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机场绿化美化管理规定

第一篇:xxx机场绿化美化管理规定xxx机场绿化美化管理规定

目的:

本规定规范了xxx机场绿化美化工作,为创造xxx机场地区优美、舒适环境的要求与方法。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xxx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绿化、景观美化的管理工作。定义:

正文:

1.0职责

1.1公司环境体系管理部门

1.1.1负责xxx机场环境的绿化美化管理及规划;

1.1.2负责xxx机场公共区域及管辖范围内室内环境的绿化管理

2.0管理内容及办法

2.1工作范围

2.1.1室内部分。花木。

2.1.2室外部分。包括草坪、树木、景观用水、标语牌及旗帜。

2.2绿化管理

2.2.1绿化服务专业公司按合约要求对花卉、树木进行养护管理,确保环境舒适,美化厅堂环境

2.2.1.1公共区域绿化。绿化布置美观大方。

2.2.1.2室内部分绿化应注意花木对人员健康的危害

2.2.2公共区域管理部按照公司整体绿化、美化设计要求,协助确定植物品种、数量

2.2.3绿化服务专业公司定期养护园外“三包”地段的草坪、树木,确保外围环境干净、整洁

2.3绿化服务专业公司的用药管理规定

2.3.1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灭植物的病虫害

2.3.2购买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低毒、环保型杀虫剂

2.3.3杀虫药剂专人专柜保管,做好操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做到安全用药

2.3.4适时组织对公司内部和外围区域的进行灭除虫害活动,消灭蚊、蝇、老鼠、蟑螂等害虫

2.4环境景观美化布置

2.4.1负责对公共区域定期维护及清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确保清洁、优美环境

2.5内部环境的监督检查。定期检查公司绿化、环境美化的整体布局情况。

2.6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将本规定以书面等形式告知专业公司及其他合约方。公司环境体系管理部门负责以适当形式告知驻场其他相关方。

第二篇:闵集中学校园绿化美化管理规定二零一一年春季学期

闵集中学绿化美化管理

闵集中学校园绿化美化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校园绿化美化管理,确保校园环境优美、整洁,为广大师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为保证校园植物生长的繁茂、美观,由总务处承担绿化养护任务,负责绿化规划、设计、种植工作,并应适时松土、灌溉、施肥、修剪和防治病虫害

二、各班要把各自的绿化卫生责任区管理好,及时清除垃圾、杂草、杂物等

三、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树木,任何人无权擅自砍伐、挪移。因建设确需采伐树木的要报学校批准,并在总务处的指导下采伐。

四、任何人不得擅自修剪校内的树木、绿篱

五、任何人不得随意占用、侵害绿地,不得在绿地内挖坑取土、堆放杂物、排放污物、损害树木草皮,不得用树木搭棚做架,栓绳挂物、挂牌、安装电灯、扯拉铁丝等;不得刻扒树皮、滥采树种、攀树折花、践踏花坛草坪;不得损坏校园园林设施

六、绿地内不得设置有碍景观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禁止停放各种车辆

七、为保护树木、绿篱、绿地,严禁在校园内焚烧树叶、垃圾

八、对于损害树木、破坏绿地行为给予处罚,规定如下:

(1)学生攀爬树木、摇晃树枝、剥脱树皮、采摘花叶瓜果、种子、攀折树枝的,当面批评教育,扣除该生所在班级的考核分5分。

(2)教职工在树上拴绳挂物、架电线、就树搭棚者,酌情罚款5-50元。

(3)教职工在树上和绿地内挖土、倒污水垃圾、损坏草坪、践踏花坛,每平方米罚款50-100元。

(4)剥脱树皮或偷盗树木花草者按价值3-5倍罚款。

(5)严禁在树木绿篱旁、绿地内焚烧树叶、垃圾等杂物,违者罚款10-50元;造成花草树木损失者,按价值的3-5倍罚款,或依法处理。

(6)严禁在草坪内打闹、嬉戏,对劝阻无效者扣除该生所在班级的考核分5-15分。

九、本规定由总务处、政教处、学生会共同实施

闵集中学校园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一、为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的校园环境,促进校园文明建设,根据上级精神和兄弟学校的经验,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全校师生都是校园良好环境的受益者,都有义务维护、保护和改善校园环境

