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险在我国发展的前景分析

[摘要]中国银行保险作为金融一体化的成功范例,已成为目前中国保险业的第三大主要销售渠道。但在新经济时代市场竞争,中国保险业面临着巨大的市场竞争压力。为此,借鉴发达国家银行保险的成功经验,结合中国国情,实现银行保险模式的创新与转型,促进银行保险向更深层次发展,对中国保险业乃至银行业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在阐述了银行保险涵义及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比较和分析了欧洲发达国家银保合作的模式及其特点,进而提出我国银行保险风险防范与控制的具体措施和战略联盟合作模式选择。

银行保险诞生于世纪年代的欧洲,并于年首次亮相中国保险市场。对于中国而言,银行保险最早出现在年,经过年的发展,已成为寿险业务当中发展最快、增长贡献率最大的销售模式。

鉴于寿险保费现在已占到北京保险业总保费的,所以银行保险业务在很大程度上就决定着各个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及其发展潜力。因此,大力发展银行保险已经成为很多保险公司的一个共识。

[关键词]银行保险

发展趋势以及分析

给我国的启示风险防范与控制

一、引言„„„„„„„„„„„„„„„„„„„„„„„„„……

二、我国银行保的发展的趋势„„„„„„„„„„„„„„„„„3

(一)中国市银行保险的发展历程„„„„„„„„„„„„„„„„3

(二)起步时期„„„„„„„„„„„„„„„„„„„„„„„„4

(三)快速发展时期„„„„„„„„„„„„„„„„„„„„„„

(四)差异化经营阶段„„„„„„„„„„„„„„„„„„„„„

三、影响中国银行保险发展的因素„„„„„„„„„„„„„„„„

(一)宏观经济环境„„„„„„„„„„„„„„„„„„„„„„

(二)有关监管措施„„„„„„„„„„„„„„„„„„„„„„

(三)银行业和保险业自身发展的要求„„„„„„„„„„„„„„

四、中国银行保险的发展趋势分析„„„„„„„„„„„„„„„„

(一)经营混业化„„„„„„„„„„„„„„„„„„„„„„„

(二)产品细分化„„„„„„„„„„„„„„„„„„„„„„„

(三)服务专业化„„„„„„„„„„„„„„„„„„„„„„„

五、中国银行保险发展对我国的启示„„„„„„„„„„„„„„„5

(一)营造有利于银行保险发展的制度环境„„„„„„„„„„„„5

(二)加强业务创新、服务创新和技术创新,培育核心竞争力„„„„5

(三)加强对银保融合的监管„„„„„„„„„„„„„„„„„„6

六、我国银行保险的风险防范与控制„„„„„„„„„„„„„„„6

(一)规范销售资格„„„„„„„„„„„„„„„„„„„„„„6

(二)提高保险公司研发产品的能力„„„„„„„„„„„„„„„7

(三)提升保险公司客户服务水平„„„„„„„„„„„„„„„„7

(四)建立银行与保险公司长期合作机制,规范兼业代理机构管理„„7

(五)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银行保险的监管„„„„„„„„„„„„„8

(六)找准价值创造点,构建战略联盟合作模式„„„„„„„„„„8

七、结语„„„„„„„„„„„„„„„„„„„„„„„„„„„10参考文献„„„„„„„„„„„„„„„„„„„„„„„„„„„10后记„„„„„„„„„„„„„„„„„„„„„„„„„„„„1

1一、引言

关于银行保险的定义,不同学者分别从不同方面如经营策略、组织形式等对其作了界定。美国经济学者小哈罗德斯•凯博等在《国际风险与保险》一书中提出,“银行保险就是指银行和保险人之间为通过银行销售保险而作出的一种安排,如并购合资、市场联盟,其中保险公司致力于保险产品的制造,银行则致力于保险的销售”。根据慕尼黑再保险公司《银行保险的运用》对银行保险的定义,银行保险是指“经由共通的销售渠道,提供保险与金融商品及服务给共同的客户群”。瑞士信贷集团则认为,“银行保险是指将银行和保险两类性质不同的金融业务融合在一起,通过所创造的银行保险产品,一揽子的提供给客户,所有产品都是针对客户需求以及对金融业变化的分析而设计的,以便迎接未来的挑战”。

