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险模式比较分析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加入wto,以及金融一体化、全球化浪潮的冲击,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合作也日趋紧密。作为金融机构之间合作的典范,银行保险在过去的二十几年中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本文从银行保险合作的各种模式出发,着重分析每种模式的特点与优缺点,并比较各国的模式选择,最后简要论述我国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
[关键词]银保合作模式选择金融控股公司
一、银行保险经营模式的比较
银行保险(bancassurance)起源于法国,现在已与团险、个险营销一起成为保险公司保费来源的三大支柱之一。银行保险指的是由银行或保险公司以整合方式迈向金融服务市场的策略。(瑞士再,1992)国内普遍接受的定义将银行保险视为保险公司和银行采用的一种相互渗透和融合的战略,是将银行和保险等多种金融服务联系在一起,并通过客户资源的整合与销售渠道的共享,提供与保险有关的金融产品服务,以一体化的经营形式来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张洪涛,2003)这两种观点都是对银行保险相对宽泛的定义,更能囊括保险公司与银行合作的多样性。而这种多样性又具体体现在银保合作的模式上。
目前国际上普遍认可的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模式可分为以下四种。
1.分销协议(distributionalagreements)指的是银行以获取手续费为目的,通过自身的渠道为一家或多家保险公司独立销售或与银行产品捆绑销售保险产品。这是银保合作的最初级阶段,也是目前我国银行保险所采取的主要模式。其具体特点有:(1)银行主要获得手续费收入;(2)客户资源的共享程度低;(3)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的“多对多”模式,不具有排他性;(4)银行只负责销售,对保险产品的开发很少或没有介入。
2.战略联盟(strategicalliances)是一中企业经营的新理念,最早由美国dec公司总裁简・霍普兰德(j.hopland)和管理学家罗杰・奈杰尔(r.nigle)提出,对于战略联盟的定义,学术界存在着很大的分歧.一般认为,战略联盟是公司之间为了共同的战略目标而达成的长期合作安排,是一个通过各种协议而结成的优势互补、风险共担的松散型组织。其主要特点有:(1)比分销协议更稳定的合作形式;(2)具有一定的排他性;(3)银行和保险公司产品一定程度上的整合;(4)共享或部分共享客户信息资源;(5)在销售渠道和信息系统上共同投资风险共担。
3.合资公司模式(jointventures)是指银行与保险公司共同建立合资公司,共同开发和销售保险产品、渠道、服务、系统和利润。随着一体化程度的加深,合资公司模式已经被许多国家银保合作所采用。其具体特点为:(1)银保业务共同投资、共担风险、共享利润;(2)银行与保险公司可以共享客户资源期;(3)在企业内部实现银行与保险的融合;(4)需要双方建立起长期、较强的合作关系。
4.金融服务集团模式(financialservicegroup)以子公司的形式直接进入或通过m&a的形式进入,使之成为金融服务(控股)集团的一个组成部分,完全整合产品、产品、渠道、服务、系统,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做为银保合作一体化程度最高的模式选择,金融服务集团的特点主要表现为:(1)产品与服务体系的高度整合,并实行内部专业化分工合作;(2)充分利用银行现有资源及服务渠道;(3)一站式金融服务;(4)可以研发出更为综合的产品。现阶段,成立金融服务集团是银保一体化过程中银行与保险公司融合程度最高的模式选择。正如专家学者在杂志中的论述,“银行保险最终是要实现在一个集团或控股公司架构下将保险公司和银行机构置于一体,并实施统一的发展战略。”
二、各国银行保险的经营模式
