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造林绿化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9号)及省、市造林绿化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全市造林绿化发展步伐,打造绿色、生态、和谐,现就年度全市造林绿化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立足实际,大力开展造林绿化工作,着力抓好汉十高速公路沿线生态风景林建设,实施低产林改造,构筑绿色屏障,发展绿色产业,促进农民增收,搞好农村改革试验区和绿色家园建设,促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目标任务。全市完成人工造林总面积18000亩;完成四旁植树150万株,林业育苗1000亩;加强新造林和中龄林人工抚育管理工作,完成抚育面积50000亩;建设绿色家园示范镇1个。

二、工作重点

(一)有序抓好低产低效林改造和低丘岗地开发造林。低产林改造和低丘岗地开发是提高林分质量、提高林地产出率、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各地要把低产低效林改造工作作为今冬明春造林重要措施抓好落实,早规划、早部署、早行动,引导全社会力量支持低产低效林改造,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低改造林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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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统筹安排,加强督导。植树造林工作季节性强,任务重,要站在全局高度,早行动、早部署,分步骤、分阶段实施。大打今冬明春造林攻坚战,确保在年1月份前全面完成挖窝整地任务,3月20日前完成全年造林任务。加强造林工作的督促指导、检查评比,树立好的造林典型,带动整体造林工作。

(三)搞好服务,科学造林。林业部门和各地要以工程建设质量为抓手,安排技术人员深入一线全过程指导和服务造林工作,严格按照工程造林技术和标准要求,强化整地和造林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严把整地挖窝、用苗、栽植、浇水、管护等各环节的质量关,保证造林质量和成活率,确保工程合格验收。在造林中,要大力推广普及造林新技术和高效造林模式,努力提高植树造林的科技含量。同时,要注重树种选择,以发展乡土树种为主,营造混交林,避免树种单一造成大面积病虫危害。

(四)加强引导,创新机制。结合全市林权制度改革,宣传贯彻国家林业工作的优惠政策,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引导群众投身到植树造林工作中。一是林业部门要加快推进林地使用权及森林、林木所有权流转制度落实,积极作好林权证发放工作,依法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二是坚持“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原则,稳定所有权,完善承包权,放活经营权,优化发展环境,为非公有制林业健康发展营造公平、宽松环境三是继续鼓励各类公司、经济实体和造林大户以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等形式参与林业建设和综合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