三、学校环境卫生实行班级分区负责制,所分管的清洁区要做到:无果皮纸屑、砖石瓦砾、零乱杂物等各类垃圾

四、任何人都应当保持学校建筑物的内外整洁,不得堆放、吊挂有碍校容的各种物品,不得在墙壁上乱刻、乱画、乱抹或者用脚乱蹬墙壁

五、校园内严禁乱倒垃圾。生活垃圾应倒在垃圾台(箱)内,建筑垃圾应倒往指定地点。

六、校园内严禁焚烧树叶、杂草、碎纸等,造成重大事故者,承担法律责任

七、一切在校人员(包括师生员工、教工家属,各类暂住人员及其他人员),都应当维护学校公共卫生,做到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便溺、不乱扔果皮、纸屑和食品袋,不乱丢烟头、不乱倒垃圾、不乱泼污水、不从室内窗口乱扔物品或散碎垃圾

八、校内建筑施工单位,要坚持文明施工,各种机具、材料应堆放整齐,严禁在教学楼、办公楼前堆放;施工现场要进行围挡;施工产生的各种垃圾,必须及时清运;若无清运能力,可由学校收取服务费后请人代运。不得随意向校园内马路上排放污水,不准随意违建厕所,竣工的工程应当清理现场,整平地面,工完料净。

九、在校内行驶的各种车辆,应保持外部清洁。运输液体、散体等货物,应当密封,覆盖严密,不得洒漏、遗散。

十、学校的环境卫生设施由政教处统一设置、维修、管理、维护,人人有责,不得擅自移动、翻转、点火或倒入未灭的烟灰和炉灰

十一、禁止在教学区、宿舍区饲养鸡、鸭、兔、狗等动物;用于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须要学校卫生主管部门批准

十二、对认真执行本规定,维护和改善校容环境卫生做出显著成绩的班级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违反本规定的班级和个人,分别视情况给予批评、警告、扣除考核分。十

三、此规定由总务处、政教处、学生会共同实施,安排检查、监督人员,做好本规定的落实

闵集中学校园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校园卫生管理工作,优化学校育人环境,保持良好的校容校貌,配合校园文明建设,充分发挥和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特制定如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一、校园环境卫生责任范围

校园环境卫生实行班级分区负责制。公共环境卫生由专职保洁员负责,各班要根据学校统一划分的卫生区域,排好各自的卫生值日表,对所负责的卫生区域进行认真、彻底的清扫。

二、环境卫生标准及评分标准

1、学生宿舍卫生:100分

(1)门窗玻璃洁净、明亮:10分;

(2)桌椅干净、衣物被祷叠放整齐,其他物品放置有序:40分;

(3)地面清洁、门口内外无垃圾。30分。

(4)墙壁天花板无尘土、蜘蛛网。10分。

(5)有卫生值日制度,做到每日清扫,能保持室内整洁。10分。

2、教室卫生:100分

(1)门窗玻璃洁净、明亮。10分。

(2)地面无尘土、无纸屑、无痰迹,保持室内整洁。40分。

(3)桌椅整洁、排列整齐、无乱刻乱画现象。20分。

(4)讲台、黑板干净,墙壁天花板无尘土、蜘蛛网:20分;

(5)有卫生值日制度,做到每日清扫。10分。

3、办公室、实验室卫生:100分

(1)门窗玻璃洁净、明亮:20分。(2)墙壁天花板无尘土、蜘蛛网:10分(3)桌椅整洁、办公用品、图书资料、仪器设备放置有序:30分。(4)地面干净、无尘土、无纸屑、无痰迹:30分。

(5)能做到每日清扫,保持整洁。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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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绿化、美化档案管理工作扎实,无重大错位、失误,季报工作正常

7.无重大毁绿事件发生

8.绿化器材、设备使用无责任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