由于不同国家和地区金融体系的特殊性,从而在银行保险经营模式的选择上也呈现出较大的差异性。金融业最为发达的美国是分销协议模式的主要代表,以分销聪盟为主要渠道。目前,美国有4000多家银行着手销售保险产品,在资产超过100亿美元的大银行中有84%参与分销活动中。银行销售的保险产品多为个人年金和信用保险。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美国银行与保险业均从中得以获利。2002年,美国寿险业的销售增长中有11%都是得益于银行销售的增长。同时,随着保险业务的迅猛发展,银行也保证了可观的中间收入。欧洲主要是以股权为纽带的一体化经营模式,目前500家大银行中,有46%的银行已拥有专门从事保险业务的附属机构。在英国和葡萄牙,银保合作模式大多采用的是设立保险公司、收购保险公司,以及组建合资公司。法国是银行保险整合得最彻底的国家之一,近几十年来,其银行在寿险市场上所占的份额增长惊人,并逐渐向非寿险领域扩展。在经营模式方面,银行或通过与保险公司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及合资,或成立自己的保险子公司开展银行保险。在德国,由于银行业在整个金融体系中占据的重要地位,以及几家全能银行的存在,银行保险多为银行自己组建保险公司(例如,德意志银行),或以相互持股的形式与保险公司进行分销联盟(例如,德累斯顿银行与安联集团)。亚洲各国家地区的银行保险业务与欧美国家相比起步较晚,故大多采取的是分销协议、战略联盟等初级模式,同时由于受到一些监督限制,使得合资公司、控股公司等形式也不同程度的发展。其中印度和新加坡的银行保险的发展较具代表性。在印度相应的监管法律规定,外资只能通过与国内公司合资才能进入本国保险市场,但外资持有的股份不能超过26%,因此在印度除分销协议模式外合资公司也占较大的比较。而在新加坡银保合作采取的主要模式为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保险业务,或者银行将其保险业务出售给保险公司,签订排他性分销协议。由于亚洲银行与保险经营环境相似性非常强,使得其发展经验较欧美对我国的银行保险发展更具有借鉴意义。
三、我国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目前,我国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还处在初级阶段,以销售协议为主要模式。虽然现在几家大型保险公司已经倾向于采用战略联盟模式,但其中多为外资公司。国内保险公司与银行所形成的战略联盟更多的还只是停留于形式上,银行并没有或是很少参与银行保险产品的开发及设计当中,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主要还是体现在保险公司利用银行渠道销售保险产品上,且双方协议以短期居多,缺乏稳定性。从2004年后,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一度放缓,并于保险公司之间出现了以降低手续费为主的恶意竞争,导致保险公司的低利润或无利润运行,于是一些保险公司例如中国人寿及平安均大幅度削减银行保险,银行保险的增幅较小,进入缓慢发展阶段,这也使得更多的人反思银行保险以销售协议及战略联盟这两种松散的合作模式并不能有效地整合双方资源,使得银行保险的低成本优势很难体现,从而制约了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
综上所述,只有资本的融合才能保证银行保险能够从产品的生产到销售紧密的结合在一起,同时也有利于保证保险公司的话语权及稳定的合作关系。受制于我国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体制,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的股权交叉相对有限。但在全球金融混业趋势的大背景下,通过集团控股实现银保合作今后也势必将在我国得到长足的发展。业内人士普遍认为,金融服务集团模式中的金融控股公司是我国实现银行保险混业经营的最合适的地方。2006年6月下发的《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也明确提出,“支持具备条件的保险公司通过重组、并购等方式,发展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保险控股(集团)公司”,这也为我国全能型金融集团的建立及发展奠定了基础。