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力做好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紧急通知

高桥镇人民政府文件

高政„2009‟32号

签发人:戴爱良

关于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行政村、有关单位:

清明前后历来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为切实做好这个时期的森林防火工作,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作如下通知:

一、认真分析形势,切实加强领导。各村、各单位要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认真分析森林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及早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把各种火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各村、各单位森林防火组织要切实负起责任,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一件大事来抓,要进一步健全防火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人、到山头、到户,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努力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率和受害率。对因工作失职造成森林火灾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各村、各单位要结合森林防火防治体系工程建设,利用会议、广播、黑板报、标语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在主要上山路口、易发生森林火灾的重要地段,要设立森林防火警示标志。要大造舆论,着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氛围,努力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以保证森林防火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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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野外用火管理。做好林区野外用火管理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从以前发生森林火灾的情况分析,引起森林火灾的主要原因:一是进山人员随手乱丢烟蒂、火柴梗引起;二是烧荒、烧田埂地边草引起;三是上坟燃放烟花爆竹所引起。为了有效地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各村、各单位要把严格野外用火管理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中心环节来抓。未经批准,禁止在林内、林旁烧荒、烧田埂地边草、烧焦泥灰,严禁在林区燃放烟花爆竹,违者按《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处罚。遇到高火险天气,特别是在清明期间,各村必须要有专人值班(值班名单要书面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要增派护林人员,在重要地段、上山路口要有专人看护、收缴火种以确保安全,做到万无一失。

四、高度重视森林火灾扑救预案和扑火队伍的建立健全工作,切实做到科学指挥,科学扑救。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村主要领导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扑救工作。首先要立足于保护人,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快速、高效地扑救森林火灾。坚决防止火灾伤亡事故的发生。要正确处理好“三打”与“三不打”的关系(即:在山高坡陡、地形复杂、风向多变的特殊条件下、夜间对火场原则上围而不打,应开设防火隔离带间接扑打;扑打火头原则上不动用群众,应由专业或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扑打;在复杂危险的条件下,原则上不动员群众扑打,应由精干的专业或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扑打。)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火灾扑灭后,务必留足人员看守或清理火场,慎防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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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桥镇党委政府办公室2009年3月24日印发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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