归纳各国的学术界的观点,依据银行保险的发展实践,本文认为银行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或银行采用的一种相互渗透和融合的战略,将银行和保险多种金融服务联系在一起,并通过客户资源的整合与销售渠道的共享,提供与保险有关的金融产品服务,以一体化经营的形式来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中国银行保险业从2000年开始迅速成为重要的保险分销渠道,截至2007年底银行保险保费已占国内总保费的29%。然而,与其重要性不相符的是中国银行保险业务模式仍然处于相对初级阶段,多数仍简单的普通代理模式,无法充分发挥银行保险渠道的优势。这一事实严重拖慢了银行保险业务的发展。如何找准价值创造点,推动银行保险业务模式向更高级演进,已经成为了众多保险公司需要直面的问题。

二、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的趋势

银行保险诞生于世纪年代的欧洲,并于年首次亮相中国保险市场。对于北京而言,银行保险最早出现在年,经过年的发展,已成为寿险业务当中发展最快、增长贡献率最大的销售模式。

鉴于寿险保费现在已占到北京保险业总保费的,所以银行保险业务在很大程度上就决定着各个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及其发展潜力。因此,大力发展银行保险已经成为很多保险公司的一个共识。

(一)、中国市银行保险的发展历程

中国银行保险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历经了起步时期、快速发展时期和差异化经营时期。

(二)、起步时期

年一年从年起,中国的银行和保险公司开始尝试合作,合作的主要形式是签订代理协议,即通过银行柜台销售一些定期寿险和年金等保险产品。当时参与的保险公司较少,比较成功的有平安保险和工商银行的合作,新华人寿与我国商业银行的合作。但由于这阶段的合作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各公司银保业务规模较小,影响十分有限。

(三)、快速发展时期

从开始,银行保险业务进人了快速发展的阶段,寿险公司和商业银行纷纷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合作的范围不再局限于代理业一个誓私鲤一种观念务,逐渐扩大到联合发卡、保单质押贷款、客户信息共享等,从而形成了双方业务渗透、共同发展的格局。年,北京市银行保险收人达亿元,占寿险业务比重为,首次成为所占份额最大的销售模式。但该阶段银行保险竞争的产品较为单一,多为分红型产品银保业务增长很快,但受限于“卜”的竞争模式,各保险公司之间并没有开展代理手续费上的竞争,业内竞争并不是十分激烈。

(四)、差异化经营阶段

年至今年,国家放开银行保险代理中“”模式的限制,允许一个银行的网点销售多家保险公司产品。银行网点成为了各保险公司竞争的焦点,导致代理手续费一涨再涨。目前,代理手续费普遍在一之间,已经大大降低了保险公司的利润空间。同时,各保险公司积极推广十年期险、投连险、万能险等收益率不同的新产品,改变了以往分红险

一统天下的局面。一些保险公司还通过专业培训、文化交流和客户服务等方式,加强与银行合作交流,突出自己的企业文化。各公司之间银保业务的竞争日趋激烈,差异化经营越来越明显。

三、影响中国银行保险发展的因素

目前,影响北京市银行保险发展的因素主要有宏观经济环境、有关监管措施、银行业和保险业自身发展的要求。

(一)、宏观经济环境

宏观经济环境是影响中国银行保险走势最大的因素。

年中国有常住14亿人,其中岁以上的人口占巧,大大超过了联合国关于人口老龄化的标准,且总数庞大。中国人口老龄化明显,急需寿险业通过快速发展来满足保险市场的需翼求。随着中国城镇化率的提高和经济的发展,城镇新增人口不断增多,导致城镇人口在常住人口中的比重由年的上升到年的。而城镇新增人口将需要用保险的方式为自己提供养老保障,给寿险业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潜力。同时,人们的保险和投资的意识逐渐增强。特别是通过年的汉川地震事件,人们普遍意识到了保险的重要性自年月以来,在股跌去超过的市值和居高不下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人们发现银保产品不仅有保障,收益率还较高,是一个不错的投资选择,从而导致年上半年银保业务的暴涨。