现阶段如以光大银行为核心的光大集团,以平安保险为核心的平安集团都已向着金融集团的形式发展的。然而在这些集团运作的过程中,值得关注的问题是如何使集团内部的银行和保险业务实现完全的融合,为顾客提供全方位、“一站式”金融服务,从而更有效地利用银行业与保险业的优势,发挥规模经济及范围经济效应。这将是我国在未来发展银行保险一体化业务过程中值得探索解决的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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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中外互联网保险模式分析比较互联网+保险材料整理三
一、互联网保险发展的国际比较
(一)美国互联网保险概况
美国是发展互联网保险最早的国家,由于在网络技术方面的领先地位和优越的市场经济环境,美国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就开始出现互联网保险。目前,美国的互联网保险业在全球业务量最大、涉及范围最广、客户数量最多和技术水最高,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都建立了自己的网站,在网站上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保险市场和保险产品信息,并可以针对客户独特需要进行保险方案内容设计,运用信息技术提供人性化产品购买流程。在网络服务内容上,涉及信息咨询、询价谈判、交易、解决争议、赔付等;在保险品种上,包括健康、医疗人寿、汽车、财险等。美国互联网保险业务主要包括代理模式和网上直销模式,这两种模式都是独立网络公司通过与保险公司进行一定范围的合作而介入互联网保险市场。二者也有一定的区别,代理模式主要是通过和保险公司形成紧密合作关系,实现网络保险交易并获得规模经济效益,优点在于其庞大的网络辐射能力可以获得大批潜在客户。相比之下,网上直销模式更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形象效益,能够帮助保险公司开拓新的营销渠道和客户服务方式。
(二)欧洲互联网保险概况
在欧洲,网络保险发展速度非常迅猛。1996年,全球最大保险集团之一的法国安盛在德国试行网上直销。1997年意大利kas保险公司建立了一个网络保险销售服务系统,在网上提供最新报价、信息咨询和网上投保服务。英国保险公司的网络保险产品不仅局限于汽车保险,而且包括借助互联网营销的意外伤害、健康、家庭财产等一系列个人保险产品。近十几年,网络保险在英国发展迅速,个人财产保险总保费中网络营销的比例,从2000年的29%增加到2008年的42%,而传统的保险经纪份额从42%下降到29%。相比于其他尚不成熟的保险市场的互联网保险业务,英国保险市场的互联网革新经历了一个极有代表性的发展路径。据埃森哲咨询公司发布的相关报告显示,2009年德国约有26%的车险业务和13%的家庭财险业务是在互联网上完成的,而在仅仅一年的时间里,这一份额就分别上涨至45%和33%,可见互联网保险在德国发展之迅速。德国重视互联网保险的商业模式创新,率先开发出一种新p2p保险模式,具有防止骗赔、节约销售和管
理费用以及方便小额索赔等优势。
二、国外互联网保险的一般模式
(一)b2c模式。互联网保险b2c模式大致可分为保险公司网站、第三方保险超市网站及互联网金融超市三种形式。保险公司网站是一种典型的b2c电子商务模式。保险公司开设的网站旨在宣传公司产品,提供联系方式,拓展公司销售渠道。按照是否从事销售活动,可以进一步将网站细分为两类:宣传公司产品型、网上销售产品型。宣传公司产品型可以宣传公司及产品,方便客户联系,树立公司及产品形象,提高知名度,但只能算是“保险电子化”。网上销售产品型不仅在于选择合适的互联网保险产品,充分利用网络渠道的优势,还在于开发专门适用于互联网的保险产品。
(二)b2b模式。b2b模式大致可分为互联网风险市场和互联网风险拍卖两种形式。互联网风险市场使不同国家和地区间的商业伙伴能够不受地域、国别限制,共同分担风险。互联网风险拍卖就是大型公司或其他社会机构通过互联网把自身的风险“拍卖”给保险公司。集团式购买比较适合这种方式,
三、国外发达国家互联网保险业务特点
