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办林业经验介绍

打造林业发展平台推动绿镇富民进程

——绩溪县临溪镇社会办林业经验介绍

临溪镇党委、政府

我们临溪镇地处宣城市最南端,与黄山市歙县桂林、北岸、溪头等乡镇接壤,素有绩溪县南大门之称。全镇拥有人口人,面积平方公里,其中:耕地公顷,山场公顷。近年来,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入,以及国家各项林业优惠政策的推行实施,全镇社会办林业热情空前高涨。镇党委、政府因势利导,积极推进,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全镇林业发展的决定》、《鼓励社会力量办林业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坚持绿镇富民、以山养山的发展思路不动摇,积极营造社会办林业的良好氛围。为临溪镇社会办林业创建了一个开放、民主、宽松的投资环境,激发镇内外一批又一批的林老板纷纷慕名来此投资开发,有效地促进和带动了全镇林业经济的持续、快速和健康发展,使林业资源在市场化运作中,最大程度地发挥着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目前,全镇有林面积达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

一、我镇社会办林业的主要做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经济林。在推进林业经济发展中,镇党委、政府充分认识到,由部门办林业向全社会办林业是完成新时期林业建设任务的重要保证。多年来,一直限制林业发展的瓶颈,在于投入不足。一方面是国家和地方财力有限,不可能给予全方位的顾及,另一方面,农民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又难以筹措到相当的资金集中投放。对此,一些实力雄厚,看好林业经济的个私业主纷纷把眼光投向了山场。特别对经济林的发展充满信心。时势呼唤林业经营权的流转,山场等待能人志士的开发。我镇罗昆村村民季益福早年个体运输积攒了不少资金,××年月,在镇林业部门的指导下,他以个体股份合作制的经营形式,联合其他名同伴,投资多万元,将村集体林场买断经营权,建立开发罗昆果树科技示范园亩。示范园以竹笋两用林、名优、特水果栽培等短期收效经济林为主,珍稀绿化苗木培育和家禽放养立体经营相结合的特色林业经济模式,实现了以短养长,以山养山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镇外运输专业大户吴锋鸣被我镇社会办林业的投资环境所吸引,毅然放弃城内舒适的优越生活条件,买断雄路村集体林场亩经营权,先后投资万元,建成集高产笋竹两用材栽培、系列高档水果栽培、家禽水产养殖及休闲旅游观光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生态山场,取得显著成效。近年来,象季益福、吴锋民这样的能人志士加盟我镇社会办林业不在少数,他们以发展经济林为切入口,不断加大林业投入,使林业生产焕发出勃勃生机。镇党委、政府在推动、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创新林业经营管理,还十分注重社会效益,强调社会投资办林业,必须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公共利益,有利于林地合理开发和利用的前提下,对投资者放开使用权、搞活经营权、保证收益权,落实经营主体、利益主体和责任主体,创造性地推出树随地走,谁栽谁有,合造共有、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等多种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措施,因地制宜,不断搞活经营形式。

(二)精心组织,特色经营,围绕“共赢”,促进增收新亮点。镇党委政府在推动社会办林业进程中,以“林场发展、农民增收”为主线,通过政策扶持,组织到位,积极引导农村富余劳力向社会林场进发,为农民副业增收创造了条件。据初步统计,全镇推行社会办林业以来,林场组织农户上山开发生态林场正蔚然成风、方兴未艾。“林老板”们雇佣农民工更是与日俱增,轰轰烈烈。“罗昆果树科技示范林场”、“富林场生态示范场”“峰鸣生态综合林场”和“大自然生态林场”等社会力量兴办的林场佣工就达万个,为当地农户创造劳动就业岗位在个以上,农民因之从事林场开发收入达多万元,从事社会办林业经营生产成为当地农户林业增收致富的一大新热点。目前,全镇在社会办林业的影响下,“林业专业户”、“林业专业村”正悄然兴起,雄路龙潭村以上的劳力均把眼光投向了林场,一些外出打工的村民也陆续回乡上山干林业,该村从事林业开发的劳力,人均年收入达元以上。此外,社会办林业在“劳力效应”上还吸引和带动了周边乡镇农户的参与,辐射周边地区农民从事林业生产增收。形成了林场得发展、农民得实惠的“共赢”新局面。

面向林场市场化运作带来的竞争,我镇林业部门坚持“依法治林”和“科技兴林”并举,极力引导林场培育珍稀苗木,以特色品种取胜,通过科技示范推动,以“林老板”葛强光和黄长安为代表的珍稀苗木培育基地已经初步形成,一个集女贞、桂花、红枫和山核桃苗木为一体的亩综合培育中心,形成了临溪镇社会办林业中的特色景观,为争创林业绿色银行夯实了市场基础。

(三)典型示范,循序渐进。依法治林,促进社会办林业。全社会办林业是改革开放以来林业自身发展的选择,是林业产业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我镇社会办林业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现代林业理论为指导,坚持生态效益优先、质量优先、社会各界自愿参与及依法治林为原则。以点带面,稳步发展。镇林业部门根据镇情实际,以典型示范推动促进社会参与。年前,原大源乡林业站林政员曹诚实下岗后,凭自身林业技术优势来我镇创建了林业综合开发示范场,镇党委、政府就充分认识到示范场的经济效益和典型示范功能,先后多次镇内外热心林业人士前往参观学习,向他们推广示范场的成功做法。并果断将效益连年下滑、经营机制僵化的镇办林场富林山林场向社会推介,通过公正、公开、公平的评估,将山场面积亩年经营权依法公开拍卖,雄路苗圃葛强光中标后,分批投资多万元经营山场,目前,山场上笋竹两用林、毛竹、林绿化苗木培育三大基地已初具规模,山场焕然一新。一石激起千层浪、观念一变天地宽。此后,全镇通过宜林地使用权的流传、租赁、招标、有偿转让、联营、合股、承包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办林业方兴未艾。到今年月份,全镇共盘活和林权出让宜林面积多亩,获得出让林权资金多万元。社会投入山场资金多万元。在社会办林业的各个重要环节中,我镇坚持以体制改革为动力,以《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后盾,坚定不移地走依法治林、科技兴林之路,不断促进林业经济的持续、稳定和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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⒊尽快出台规范性的、权威性的林业资源流转机制和操作规程,出台和规范社会办林业专门条款,建立更为宽松的投资环机境。不断加强对社会办林业的服务与技术指导,及时为开发林业的能人提供科学的、系统的技术指导与服务,成立专门的服务机构,形成资源调查、营林规划设计、造林技术指导以及种苗供应等一体化服务,减轻开发商的负担,为非公有制林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服务保障。

⒌积极培育和扶持龙头企业,为它们提供及时便捷的指导和服务,帮助解决其资金、技术上的难题。进一步加大林业执法力度,坚持依法治林,及时查处林业案件,帮助调处林权争议纠纷,切实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林业部门要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为全社会办林业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⒍进一步规范管理,把全社会办林业纳入整个林业管理范畴,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规范非公有制林业管理。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加快建立林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先进技术成果推广应用步伐,提高林业科技贡献率,提高林业建设的质量,增加林业建设的综合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