短缺的县域经济发展雪上加霜。在县域经济的贷款市场上,商业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贷款投放明显减少,合作金融机构的贷款投放虽然有所增加但后继乏力。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邮政储蓄机构从农村大量抽走资金。近年来,由于邮政储蓄转存款利率水平过高,,高于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的存款利率,且无任何风险,储蓄规模迅速发展。

二是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战略向大中城市转移,县及县以下机构网点大幅减少,保留下来的县及县以下机构网点通过资金上存,实际上已成为上级行的”储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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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大商业金融的支农力度。国家可以通过税收政策引导商业银行把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农业和当地社区。县城经济内中小企业占绝大多数,一些全国性的大金融机构按他们风险管理的程序很难找到合适的贷款对象,而在社区范围内通过对创业者、经营者的了解和对当地市场的了解及对生产经营的跟踪服务,许多中小企业和一些农业项目是可以贷款的。因而有必要对商业银行的结构进行改组。能对当地发放一定比例贷款的国有商业银行可以继续保留机构为当地服务,没有能力在当地放款且达不到一定比例的机构可以让他们撤掉网点,让出存款市场,也可以在这些银行县级机构的基础上改组成当地的社区银行,发挥社区银行贴近客户的优势改进县城金融服务。

二是深化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发挥农村信用社支农主力军作用。深化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因地制宜改革农村信用社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把农村信用社真正办成由农民、农村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实行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担风险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的组织形式大体可分为三类:大部分地区要继续巩固和发展乡镇信用社、县联社各为法人的体制;在人口相对稠密或粮食主产区,信用社资产规模较大、管理基础较好的地方,可实行全县农村信用社统一法人;在经济比较发达、城乡一体化程度较高的地方,可将农村信用社改建为县(市)银行机构。农村信用社的历史包袱应该采取有效的财政政策和资金政策逐步消化。

三是理顺邮储转存款利率,建立农村资金良性循环的机制。农村资金外流除国有商业银行县级机构的渠道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渠道是邮政储蓄。邮政储蓄存款以较高的利息转存人民银行,无风险的高息收入使邮储机构产生了较大的利益冲动,邮储存款增量成倍增长。为了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应在开放邮储自主运用资金渠道的同时把邮储在人民银行的存款利率降到与其他金融机构相同的水平。让市场资金运用的利率水平约束邮政储蓄的吸储行为。邮政储蓄自主运用的资金可以购买国债也可以购买政策金融债。特别是可以购买农业发展银行的债券,把农村资金运用到农业、农村。邮储机构与农村其他金融机构处于同一竞争水平后,相应能增强农村信用社的竞争能力,有利于农村信用社增加存款,增加信贷投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