总起来看,有如下特点。首先,国外互联网保险是独立网络公司,通过与保险公司进行合作而介入互联网保险市场,网络公司只提供一个网络平台,而不具体参与实质性的保险运作流程。其次,国外互联网保险在网上售卖的险种几乎涵盖所有的线下险种,包括健康、医疗人寿、汽车、财险等各大主流险种。再次,国外互联网技术发展较快,互联网保险安全防护技术完善,采用多重防火墙技术,在每个环节都可以很好地保护投资人信息。再次,国外互联网保险充分发挥了互联网的便利性,从投保到理赔均可通过网络完成,业务流程短,方便快捷。最后,国外对互联网保险监管措施完备,有严格的准入机制以及保险产品审核制度,可以将互联网保险的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很好地保护了投资人的利益。
二、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概况
(一)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的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萌芽阶段(1997―2000年)。1997年11月28日,中国保险学会和北京维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了我国第一家保险网站――中国保险信息网(china-insurance.com)。同年12月,新华人寿保险公司促成的国内第一份互
联网保险单标志着我国保险业迈进与互联网融合的大门。
第二阶段:起步阶段(2000―2003年)。2000年是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国内保险公司纷纷建立自己的公司网站。8月1日,国内首家集证券、保险、银行及个人理财等业务于一体的个人综合理财服务网站――平安公司的pa18正式亮相,其强有力的个性化功能开创了国内先河。8月6日,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成立国内第一家连接全国、连接全球的保险互联网系统。9月22日,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家投资建设的大型保险电子商务网站――“泰康在线”全面开通,这是国内第一家由寿险公司投资建设的、真正实现在线投保的网站,也是国内首家通过保险类ca(电子商务认证授权机构)认证的网站。外资保险公司也紧随其后。9月,友邦保险上海分公司网站开通,通过互联网为客户提供保险的售前咨询和售后服务。然而,随着2000年全球互联网泡沫的破灭,意气风发的互联网保险在经历了一波冲浪式的竞赛后便偃旗息鼓了。第三阶段:积累阶段(2003―2007年)。2003年之后,随着国内互联网环境的好转,网购热潮的兴起、安全第三方支付的出现与法律制度的逐渐完善,互联网保险再度兴起。与2000年前后的触网狂潮相比,此后的互联网保险建设更显平缓与稳重。2003年,中国太平洋保险开始支付航空意外、交通意外、任我游(自助式)等3款保险在线投保。2004年4月,“泰康在线”在网上主推的产品就包括亿顺4款旅行保险、亿顺两款综合意外保险。2005年4月1日,《电子签名法》正式实施,为电子保单技术的有效运行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大大推动了电子商务的发展。从2006年开始,以太平洋保险、泰康人寿、中国人寿保险为代表的保险公司纷纷对自身的官网进行改版升级,从产品线、支付与承保优化的角度对保险产品在线购买进行了有效改善。与此同时,网上超市建设也加快了步伐。2006年,买保险网以“互联网保险超市”概念上线运营,采用了“网络直销+电话服务”的保险营销模式。
第四阶段。爆发阶段(2007年―至今)。我国互联网保险在2007年迈入高速发展时期。从行业进入角度看,目前已经有保险公司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泰康保险公司等,保险专业中介如中民保险网、慧择网、优保等,互联网企业如淘宝、京东、苏宁易购等,门户网站如新浪、网易等,行业聚集类网站如携程网、磨房网等,另外还出现了产品搜索、对比与导购型发展模式。我国的
互联网保险业务开始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态势。国内现有保险网站模式主要包括保险公司网站、第三方保险超市网站、搭载与合作等。近年来,我国最红火的模式莫过于保险公司和互联网平台的合作,即搭载与合作模式,这种商业模式在我国显现出惊人的营销潜力,因此,部分保险公司开始为互联网保险设计专有的保险产品,并与其他平台合作开展在线销售。
