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厦绿化管理制度[定稿]

大厦装修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加强租户(业主)对大厦的装修管理,保证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大厦租户(业主)各项装修服务工作的管理。

3.0申报装修程序3.1租户(业主)在装修前先到大厦管理部门填写装修申请表,办理装修申报手续

3.2管理部门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

3.3租户(业主)持审批后的申请表,带上装修工程队的施工资质证明和装修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到管理部门签订《装修管理协议》交纳装修保证金等有关费用后,办理施工许可证

3.4以上手续齐备后,可按已批准的项目内容进行装修

3.5租户(业主)需要提前进场或下班时间延续加班的,须提前向大厦物业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并与物业管理部签定《施工安全责任书》,同时交纳伍佰元加班装修安全保证金,由物业管理部协调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若不按时申请,则不予协调受理。

3.6必须如实申报加班施工项目、施工用具和加班时间,未申请到的项目和未经批准使用的工具以及超时施工,物业管理部加班监督员有权不予施工,并勒令撤场

4.0施工现场管理

4.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或明火作业

4.2严禁使用碘钨灯、220v石英灯杯、小太阳灯等灯具作照明进行施工,照明灯具用电量每只不得超出100w

4.3严禁使用电焊、氧割进行作业。如需使用,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并配置有熟练操作灭火器人员监督,报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4.4严禁使用花线、铝芯线、电子灯头支架、无头插座,须使用铜芯线、电感支架、拖地电缆及带插头的电缆进行作业

4.5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用电设施

4.6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毒品等危险物品或刺激性浓的材料在商场内过夜(如汽油、煤油、酒精、节水、天那水、胶水),否则作没收物品处理

4.7严禁使用残缺不全的开关进行开关控制

4.8严禁挪动消防器械及遮掩消防器材、消防标志

4.9装修垃圾必须日产日清,严禁堆放垃圾在大厦内过夜

4.10严禁使用墙毯、不干胶、泡沫塑料、纤维制品、海棉等易燃品作装修材料

5.0装修基本要求5.1范围

5.1.1租户(业主)不得拆改原大厦的承重墙、柱、梁、天花等主体结构。必须严格按申报批复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动。

5.1.2不得改变大厦的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不得凿除地面有防水功能要求的水泥层;不得改动大厦原有的各类管线走向

5.1.3租户(业主)装修时不得影响、占用公用部位,不得在公用部位搭建、做活;不得损坏、污染建筑物外墙、屋面防水隔热层等

5.1.4装修时要文明施工,以免损害他人利益。在搬运材料时不得弄脏(或损坏)过道(楼梯间)的墙面、及电梯轿厢。

5.1.4禁止散装水泥和散装砂子运进大厦,楼梯口不能做材料的堆放地,更不准在此搅拌水泥砂浆

5.1.5装修过程中或装修过后,如需再增加另外的装修,或对原经审批的装修方案进行改动,必须再办理手续方可施工

5.2装修施工时间

5.2.1以不影响其他租户(业主)为原则,周一到周五8:00—19:00,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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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6为防止和纠正违章装修,大厦物业管理人员会随时进行检查,请租户(业主)予以配合

5.6.19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大厦物业管理人员的管理,遵守大厦的各项规章制度,如违规且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的,商场有权做如下处理:a责令停工;b责令恢复原状;c扣留或没收工具;d停水、停电;e追究赔偿责任;f清退出大厦;

5.6.20装修固定部分因租户(业主)原因退租或欠租撤离的,不允许拆走,租户(业主)还须缴纳相应的恢复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