(二)、有关监管措施

长期以来,中国法律规定银行与保险实行分业经营。直到年、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保险公司开始和银行通过股权结构相互渗透,银行保险产品、服务进一步整合,由简单合作逐步转变为更高、更深层次资本合作上的合作。在全球金融混业融合的趋势下,为促进国内金融一体化进程,保监会和银监会共同起草了《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试点管理办法》,将允许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这标志着全国银行保险将跨人战略转型的新阶段。目前,保监会已收到从银监会转来的四家银行参股保险公司的申请。

(三)、银行业和保险业自身发展的要求

随着金融市场竞争的加剧,银行业与保险业需要通过合作达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主要因素有第一,客户对金融套餐需求不断扩大,要求银行功能全面化第二,银行之间竞争加剧,要求开发新的利润增长点,而销售银保产品具有成本低,获利高的特点,对银行具有很大的一个行业一种观念吸引力第三,国家正在实行紧缩性货币政策,年月存款准备金率达到的历史高位,迫使银行越来越重视信贷以外的业务,第四,银行保险已经成为一种全球趋势,保险公司需要借助银行网络迅速扩大销售规模和影响,发挥规模经济的效应。

四、中国银行保险的发展趋势分析

受以上因素影响,并结合国外发展经验,北京市银行保险将呈现以下发展趋势

(一)、经营混业化

国外银行保险起步较早,其销售模式一般经历个发展阶段分销协议阶段,即保险公司根据与银行的协议,利用银行的网络销售保险产品或提供保险服务,并支付给银行代理手续费用战略联盟阶段,这种方式仍然是以协议委托代理业务为主,但双方达成了一致的战略目标,能采取统一的经营部署,合作的内容和范围更全面、更广泛金融控股集团模式,即通过银行控股保险公司或保险公司控股银行的方式,实行混业经营。从北京目前的情况来看,绝大部分保险公司银保业务属于分销协议阶段或战略联盟阶段。实际上,由于国家放开银行保险代理中“”模式的限制,银行主导地位更加明显,降低了与保险公司合作的稳定性。但随着宏观经济环境向好,国家放开混业经营的限制,银行和保险互为支持作用增强等,银行保险将有非常大的发展空间,进而对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合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银行保险业务要适应激烈的竞争环境,就必然要建立以资本为纽带的深层合作机制,实现从产品合作向资本合作的转变。因此,在有关金融保险混业经营的限制放开后,中国银行保险发展的模式和最终形态就是金融控股公司的模式。通过这一资本融合方式,金融控股集团公司可以通过子公司从事银行、保险等多样化经营业务,最大限度的发挥集团品牌、营销网络、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协同优势,降低集团整体经营成本,并从多元化经营中获取更大收益。

(二)、产品细分化

从国外银保产品的发展变化来看,已经呈现细分化发展的格局。受经济环境、客户需求和监管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各个国家银保产品的种类和结构都有所不同。如法国银保产品种类繁多,大量开发意外保险、健康保险、住院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新型保险在意大利,零存整取、额外附加退休金以及单收人家庭保障等银保产品十分畅销瑞士则在年金型银保产品、基金型银保产品上有着灵活的设计,可以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相比较之下,北京的银保产品还比较单一,很多产品还具有同质性。随着竞争的加剧和客户需求的增多,银保产品要想获得生存和发展,就必须根据经济环境和客户需求进行灵活的设计,细分客户群,采取产品细分化的策略。只有这样,银保产品才会适应不同的经济形势,满足客户的差异化需求,避免价格上的恶性竞争,在与其他金融产品的竞争当中胜出。如年泰康人寿凭借新一代投连险产品的火爆上市,取得了当年银保业务量亿的骄人战绩,一举成为北京银保市场业务规模第一名。