三、国内外互联网保险不同点
(一)网络公司扮演角色不一样。国外网络公司只是与保险公司进行合作,提供一个保险发行的平台,而在国内,网络公司也会参与到互联网保险的发行流程中,作为互联网保险的提供者,例如由阿里巴巴、腾讯和中国平安联合成立的众安在线,两家网络公司不仅仅是提供发行平台,而且还是保险公司的股东,参与保险的制定与发行。
(二)互联网保险产品有待升级。现阶段我国互联网保险产品主要以“低价值、低黏度、标准化”的产品为主。首先,网销产品同质化严重,缺乏差异性。各家保险公司的互联网保险产品大同小异,但是责任却是非标准化的,横向比较困难,理赔也无法标准化,因为理赔过程需要大量调查和复核工作。其次,产品的附加服务没有得到挖掘。保险产品的附加服务是保险公司为客户提供的除基本保险责任外的额外服务。附加服务是一种差异化服务,能体现出保险公司的服务特色和水平,其目标是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保险公司可以利用自身的电子商务平台建立客户的个人信息数据库,然后通过深度数据挖掘,有针对性地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在我国这样的附加服务还没有被保险公司重视和挖掘。目前保险公司很难将网上咨询、网上投保、网上核保、网上支付、网上出单等一系列流程全部自动化,很多国内保险公司还是停留在网上查询产品资料阶段,其实这只是简单的金融公司互联网化。
四、国内外互联网保险发展存在差异原因分析
(一)国内外金融市场环境存在差异
首先,我国是银行主导型金融市场,以银行为核心向外辐射,银行任何重大政策调整都可能引发市场规模型地震,金融市场主要服务对象是通过审核的企业;发达国家是市场主导型金融市场,单一机构难以左右市场,但容易形成连锁反应,市场信息随着资金网状流动传播,主要服务对象是市场筛选后的优质企业,
以盈利为目的,创新能力较强,金融衍生品数量及种类较多,风险易聚集,金融监管以深入骨髓的“契约精神”以及完善的法律体系为铺垫。其次,我国保险业处于高度垄断状态,保险业享受政府赋予的特权及其带来的垄断利益,保险机构惰性较大,创新能力不足,导致很多需求者的保险服务需求无法得到有效满足。互联网保险具有公开、透明、平等特点,市场潜能被极大地激发出来,很多在传统金融体系下无法得到满足的金融需求能够得到有效满足。而对美国等发达国家而言,由于利率市场化早已完成,同时保险业竞争激烈,这种互联网保险模式相对于主流保险体系竞争优势有限,因而其发展程度和对传统保险业的影响就相对有限。
(二)国内外现代电商企业存在差异
发达国家零售业竞争已经非常充分,渠道非常扁平化,从厂家到零售巨头再到家庭,已将中间环节成本压缩至最低,零售业本质没变,依然是供应链管理、物流仓储、技术支持、现金流和品牌,互联网只是一种渠道而已。如美国前十大电商排名,仅一席是纯互联网公司,其他皆为传统零售巨头转型做电商。我国绝大多数传统零售公司受到落后流通体制严重阻碍,最终将难以生存。中国零售市场份额不断被京东商城、苏宁易购、阿里巴巴等电商巨头蚕食。中国传统流通体制受制于诸多因素:中国地域行政分割严重导致各自为战,异地扩张、兼并收购困难重重;物流成本高;零售体系多级代理,层层盘剥;房地产泡沫带动商业地产价格居高不下,导致终端消费者面对的零售价居高不下;厂商出厂价与零售价巨大价差带给国内电商企业崛起的战略规划机会。
(三)国内外社会信用环境存在差异
互联网保险背景下,对保险消费者的个性化服务、精细化营销及批量化处理成为主要运营模式,这要求更准确地把握消费者的风险偏好、消费习惯及信用状况,征信需求需要快速增加。国外征信体系发展较为完善,信用报告与征信体系是互联网保险风险管理的核心,如果缺少充足的信用评级数据,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专业度、效率都将受到巨大影响,甚至可能放大金融行业系统性风险。如美国的信用管理体系由三部分组成:国家信用管理、行业信用管理与信用环境。国家信用管理是对信用进行宏观管理,为市场创造一个健康有序的社会信用环境,有效促进信用交易的发展;信用管理行业有三类机构,即信用信息管理机构、信用
经营机构与信用管理服务机构;信用环境包括立法、惩罚机制、教育与科研等构成;这样就形成一个科学完整的信用环境体系。而我国征信体系不完善、社会信任严重匮乏:征信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征信标准化建设滞后、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等。
