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供销社引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现状及对策

县供销社引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

现状及对策

王平

自2002年至今,县供销社始终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依靠优势资源,突出特色品种,围绕支柱产业,合理布局建社,网络广大农户,致富一方百姓”的发展思路,大力推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一、现状与类型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是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必然结果,是农村经济与市场相衔接、农民进入市场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从而实现产业化经营的内在需求。主要经济类型为农民专业合作社。2002年10月,建始县首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花坪东湖魔芋专业合作社在花坪乡沈家荒村挂牌成立,标志着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创建与发展进入实质阶段。几年来,根据各乡镇地理、气候、资源现状,依托魔芋、药材、干鲜果、蔬菜、畜牧等产业,相继组建了4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协会。

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按其产业范畴分类,有魔芋专业合作社4家,药材专业社3家,蔬菜专业社8家,生猪养殖专业社8家,干鲜果专业社9家,其它专业社10家。4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拥有社员8867人,资产规模2588万元,兴办各类产业基地87299亩,辐射农户40670户,占农户总数的28.5%,2010年实现产品销售收入8756万元,为农民增收3820万元以上。

按照专业合作社(协会)组织形式分类,属公司拉动型的12家,占52%;属能人创办型的8家,占46%;属基地带动型的2家。现有专业合作社中,列入全国供销总社百家示范专业合作社的1家(东湖魔芋专业合作社),列入省级示范社的2家(益寿果品专业作合社联合社,民发蔬菜专业合作社),列入州级的3家(山里红甜柿专业合作社,君益药材专业合作社,民发蔬菜专业合作社)。

二、特征与效应

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它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销售、加工、运输、储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其主要特征表现为组织联合的紧密性、生产经营的合作性,具备企业功能,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经济实体。二是农民专业协会。农民专业协会则是指由从事同行业或同类产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按照自愿联合、自我管理、决策、互助合作原则设立非营利性,以相互提供技术、信息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合作组织。其特点是组织上的松散性、功能上的服务性,不具备企业功能。

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成为市场经济持续发展在农村的主要体现形式,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一种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实践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农村经济、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发挥了不可少或缺的作用,经济与社会效益明显,具体表现为:

(一)壮大了产业规模。2004年以前,我县猕猴桃产业属零星种植,小敲小打,品种混杂,管理初放,效益低下。为有效解决项目建设中的投入不足、管理缺位问题,顺利推进生产基地建设,2004年9月当地5位农民自愿联合,出资30多万元组建天然果品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主要承担猕猴桃的品种改良,基地发展、产品收购加工销售系列化服务工作。五年来,合作社聘请中科院武植所教授黄仁煌为果农传授果树栽培和管理技术,帮助果农改良品种20余万株,新建基地6000多亩,累积达到8000亩,惠及农户3200户。花坪乡、红岩镇充分利用当地独特的土壤资源和气候资源,大力发展魔芋产业,村组干部和产业带头人发起组建起了1家魔芋合作社联合社和4家魔芋专业合作社,共建设魔芋基地1.8万亩。关口葡萄几年前还是一提蓝小卖的小农经济,自成立关口葡萄专业合作社短短三年时间,基地迅速扩张,现有基地2000多亩,连接720农户。建始县珍硒茶叶专业合作社,选择长梁乡双塘村适宜茶叶生产的优势条件,成立四年来,以建设标准茶园为基础,以提升产品质量为主线,以网络广大社员为原则,以合作社增收农民增收为目标,改造老茶园150亩,新发展茶园170亩,带动茶农288户。

(二)提高了农民收入。近几年来,曾经一度贫穷落后的高寒山村沈家荒村,凭什么一跃成为闻名遐迩的富裕村。这主要得于两条:一是魔芋成了当地的主导产品,成了农民增收的当家品种;二是专业合作社为当地农谋取了实实在在的利益,魔芋专业合作社最有效地为广大社员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从外地企业拿回订单,到农村信用社争取小额贷款,调运种子、肥料、开展科技培训,然后组织社员进行规模生产。农民通过种植魔芋,每年纯收入逾3500元。益寿果品专业合作社依靠自身实力,加快基地建设和开拓市场销售,仅2008年就发动农民建基地2000亩,组织加工销售猕猴桃1016万元,直接为果农增收近800万元。

去年,一度时期萝卜、辣椒、白菜价格低迷,农产品一度带销。民发蔬菜专业合作社依然执行保护价收购合同,宁愿自己赔本也不让农民受损失,仅此一项,就为当地菜农倒贴资金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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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组织引导。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项系统工程和社会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政府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必须依靠政府引导、服务和有效监管,在全县上下营造氛围,形成合力。

建议成立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供销、经管、农业、财政、发改、扶贫、商务、信用社、工商、民政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各自履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规划、产业开发、项目审核、综合服务、组织协调等职责。细化分解部门责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乡镇要建立相应的办事机构,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指导、扶持和服务,并做好督促和落实工作。

二o一一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