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文明单位申报材料

沧州市文明委:

2004年以来,**市林业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及《沧州市文明单位管理办法》,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以提高队伍素质、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为根本,推动三个文明建设健康蓬勃发展。现将创建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林业局内设办公室、林政科、生产科、森防站、技术站,在职干部职工54名,主要承担造林绿化、林果技术服务、林政管理、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多年来为**的经济建设和生态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各项工作均取得一定成绩。2001—2002、2003—2004年度曾两次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2004年度,被省林业局评为林业宣传先进单位,被沧州市委、市政府评为春季造林绿化先进单位,被沧州市林业局授予“林业行风建设先进单位”、“森防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创建文明生态村先进单位和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先进单位。

二、务求实效,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一)组织领导有力,班子以身作则

**市林业局对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一直非常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文明单位创建领导小组,每年年初制定详实的创建工作规划,任务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一个人,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重点抓。在创建活动中,局领导班子务求实效,经常研究、指导、督促创建工作,把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促进、两提高”。

(二)思想教育深入,行业作风扎实

**市林业局不断创新教育形式,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始终坚持每周三、周五的业务和政治学习,人手一本笔记本,每周一抽查,每月一篇学习心得,每季召开一次交流会;深入开展公民道德知识竞赛、“文明科室”、“文明窗口”等活动;健全《机关工作规则》,开展“双提”工程,推行社会承诺制和公开办事制度,公布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行风建设,造林期间广大技术干部深入林业生产一线,对造林进行全程技术指导,还常利用双休日,到集市、果园、林间为群众送去科技知识与致富信息。林业技术人员热情细致的服务和无私的敬业精神,赢得了林果农的一致好评。

(三)工作公开透明,决策体现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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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市林业局无一人违规违纪,多年来无刑事案件、经济案件和安全事故发生,计划生育率达100%。

特此申报沧州市级文明单位。

二00五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