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先行自评报告

平和县双马小学创建“平安先行学校”自评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大局,保障广大师生健康平安,我校严格遵照闽教安〔2011〕9号《关于印发和的通知》要求,及时组织力量,严格按照量化考核标准的要求,对学校创建平安先行学校的情况进行全面考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与保障

为贯彻上级各主管部门关于创建“平安先行学校”的文件精神,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创建“平安先行学校”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我校成立由张锦发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张松树副组长的“平安先行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规划形成书面方案,将其具体措施分层落实,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责任制,并建立一套完善的“平安先行学校”创建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使整个创建工作能够真正做到层层落实,奖惩分明。校领导小组通过全体教师大会、学生大会等形式,让全体师生知晓创建“平安先行学校”的重要性和整个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目标措施、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让全体师生意识到:创建“平安先行学校”既是预防、发现违法犯罪的重要措施,也是发扬优良校风和学风,为广大学生创造良好学习、生活环境的有效措施,更是造就遵法守法、奋发向上的新一代公民的重要途径。调动全校师生积极性,使全体师生都参与到整个创建工作中来。领导小组还加强对内对外联系,对内收集全校师生对创建工作的建议、看法结合学校实际形成专题,定期在学校校务会议、安全工作会议、德育研讨会上进行讨论、研究,寻求有效的应对策略及管理办法;对外加强与相关执法部门联系,定期邀请学校法制(综法)副校长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专业人士到我校作专题安全教育讲座,以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建设与管理

(一)建章立制,规范安全档案

1、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平安先行学校”的创建工作,我校重视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如值班制度、门卫制度、进出人员登记制度、安全检查与反馈制度、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师生外出(大型集体)活动审批制度、一二年级上下学家长接送制度和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及奖惩制度等。各项安全制度公布上墙、汇编成册,相关安全管理人员人手一册。安全管理形成制度化、常态化。

2、建立各项工作预案

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我校认真落实“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制定安全稳定突发事件(事故)应急预案,如公共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火灾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及楼道拥挤踩踏应急预案、以及教学活动意外事故应急预案等。

(二)防微杜渐,安全机制运转有序

1、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机制

我校每学期定期组织人员对校舍、体育设施、消防设施、扶手、栏杆和各种仪器设备安全状况及安全警示语等进行仔细、全面的检查。有建立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登记表,有检查项目、时间、内容和检查人员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每一处安全隐患登记在案。校行政会议及时研究检查发现问题,指定专人落实整改措施抓落实,落实后有反馈记录。

2、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巡防机制

组织本单位保卫机构人员、教师和保安员,开展校园巡逻、守护工作,与交通协管员、治安巡防队等校园周边各种治安保卫力量相互配合,联合防范,形成合力。动员学生家长和校园周边群众等力量,整合、组建义务护校队,共同参与校园及周边巡防工作。

3、开展安全管理和平安创建业务培训。通过以会代训、委托培训和校本培训等方式,每年对学校班子成员、班主任、安全保卫人员、教师等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和平安创建业务培训。有制定培训计划,有学习笔记、签到表、讲课稿等原始资料。

(三)“三防并举”,学校安全设施逐步规范

1、重视“三防”建设

人防措施到位:在学生上学、放学以及课间期间,我校值日行政、值日师、校园保安等相关人员均在岗在位、严防死守,随时处置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技防、物防措施落实:校门口及校园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安防报警设备安装率达100%。

2、校舍、设备和设施符合安全标准

学校校舍、教学设备、生活设施等重点部位各类基础设施安全完好,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标准。各类安全标识清楚醒目。有定期对设施进行查勘、鉴定,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品等危险化学品实行专室存放、铁门铁柜、双人双锁,并建立了使用台账。

3、重视消防安全

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室等重点部位消防设施齐全,性能良好,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师生会使用,有定期检查及维护保养;能及时发现各类火险隐患,立即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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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校园内无违规、违法的娱乐场所,商业摊点,违章建筑

3、未发生因管理不善造成师生伤亡事故;未发生师生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案件。未发生因工作不到位而越级或集体上访事件;未发生校内集体食物中毒和传染疾病;未发生教职工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事件;安全稳定工作未受到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无瞒报、谎报、迟报安全事故信息的现象。

4、师生员工对平安创建和校园治安满意率、知晓性、参与率高于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