(三)、服务专业化

银保服务的专业化包括硬件专业化和软件专业化。硬件专业化是指银保业务涉及的信息技术和设备先进,能很好的满足推广需要。北京市银行保险为适应市场竞争,必然要为客户提供更加一个行业一种观念安全、快捷和准确的信息服务。因此,银行和保险公司将会加大对信息技术的投人,加快技术和设备的更新换代,推广操作简便、应用广泛的银保沟通系统、自动核保系统及强大的风险防范系统,缩短客户等待时间,为银行保险的发展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和保障。软件专业化是指银保从业人员的知识结构、职业道德、营销手段和服务水平专业化。很多潜在客户缺乏理财规划,对银行保险的认识还很模糊,这时候银保从业人员的服务水平往往能起到决定性作用。面对不断提升的客户需求,北京市银行保险从业人员唯有不断进行知识培训,强化服务意识,才能为客户提供耐心细致、专业周到的理财服务。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将成为银保业务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的核心任务,其效果将间接影响北京保险业的竞争格局。

五、中国银行保险发展对我国的启示

银行保险的产生与发展,充分发挥了银行和保险公司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及利益均享的特点,其积极作用是显而易见的。联合发展是必然之路,银行业和保险业由竞争走向合作,是经过充分发育了的成熟的金融市场的客观要求。中国保险市场作为世界保险市场的一部分,应顺应世界保险发展的大趋势。既要吸取欧洲发达国家成熟的银保合作经验,又要根据我国国情,完善银行保险运作模式和外部环境,进一步加快银行保险的发展。

(一)营造有利于银行保险发展的制度环境

银行保险是金融一体化过程中混业经营的产物,没有相应的制度环境,银行保险难以有大的发展。考虑到我国金融业并未经过充分发展,银行和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及风险控制能力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有很大差距,目前大规模修改金融法律体系、确立金融混业经营制度的条件还不成熟,坚持分业经营的金融体制符合我国现阶段的金融发展实际。但是,我国金融业以迅猛的速度在发展,银行与保险在加速融合,随着银行业与保险业一体化程度逐步提高。银行保险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必然要求相关的法律制度进行相应的调整,在这一进程中有关部门应根据金融发展的内在规律和要求对不合时宜的有关规定及时进行修改和调整,破除阻碍金融发展的制度约束,不断进行制度创新,营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从而促进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

(二)加强业务创新、服务创新和技术创新,培育核心竞争力

目前的银行保险业务过多地重视市场销售,价格竞争激烈,忽略了在产品同质性强的情况下业务、服务和技术创新才是企业制胜的法宝。必须在创新上挖潜,以差异化产品、人性化服务、现代化技术赢得市场。(1)深化业务内容。除了现有的保险费代收付、代销保险产品、资金汇划网络结算、保单质押贷款、专项存贷款等,还可以考虑与按揭贷款相联系的业务,与信用卡相联系的业务以及资产证券化业务等;简易标准产品既要有短期产品又要重视长期产品的开发。(2)从方便客户出发细化量化服务。扩大产品宣传,突破只面对营业网点客户开展宣传的单一局面,变被动式服务为主动出击;提高投保周期、保单贷款、保单更改、理赔申请等工作效率。(3)建立银行保险网络平台,提升技术支撑能力。银行保险操作平台可以实现销售终端的实时核保和实时出单、银行代收保费、保险公司资金的实时划拨、客户信息档案管理和风险预警、业务统计、与保险公司和银行电子商务网站链接实现网上咨询和销售保险等。