第三篇。网上银行业务分析比较国有四大银行是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这四个银行总体功能上有很多的相似之处。例如个人金融服务、企业金融服务电子银行等。。虽然有很多相似处,但还有很多不同的地方。它们各自负责的区域还是有所不同的。
中国银行,中国领先的国际化的银行,其分支机构遍布全球,业务包括传统的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保险业务在内的全面的金融服务。其网络银行具有账户查询、网上支付、境外账户管理、银企对接、提供资金汇划、批量委托、授权模式定制、预约付款、定向支付、历史交易查询、代发工资、代理报销、网上支付通关税费、异地报关等功能。
优点。85年开始发卡,是中国最早的信用卡发卡行;透支取现算积分;广东地区积分可以换移动话费;中国的国际银行,国外网点较多;刷卡有短信提示,安全度高;信用卡绑定已开通网银的借记卡后,支持支付宝。
缺点。额度低(国有银行通病);800只给长城国际卡用;透支取现不支持最低还款;还款业务效率低下,柜台还款大量客户排队等待。
总结:适合经常出国的客户使用
中国建设银行,是一家以中长期信贷业务为特色的国有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在中国境内及各主要国际金融中心开展业务。开设网上银行服务,网上银行功能先进、使用便捷,提供帐务查询、资金转帐、网上支付和其他各类服务。其网络银行具有账户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支付、账户转账、网上速汇通、银证业务、证券业务、外汇买卖、批量业务等功能。
优点。营业网络点多;相对其他3家国有银行,申请门槛较低;取现手续费较低(0.5%),透支取现支持最低还款;服务较好;刷三次免年费;分期不占用额度。
缺点。申请进度超慢;没有网上进度查询;额度普遍偏低;各张卡需要分别还款,不会自动统计所有卡的消费总和。
总结。适合于当地没有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朋友。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总资产已超过四万亿元人民币,金融电子化水平在同业居领先地位,电子化网点覆盖率达98%以上,全年结算业务量占中国金融业的50%以上。主要办理: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等业务。同时也开辟了网上业务,直接方便广大用户。其网络银行具有账户信息查询、转账付款、在线支付、代理业务、网上支付等功能,提供了动态的演示,使人感到很方便,安全性能是最高的,另外还划分出了电话银行、企业银行、手机银行。
优点。全国有3万多家网点,是目前中国网点最多的银行;支持支付宝,而且可以做到无限额;基本支持所有网银支付;本地取现无手续费;免溢付款提现费;不同品牌的国际卡额度独立;支持大部分刷卡业务,特别是其他银行卡只支持用借记卡的,也可以按消费积分。如广州的“好易”“缴费易”。可以充羊城通。
缺点。申办门槛太高,额度太低;销户还要去网点;服务态度较差;没有800电话,400不对个人用户开放。积分无用,积分计划按地区执行。只有兑换国航里程的全国通用,10000分换500里程。
总结。适合于当地没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和经常喜欢透支取现的客户。
中国农业银行,采用集中统一接入的方式,建立总行统一的网上银行中心,实现网上银行客户信息、操作界面、业务功能、电子数据的集中存放和统一管理,同一客户在不同地区开立的账户能归入同一客户号下进行管理。其网站功能相对较简单,具有账户查询、账户密码修改、网上临时挂失、转账、网上缴费、网上支付等功能。网上支付分为b2b、b2c。
优点。网络点多;还款方便,支持约定自动扣款,56天超长免息期;有信用卡客户商旅专业服务。
缺点:申请门槛高,周期长,额度普遍偏低;对信用卡业务支持度不够;
总结。适合于当地没有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朋友,并且申卡条件优越。
