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渣土卸点付费系统使用及业务管理办法-上海绿化和容管理局
建筑渣土卸点付费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办法(暂行)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的通告》和《上海市建筑渣土整治方案》的有关精神,为保障本市建筑渣土卸点付费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能有效运行,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有序化,现制定办法如下:
一、职责分工
(一)市绿化市容局。负责相关管理办法的制定,加强各相关市、区级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监督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
(二)市废管处。受市绿化市容局委托,负责推进本市“管理信息系统”的规范使用;设立监管中心监督系统使用情况;制定全市性应急保障方案。
(三)局信息中心。负责“管理信息系统”日常维护,提供系统技术保障和系统软件升级服务。
(四)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对“管理信息系统”具体运转实施日常监督管理;负责阅读器信息设置;负责对阅读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五)市容环卫行业协会(以下简称行业协会)。负责电子标签安装、更换,阅读器配置、租赁;协调运营维护企业实施维护;组织开展操作培训。
(六)运营维护企业。负责对“管理信息系统”、电子标签、阅读器等实施维护。
(七)专营企业。按规定安装电子标签、配置阅读器,并建立配套管理制度及设立应急措施。
(八)建设单位、消纳卸点和中转码头经营单位。负责阅读器现场使用,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并制定应急措施。
二、系统管理
(一)用户名和权限管理
市废管处为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统一配置用户名;建设单位、消纳卸点和中转码头经营单位及渣土运输企业按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到所在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办理用户名开通手续。
各级用户权限由市废管处统一设定,并于“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设置,用户只能在权限范围内对监管系统进行操作。
(二)硬件设备管理
1、电子标签管理(1)电子标签安装
申请安装电子标签的渣土运输企业必须具有建筑渣土运输许可证;申请安装电子标签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进入建筑渣土申报系统数据库。
渣土运输企业应按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向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电子标签安装手续。
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对运输企业递交的材料、运输车辆实施审核,对符合要求的报市废管处。
市废管处负责落实电子标签信息的输入及制作,由行业协会组织
2运营维护企业安装电子标签。
(2)应急处置
运输企业在使用电子标签过程中,发现不能使用时,应及时上报所在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和市废管处监管中心,同时立即停止该车辆的运输作业或启用纸质联单继续作业,并重新安装电子标签。
2、阅读器管理
(1)阅读器的现场使用主体
出土工地现场阅读器由该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使用;消纳卸点现场阅读器由该卸点经营单位负责使用;中转码头现场阅读器由该码头经营单位负责使用。
(2)阅读器的使用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5部门管理“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情况实施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
(二)行业协会组织运营维护企业每半年对阅读器开展检查维护;市废管处对行业协会阅读器管理、维护服务保障等工作开展指导、监督。
(三)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应落实专人使用“管理信息系统”,对建设工地、中转码头、消纳卸点、专营企业阅读器、电子标签使用情况实施检查;对违反使用规定的,除实施相应处理外,应及时上报市废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