(三)加强对银保融合的监管

银行保险涉及银行和保险两个行业,在我国目前分业监管的体制下,对这一新生事物如何监管是监管部门面临的新问题。第一,各监管部门要保持独立性。由于目前保险产品的设计、生产是由保险公司完成的,最终风险由保险公司承担,因此保险监管机构负有更大的责任。但更重要的是建立健全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对银行保险、网络保险等创新产品建立起明确的法律法规或监管标准,不要出现“制度陷阱”和“制度真空”。第二,要加强保监会与银监会的协调合作。通过建立密切合作机制,以填补“模糊地带”的监管真空。保险公司和银行面临许多相似的风险,如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信誉风险等,保监会与银监会可以在信用评估、风险管理、产品开发等方面开展合作,共同开发消费者和企业的信用评级机制,加强对风险的测评和估值的合作研究。第三,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发展银行保险业务,法律是保障。一个健康、完善的银行保险市场必然是一个依法经营管理的法制市场。鉴于目前银行代理业务发展的状况,保监会应抓紧出台一些管理政策和规定,以利其健康发展。

六、我国银行保险的风险防范与控制

(一)规范销售资格

银保专管员必须由保险公司正式员工担任,且必须通过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方可上岗。同时,保险公司应加大产品培训,加强公司新契约回访工作,减少承保风险。同时应加大对银保销售人员的培训。银行与保险公司应共同加强对辖内一线员工、大堂经理、客户经理和理财经理的保险产品、营销技巧、营销手段以及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与考试的培训工作,提高银行一线人员保险业务的专业水平,重点培养保险理财经理,以促进业务的持续发展。对保险代理人的职业培训时数、内容等等也应当作出明确的规定。

(二)提高保险公司研发产品的能力

在银行销售保险的过程中,保险公司通常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往往弱化,且保险公司不容易了解到消费者的需求,不利于开发适合市场需求的产品。解决这个问题的首要办法是银保联手创新产品,不能完全由保险公司闭门造车、独家开发。保险公司应通过银行了解消费者的需求,并使产品能集保障性、储蓄性、投资性为一体,以满足客户对金融服务的需求。针对保险公司服务创新不足,产品同质化问题,监管部门应当鼓励保险公司产品创新,保护创新成果,促进银行保险业务开展。

(三)提升保险公司客户服务水平

客户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通过加强客户服务,除可以维护已有的客户外,还可以了解客户需求的变动,并通过带动效应,拓展新客户,促进产品开发和保证客户利益。应该消除消费者对银行保险产品存有的搭配销售的心理障碍,要让消费者感到银行保险产品提供的附加服务是能够为他们带来利益的。

(四)建立银行与保险公司长期合作机制,规范兼业代理机构管理保险公司和银行应从风险防范出发,立足长远,避免短期行为。保险公司要加强银行网点的人员培训工作,提高银行网点人员的专业性和代理保险的积极性。对银行柜台人员作出适时、客观、公正的奖惩,有效化解银行保险的操作风险。保险公司应按照《关于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通知》规定,单独核算银行代理保险业务,且不得以保费收入抵扣代理手续费。保险行业协会应对代理手续费等事项形成自律公约,保险公司在与银行签订代理协议时手续费率要求在自律公约范围内。监管机构应加强保险公司和代理机构内部代理业务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机制,规范兼业代理机构管理手续。

(五)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银行保险的监管

银行保险涉及银行和保险两个行业,在我国目前分业监管的体制下,对这一模式如何监管是监管部门面临的新问题。首先,各监管部门要保持独立性。由于目前保险产品的设计、开发是由保险公司完成的,最终风险由保险公司承担,因此保险监管机构负有更大的责任。但更重要的是建立健全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对银行保险、网上保险等创新产品建立起明确的法律、法规或监管标准。其次,要加强保监会与银监会的协调合作。通过建立密切合作机制,以填补“模糊地带”的监管真空。保险公司和银行面临许多相似的风险,如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及信誉风险等,保监会与银监会可以在信用评估、风险管理及产品开发等方面开展合作,共同开发消费者和企业的信用评级机制,加强对风险的测评和估值的合作研究。监管部门应加强行业自律,出台相应的自律公约,规范银行保险竞争。监管部门应转变观念,通过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以预防性为主的风险性监管,逐步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风险监管指标体系,防范化解保险风险。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应当通过风险管理的正确实施,加强风险防范,避免保险公司和银行经营风险的发生,保证银行保险业务的顺利开展,保持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的商誉,提升银行保险业务品牌。

