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2023年以来,在省、市林业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林业局立足林业工作职能,结合重点工作任务,紧紧围绕生态林业、民生林业的目标,主动作为,扎实工作,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国家储备林谱写新篇章。目前,已完成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一期)建设方案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前期实施主体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正在准备材料向农发行宿松支行申请授信,预计11月能完成获批和授信等工作。2023年5月10日,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下达《关于同意县共建“中国木本油料科技创新谷”的决定》(中产联〔2023〕31号)文件,同意县共建并冠名“中国木本油料科技创新谷”。2023年10月19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印发《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实施意见》。
(二)湿地保护实现新突破。一是在加强巡护巡查的基础上,加大与有关部门联系合作,开展信息共享,对发现的佐坝乡在自然保护区内加筑圩堤、下仓镇保护区实验区内养殖珍珠等问题及时制止和处置,避免非法侵占自然保护地和破坏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的严重后果。同时对前期“绿盾”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和死灰复燃。二是按照省市和县环委会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对我县湿地公园及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专项排查,共排查出钓鱼台省级湿地公园废弃竹排等漂浮物2处、石莲洞国家森林公园倾倒固废物2处、华阳河湖群自然保护区设置临时围栏1处等5处生态环境问题,对排查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销号。三是结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世界湿地日、爱鸟周等特定节日和时段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开展禁止采挖野生兰花专题宣传,根据中央11部(委、局)《2023“清风行动”方案》和省市要求,大力开展打击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联合行动。四是积极开展野生动物疫病监测及野生动物救护,坚持在重点时期日报告和非重点时期周报告。全年未发生迁徙候鸟疫情,全年共开展受伤野生动物救护18次,切实维护生物多性性安全。五是认真落实湿地、草地图斑样地调查,按照省林业局分配的图斑任务,我县湿地样地11处、草地样地1处,及时提交调查成果,保证了调查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六是认真开展自然保护地卫星遥感点位核查。2023年省林业局下发我县自然保护地卫星遥感疑似点位共计117处,其中华阳河湖群自然区9处、石莲洞国家森林公园11处、白崖寨风景名胜区76处、小孤山风景名胜区4处、安庆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宿松段7处、钓鱼台省级湿地公园7处、安庆沿江省级自然保护区宿松境内3处,我县组织技术人员对117处疑似点位逐一核实,未发现需整改问题。七是积极推进湿地项目建设。全面完成黄雀畈湿地植物园建设,湿地科普宣教中心近期免费向公众开放;完成环黄大湖生态修复试点项目,在竹墩区域大湖开放水域种植沉水植物约150亩。积极推进湿地分级管理,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发布县级一般湿地名录1处(县凉亭镇东山水库)。
(三)森林资源保护提升新高度。一是强化林地审核审批管理。2023年全县林地使用定额36公顷,定额少,项目使用林地需求大,局领导多次到省局汇报,争取指标。目前已向省林业局申报建设项目永久使用林地许可(2公顷以上)6宗,面积35.7493公顷,审核6宗,审核面积35.7493公顷;省局委托县林业局审核2公顷以下项目53宗,面积18.9608公顷。二是优化林木采伐审批管理。2023年全县林木采伐限额96231立方米,目前共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233份,蓄积57178立方米。三是积极完成2022年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整改。2022年国家林业局下发我县疑似图斑1017个,面积419.8369公顷。通过内业比对和现地核实,1017个下发判读图斑实际分割为1050个图斑,其中疑似违法图斑45个,占比4.4%。县林业综合执法大队对45个疑似违法图斑逐一调查,45个图斑移送公安机关3个,另42个立行政案件39件,行政处罚40人,罚款355480元,恢复林地和植被4.3994公顷,补办使用林地手续0.6741公顷,补种树木993株,查处整改率100%。四是开展2023年森林督查疑似图斑自查,2023国家林业局下发我县四期森林督查疑似图斑903个,其中1-3期共下发图斑613个,已全部按时完成核查并上报成果,涉嫌违法图斑48个全部移交林业综合执法大队进行调查处理,目前已完成15个图斑调查处理;四期图斑290个,我局已成立三个技术工组进行核查,目前各工组正在开展外业调查。五是推进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2023年6月完成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招标工作,第三方正在按相关技术要求开展编制,力争12月中旬出初步结果。六是加强林草湿图斑监测工作,2023年国家林草局下发我县9个森林样地、1个草地样地、11个湿地样地,全部按时完成调查并上报成果。
