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系统民主评议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推动全市林业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和行政执行力,按照省、市关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会议部署,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的通知》精神,今年下半年在全市林业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为确保这项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紧围绕全市“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促进‘两型’社会建设”的主题,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公正评议促进有效整改为手段,以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预防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为目标,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通过评议,使林业部门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工作作风有较大改进,群众满意度有较大幅度提升,努力建设法制型、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廉洁型政府部门,推进我市现代林业又好又快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二、评议对象
市区两级林业部门。市林业局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的评议工作由市林业局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各区林业部门的评议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进行,同时接受市林业局指导、督促和检查。
三、评议内容
(一)组织领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的情况
1、是否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建立纠风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
2、是否结合林业行业实际,制订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目标任务。
3、是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细化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强化各项工作措施。
4、是否坚持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纠建并举的纠风工作机制,不断推进林业行业纠风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勤政为民,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的情况
1、是否切实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改进工作作风,做到廉洁、勤政、务实、高效。
2、是否完善工作运行程序,积极建立和完善方便、快捷、高效、为民的工作机制。
3、是否增强服务意识,加强能力建设,减少审批事项,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4、是否坚决纠正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低效率等影响机关效能和执行力的问题,为构建人民满意的林业事业提供有力保障。
(三)政务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情况
1、是否推行和完善了林业系统办事公开制度,政务公开和事务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完善。
2、政务公开和事务公开方式和手段是否科学、直观,便于群众知晓;是否推行了公示制、听证制,进一步提高政府办事和决策的透明度。
3、是否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规范重要事项的办理和行政审批等重要权力行使程序,是否实行行政许可网上审批。
4、是否全面实行了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责任追究制度;是否建立了信息咨询和查询、披露制度;是否存在对群众的合法合理诉求、上级提出的任务要求、作出的决定指示拖延不办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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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抓好本级,带动基层。市、区林业部门在抓好本级的同时,要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延伸到基层,抓好各基层所站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把与群众接触密切的办事窗口和基层所(站、队)作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点,在广泛评议的基础上,将窗口单位和基层所(站)纳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创建活动。
(四)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全市林业系统要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社会监督作用,不断推动全市林业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积极运用网站、专栏、简报等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努力营造社会各方关心林业政风行风建设的良好氛围。要大力宣传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意义和作用,宣传全市林业行评工作的具体内容、典型经验、工作成效等,推动评议工作深入开展。
(五)严守纪律,严格实施。市区两级林业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本次民主评议工作中要始终严格遵守各项评议工作纪律,不得编造、隐匿或违规销毁评议资料;不得干扰、影响评议活动;不得违规提供投诉举报问题的单位或人员情况。参与组织实施评议工作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要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