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局长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
**市***区林业局局长***
(2006年4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各位代表:
我于2003年2月被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区林业局局长。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现将我从2003年2月任职以来履职尽责的主要情况述职如下,请予评议。
一、依法履行职责,与时俱进开展各项工作
我任职三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躬身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落实“把工作当事业去追求,当学问去研究”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团结带领局党组一班人,依靠广大干部职工,扎扎实实开展工作,林业建设取得了新的成绩,全区生态建设得到了恢复性的增长。全区现有林地面积8362.2公顷,有林地8147.1公顷,活立木蓄积量320988立方米,绿化覆盖率为30.55%。三年来,共有8517.7公顷森林得到有效管护(原合兴镇155.5公顷是在2005年5月1日之后才划出);10000亩退耕还林得到巩固提高;城乡一体化的绿化格局正在形成。我自己在依法行政的实践中也得到了全面锻炼和提高,2003年被评为全市绿化先进个人和全省森林防火工作先进个人,2004年12月被授予全省林业法制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为更好地保护和调动广大群众退耕还林的积极性,本着“当年退耕,当年发证”的原则,依法履行土地用途变更手续,我局为全区5197户退耕户颁发了国家林业局统一制式的法式凭证——林权证。在此基础上的2004年9月以来,我克服了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宽,工作量大的困难,积极争取区政府支持,全面启动了全区林权证补换发工作,目前,该工作在全市推进速度最快,完成质量最高,得到了市林业局的高度赞赏。
2.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严格森林防火区域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权属法人负责制,按照“警钟常鸣,确保森林安全”的要求,我和班子成员分别分片负责,经常不定期深入人和、清泉和福洪等重点林区检查落实情况。三年来,在清泉镇、人和乡和福洪乡共建立了由50人组成的三支半专业森林扑火中队,定期举办了森林火灾扑火理论和实践技能培训,积极开展了林火扑救大练兵活动。根据实际,建设了100口森林消防水池,有效增强了我区林火预防扑救工作的科技含量,配备了技术含量较高的风力灭火机和消防专用水泵等扑火机具,并拟于今年上半年再投入一定资金,加入全市林火预防和扑救“3s”现代科技指挥系统。在防火工作中,我们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形成合力,森林火灾损失率连年控制在0.05‰以内,未出现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在2003年至2004年度森林防火工作中,被市护林防火指挥部评为先进集体,2005年,区人民政府也因此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护林防火先进集体。目前,又进入了2006年度春季防火期,由于近年来天气异常,高温干旱少雨,枯枝落叶可燃物增多,人类在林区活动的频率增大,人为火患因素增加,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为进一步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到实处,我局已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和部署,与乡村社农户层层签定了目标责任书,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到实处,努力实现第二十个无森林火灾年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