(四)造林绿化工作进一步巩固。一是我县2023年营造林任务为76500亩,经秋季自查验收,共完成人工造林15042.4亩,其中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1000亩,中央财政油茶新造林项目8001亩,其他造林及四旁四边造林6041.4亩;省级封山育林18500亩;退化林修复8000亩;森林抚育面积35000亩,其中中央财政森林抚育6000亩,省级森林抚育29000亩;义务植树164万余株,“四旁四边四创”零星植树造林18.6万株;创建省级森林城镇1个、森林村庄4个,全面完成了2023年度各项营造林任务。二是加快推进油茶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总投资2000余万元,建设期限2023-2025年。截止2023年10月,已完成油茶低改2872亩、现有幼林抚育262亩,其中二郎片完成油茶低改552亩、现有幼林抚育262亩;凉亭片完成油茶低改1286亩,下仓片完成油茶低改1034亩。基础设施建设已建成林道11.2千米,步道2.4千米,蓄水池3个,机井5口,水泵房及设施3套,输水管道7000米,u型槽9300米,宣传标牌3座,智能化烘干设备一套。三是积极开展“摇钱树”工程。根据外业调查情况,2023年安排北浴乡罗汉山村、柳坪乡邱山村等28个行政村实施“摇钱树”工程,把实施“摇钱树”工程作为和美乡村建设重要内容,纳入村庄规划。目前已完成“摇钱树”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同时积极引导建设单位开展种苗调剂和苗木种植。四是组织开展林草种质资源普查。该项工作由中标单位安徽禾本林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实施,实施期限2023年10月至2026年6月,计划完成全县区域内林草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工作,全面摸清全县资源本底,查清县内乔木、灌木、竹类、藤本、草本的种类、数量、分布、生长情况、变化趋势及生长环境等情况,建立县林草种质资源数据信息库与实物标本,形成完善的数据管理体系和科技成果,为全县生态安全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资源保障。目前实施单位正在开展外业调查,计划年底完成外业调查工作量的60%。
(五)林业产业进一步壮大。一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完成林地流转面积4000亩,全面启动陈汉乡河口村林业“三变”改革示范点实施方案编制和创建工作。二是稳步推进林业衔接项目。实施乡村振兴衔接项目林业产业发展项目33个,已开工建设32个,已完工30个,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项目2个,预计带动50名当地群众实现就地就近就业。三是注重生态产业集群培育。分别组织2家企业申报省、市级龙头企业;培育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合作社3个、家庭林场1个、林业种养殖企业2个。四是绿色金融创新。利用林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完成600万元;木本油料、特色经济林叠加森林保险面积2.75万亩;劝耕贷等短期融资700万元;开展公益林收益权或碳汇等质押贷款2笔,共计13万元。五是探索森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成北浴乡薄壳山核桃森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示范点实施方案编制并启动项目实施,建设优质薄壳山核桃种植示范基地20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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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强化森林资源管护。根据省林业局的统一部署安排,按时完成2023年度森林督查违法图斑整改工作并上报成果;做好2024年林草湿图斑监测工作和森林督查图斑调查工作;继续做好林地管理和林木采伐工作,严格执行项目使用林地限额和采伐限额管理制度,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许可,规范办事程序,严格进行材料审核,杜绝发生违规办理林木采伐和林地使用许可行为;继续加强公益林管理,切实将公益林区划面积落实到具体林权人,并按分户面积将生态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林农。依据2023年秋季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数据,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分区治理、分类施策的原则,认真研究及时编制我县“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清理实施方案”,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集中除治疫情枯死松树。完善森林防火体系建设,抓好省级生物防火林带建设,依据森林火灾风险普查结果探索创新乡镇(街道)联防联控模式、编制联防办法,坚持重心下移到村(社区)、到组,切实发挥好村级基层组织在源头管控、宣传引导等职能作用,有效实现全县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森林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的工作目标。
(三)加快国家储备林建设。科学编制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2024年度营造林作业设计方案,高标准实施项目建设,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全县2024年度2万亩营造林任务;结合“两茶”产业发展、“中国木本油料科技创新谷”创建、木材加工等重大招引项目,将林业一二三产业与国家储备林建设紧密连接,进一步补齐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不断健全支撑体系,加快实现“山、水、城、村”融合发展。
(四)扎实推进营造林工作。计划以28个村为重点,实施“摇钱树”工程。计划创建省级森林村庄4个,申报油茶产业示范园项目1个,完成油茶新造林1.5万亩、油茶地产低效林改造1.5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