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关于发展林下产业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林下产业的重要意义
(一)发展林下产业是实现以短养长,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随着我省防沙治沙、退耕还林、“三北”、绿色通道、速生丰产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和“果品强省计划”的深入实施,林地面积迅速扩张。到“十五”末,全省有林地面积达到6512万亩,森林覆盖率23.25%,林业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与农民的利益关系越来越密切。同时,林木生长周期长、农民短期收入跟不上的问题也逐渐显现,成为制约林业发展的不利因素。合理利用林下资源,科学发展林下产业,实现“近期得利,长期得林,以短养长,长短协调发展”的良性循环,对提高农民造林积极性,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增强林业自身持续发展能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发展林下产业是充分利用林地资源,构建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客观要求。我国人多地少,节约和高效利用土地资源是国家的一项长期发展战略。利用林下闲置的土地资源,大力发展林业多目标复合经营,提高复种指数,可有效缓解林农矛盾,为国家节约土地资源,符合当前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客观要求。发展林下养殖业,把禽畜养殖由村内转移到林间,改变人畜混居的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可有效减少病菌传染,改善居住环境,美化村容村貌,对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将起到巨大推进作用。
(三)发展林下产业是转变林业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当前,我国农村人才、技术、资金条件比较落后,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仍然较高,短期内不可能依赖高新技术来实现农民增收,在林下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农民容易接受,也容易掌握。林下环境具有空气新鲜、清洁卫生的独特优势,林下种养是一种贴近自然的生产经营方式,林下产品具有绿色、环保、健康的特点,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充分利用林下独特的生态环境条件,林木、林下立体发展,把单一林业引向复合林业,转变林业经济增长方式,提高林地综合利用效率和经营效益,推动林业产业快速发展,实现农民增收和企业增效,使农民从林业经营中真正得到实惠。
二、明确发展林下产业的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林业生态安全为前提,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以提高林地利用效率和林业生产力水平为核心,整合林业资源,突出特色,科学规划,促进林业由单一营林向多目标复合经营转变,实现以短养长,增强林业持续发展能力。
(二)发展原则
——坚持以林为主,保护第一的原则。在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的前提下,重点开发平原区、低山丘陵区及沟谷川地的用材林地、经济林地林下资源。
——坚持集约化经营,产业化开发的原则。注重生产、加工、销售环节的配套发展,加快形成种养加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产业化经营体系。
——坚持突出特色,分类施策的原则。根据当地的自然环境条件和市场经济条件,合理选择发展模式,聚集生产要素,重点培育区域化的特色基地、专业市场。
——坚持龙头带动,示范引导的原则。强化龙头企业、示范基地、基层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建设,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引导林下产业科学发展。
(三)主要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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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四)搞好技术服务,推进科技进步。积极搭建企业、农民与高校、科研院所、技术推广单位之间的合作平台,推进科技协作,形成产、学、研一体化的林下产业发展机制。及时引进和推广适宜林间种植、养殖的新品种、新技术,大胆探索林间种养新模式。建立林下产品产前、产中、产后的技术服务体系,鼓励科技人员到生产第一线从事科技服务,加强对企业、示范户和农民技术骨干的信息咨询和业务培训,大力推广和应用先进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步伐。
强化标准化建设,地方林业部门要积极组织科研、生产单位,针对当地发展重点,研究和制订适合本地实际的技术规程和质量标准,规范产前、产中、产后的标准化管理。积极推广无公害生产,林木病虫害防治要尽量采用生物防治和机械防治,避免对林下产品造成危害和污染。强化品牌建设,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搞好林下产品产地认证,打造一批名牌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
(五)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林下产业快速发展。各级林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林下产业的重要作用和巨大潜力,把林下产业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林业建设规划,列入议事日程,明确领导分工,强化行政推动。要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加强与财政、税收、金融、农业、畜牧、农业开发、农业产业化、扶贫等相关部门的协调,研究和制订具有地方特色的,体现优惠、扶持、促进原则的经济调节政策,强化政策引导。建立激励机制,把林下产业建设工作纳入林业工作考核范围,对工作实绩突出者给予表彰和奖励,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形成合力,共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把林下产业作为新亮点、大产业努力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