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荒山绿化承包管理办法
荒山绿化承包合同
甲方:青龙满族自治县朱丈子乡前白枣山村村民委员会乙方:本村村民张海龙
为了使荒山早日绿化,增加集体和个人经济收入,经村民代表讨论通过将小二道沟荒山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特签订如下合同条款,以使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期为40年,即从二00五年十二月三十日起至二0四五年十二月三十日止。
二、荒山四至边界
四至边界为。东至坟地边;南至梁分水;西至鹰窝根;北至北梁分水,此四至属于乙方承包范围。
三、承包费数额及付款方式
承包期40年乙方共向甲方交承包费2592元,每年为64.80元,交款方式为分节段上打租,每5年交一次承包费(即324元)交款时间为每一节段年的12月30日前交清,否则每晚交一天加付千分之三的滞纳金,但最迟不得超过60天,超过60天甲方不补偿乙方承包期间的投入,解除合同。
四、绿化规定
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在三年内全部达到绿化(栽植什么树由乙方因地制宜决定),否则每少绿化一亩甲方按每年每亩收取延误费拾元。
五、在承包期内一切投入开支全部(含伤亡事故费和各种税
金)由乙方承担。
六、在承包期内允许在本村范围内扩股,不经甲方同意不得转包他人。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法定代表人:
乙方:
二00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均为从网络采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使用,下载后请在24小时内删除。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QQ:1789260586 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