(六)找准价值创造点,构建战略联盟合作模式

银行保险战略联盟合作模式的构建能够带来互补效应和协同效应,那么又如何去构建战略联盟呢。笔者认为要想摆脱现行普通代理关系合作模式下所面临的困局,建立银行保险战略联盟的合作模式,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跳出现有的市场竞争框架,建立全新的价值点,并且通过这些全新的价值点推动业务模式的主动升级。具体做法包括如下三部分:

1.创造新的竞争点,摆脱固有的竞争模式。固有的竞争模式是一种行业惯例,如果竞争主体默认了行业惯例,就意味着要么按照现有的规矩办事,要么失去市场。通常,竞争主体都会把行业惯例看成行业的运作方式予以接受。不打破这种行业惯例就只能停留在无休止的价格战上,就无法实现突破性增长,无法建立银行保险更高层次的合作模式———战略联盟。为此,保险公司应当避免沿用传统的战略逻辑,采用创造崭新价值点的战略。创造崭新价值点的战略否认市场竞争和发展的条件是给定的,否认战略思维应该以竞争对手为参照系;它认为公司的发展战略应该以整个行业的发展方向为参照系,竞争的环境应该由竞争主体营造而非遵从。应用于银行保险业,创造崭新价值点的战略要求保险公司必须寻求价格和佣金以外,与双方合作关系更为密切、更为关键的价值点,并进而建立战略联盟式的合作关系。

2.六大价值创造点,构建银行保险战略联盟模式。总结银行保险业务的运作过程,有助于我们发现尚未被发现的价值点,并构建银行保险战略联盟模式。首先,必须开发出适合战略联盟中银行销售的保险产品,并根据产品和销售的特点对银行职员进行悉心培训;同时,要在保险公司和银行之间建立一套运作顺畅的行政管理系统,保证销售过程中以及随后的客户服务能够到位;当然,需要有足够的激励机制引导银行职员主动销售保险产品;最后,合作双方可以通过共用品牌使得资源可以进一步整合。从这一过程我们可以看到,已被开发的价值创造点有产品、培训、行政管理系统和激励,尚未被开发的则有客户服务和品牌。银行保险双方可以通过扩展已开发的价值创造点的外延,以及赋予未开发价值点以内涵,来建立新的价值创造点,整合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之间的营销体系,打造银行保险的品牌效应。

3.在既有的法律框架下,构建银行保险战略联盟模式。虽然在现有的监管体系下,国内多数保险公司最多只能发展到战略同盟的阶段,但是相比其初级的代理关系,战略同盟所能实现的收益已经十分可观。因此,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应该采用价值创新策略,主动去推动业务模式的升级更替。通过拓展原有价值点的外延,以及创造新的价值点,短期内可以分散竞争的集中度,为公司赢得时间来夯实基础,实现渠道的稳健发展;在长期,通过不断深入的合作,保险公司与银行之间的合作关系会更加紧密,合作深化的结果就是导致业务模式的演进,从整合程度较低的模式发展到更为高层次的战略联盟模式。在整合程度更高的模式下,保险公司依然可以根据行业发展的方向,以及公司整体战略,依循创造新价值点的战略,来分析相互合作过程中如何创造更新的价值点,进一步拓宽和深化合作。

七、结语:

现行普通代理关系合作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国内银行保险的发展需要,而在既定的金融制度条件下,战略联盟是银行保险唯一可行的合作模式。本文从学理上分析了银行保险战略联盟合作模式构建所能够带来的互补效应和协同效应,并提出要从找准价值创造点,主动升级银行保险合作模式,来建立银行保险的战略联盟。至于今后的研究,可以具体围绕组织形式、产品模式、服务模式、网络系统等去进一步探讨银行保险战略联盟合作模式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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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在本文撰稿期间,一直得到论文指导师的悉心指导。在此向一直关心教导我学业学习的领导、老师和同学们表达我深深的谢意。“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我将以我心之全力,不断在经济学的研究中探索,以不辜负大家的殷切期望。

陈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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