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金融扶持企业发展建议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提升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现就当前我市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扩大企业融资总量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把握贯彻执行稳健货币政策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保持信贷平稳适度增长。要积极向上级行争取政策倾斜,进一步优化信贷资源配置,扩大中小企业融资总量。市人民银行要积极争取支农再贷款指标,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年内要安排专项规模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力争全年融资规模超过上年,中小企业贷款增速超过全部贷款增速,年末中小企业贷款占全部企业贷款的比例达到85%。
二、完善利率定价机制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风险、成本和收益相对称的利率定价机制。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充分考虑企业的可承受能力和生产经营状况,规范利率定价行为,主动让利企业。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要求、发展前景和信用较好但暂时有困难的企业,贷款利率尽量少上浮或不上浮;对中小企业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50%;自发文日起至明年2月底前对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最高上浮幅度不超过贷款基准利率的25%。
三、减轻企业财务成本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做到“六个不得”,减轻企业财务成本:不得在发放贷款时违规搭售理财、基金、保险等产品;不得变相收取不合理的费用;不得收取不合理的贷款咨询、财务顾问等中间业务收费;不得变相提高存款利率;不得为增加存款而要求贷款企业完成不合理的回报,或将吸存费用转嫁给贷款企业;不得采取压票、限制客户转账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开展业务。
四、提高金融服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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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健全内部考核激励机制和投诉管理制度,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要加强对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和风险意识教育,规范从业行为,严禁银行工作人员充当资金“掮客”、参与非法集资及违规民间借贷等活动。
九、加大金融考核力度
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办要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督管理,加大金融考核力度,严肃查处对中小企业合理资金需求发生“压贷”、“抽贷”等违反市银行业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公开承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并在年度金融考核中实施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