相比较之下发现,个人觉得工商银行职能比较键全,因为它不仅包含了三大银行的基本功能,而且还提供了动态的演示,使人感到很方便,安全性能是最高的,要安装补丁和了解安全迷钥,而且工商银行另外划分出了电话银行、企业银行、手机银行。中国银行的网上银行提供的功能也不错,其提供的功能主要是为企业服务的,像代发工资、银企对接等功能;中国建设银行的网上银行提供的功能在个人和企业方面比较平衡,不像中国银行那样偏重其中一方;而中国农业银行的网上银行的功能最少,只开设了一些基本功能,对其它一些功能,如银证转账、网上汇款、网上质押贷款、国债买卖等,尚未开设。
第四篇:智慧城市建设模式比较分析智慧城市建设模式比较分析
一、智慧城市建设特征与建设模式
我国智慧城市的四种运营模式智慧城市我公司建设近两年,已经有了一些经验与教训,我们对智慧城市的发展模式进行了归纳与总结,目前智慧城市建设拥有四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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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首先在经营思想上,国外酒店立足点是强调顾客利益、企业利益、员工利益三者的统一,一切资源配置都以满足客人的需求为企业最高宗旨。而中国酒店强调企业经营的社会效益,其次才是经营效益。因此中国酒店转换经营思想势在必行。第二,在经营风格上,国外酒店注重产品差异化,酒店寻找独特的消费方式推销自己,使自己在顾客心目中定位。我国酒店重点放在价格竞争上,通过旺季提高价格和淡季降低价格的方式来吸引顾客,赢得市场份额。我国酒店业的市场定位模糊,一味追求用价格的杠杆来占领市场。所以我们要转变经营风格,以质量竞争代替价格竞争,从而取得经济效益。
战略意识关注现金流量,力争在保持己有市场份额的基础上稳步提高.缺乏明确科学的战略,发展规划流于形式化、简单化关注企业核心竟争力增长,以形成长久竞争优势为战略目标,强调以战略管理作为基本模式,以对市场的控制力为规划依据组织结构典型的科层式结构,组织沟通主要通过汇报、会议等正式手段,决策反应相对滞后倾向于扁平式结构,以流程作为组织设计依据,强调建立基于现代it信息技术技术的学习型组织,鼓励基层员工参与管理管理体制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不彻底,行政干预随意性大,职业经理人尚未成为主流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董事会和股东代表大会是最高决策机构,职业经理人群体则担负起日常营运管理责任规模经济以单店经营为主,集团化进程缓慢集团化、连锁化经营为主,产品高度标准化人力资源素质基层员工相对素质高于管理人员,缺乏系统的职业生涯设计,培训手段原始专业教育资源丰富,人力资源市场规范,培训系统,员工有良好的职业预期技术研发以简单的模仿创新为主,企业研发在经费、人员、组织等要素上缺乏制度保障集团总部职能以集中研发和提供智力服务为主,对社会技术资源获取反应敏捷市场策略以低效率的人员推销为主要营销手段,企业形象及品牌建设意识较差注重对顾客群体忠诚度的长期培育,会员俱乐部制度盛行,围绕着企业市场定位的企业形象及品牌意识强烈成本水平劳动力成本低,但规模偏小、硬件更新频率高、员工流失造成成本结构严重不合理劳动力成本较高,但规模经济显著,硬件更新周期较为合理,财务预算机制健全价格策略以竞争对手为参照的“随行就市”,缺乏严谨的成本分析,价格变动及执行很随意以自身的成本水平和财务预期作为价格基础,价格变动及执行严格制度化,价格进攻以变相的信号试探为主服务质量大力提倡个性化、定制化服务,但受制于员工素质,服务质量不稳定,顾客投诉多稳定的服务质量基于较高的员工素质和流程的合理化,大规模定制成为趋势国际化竞争能力侧重于在本地区或国内范围内扩张近年来侧重向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扩张。
在运行机制上,国外酒店的产权明晰,法人治理结构合理,组织结构健全,管理严密和效率较高。而中国酒店业是脱胎于计划经济下的产物,产权模糊,国有资产所有者缺位的现象比较严重,法人治理结构不合理,代理成本过高。这些运行机制上的弊端带来了管理上的疏漏和效率低下,直接导致了中国酒店业整体竞争力和效益低下。第四,在服务质量管理方面,国外酒店倾向于个性化服务,而我国酒店仍旧处于从情绪化服务向标准化服务迈进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