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升我县森林消防工作水平的思考
加强森林消防建设生态瑶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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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清明期间,全县气温迅速升高,天气晴朗少雨,加之风力强劲,虽然县委、县政府对森林防火特殊防护期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全县上下进入了紧急备战状态,但由于野外用火泛滥、一些地方防火责任落实不到位、扑救不及时等原因,全县仍然发生了多起山林火灾,给森林资源和人民财产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山火的恣肆,虽有客观原因,但也暴露出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我县是全省的森林资源大县,做好森林消防工作,不仅是保护好珍贵的森林资源、为林区林农加快发展保驾护航的重要职责,也是建设生态瑶都、平安瑶都的重要任务。如何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提升全县森林公安消防工作水平,切实担负好这一光荣而艰巨的职责,我谈谈自己的思考和建议。
近年来,***森林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消防部门的指示要求,积极学习借鉴外地的好经验、好作法,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升森林消防装备水平,狠抓消防队伍技能培训,不断提升消防保障能力,全县森林消防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实现了无重大森林火情、无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目标,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但也要清醒的看到,全县森林消防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统筹指导有欠缺,监督机制不到位。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肩负着统筹指导全县森林消防的职责,对火情综合分析、扑救协调部署、形成强大合力发挥重要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县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对各乡镇场的防火工作指导还不够、监督不到位,职责履行有欠缺。如未能及时指导督促乡镇场与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合力扑火,延误扑救时机;对各乡镇场森林消防工作奖惩不到位,没有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2、乡镇认识有偏差,扑火合力还不强。有的乡镇场认为,森林消防工作是县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有专业队负责,乡镇干部不懂消防专业知识,没有多大作用。由于思想认识上的问题,一些乡镇场对森林消防工作重视不够、研究不够,宣传预防、责任落实等抓得不紧不实。火情发生后,一些乡镇干部认为山是群众的,扑火是专业队的,对门岭烧山,与我不相关,因而出工出不力,导致扑救合力不强。如少数乡镇场干部在火灾现场名义上是扑火队员,实际上是看火队员,不是主动积极参与扑火,而是躲在火场后,在一旁观望。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一些农村群众扑火的积极性也在下降,只要不是他的山,看到起火也不管,导致小火无人管,酿成大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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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全社会森林消防的安全意识。加强森林消防知识宣传,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是做好森林消防的基础工作。当前,要积极创新宣传方式方法,提高宣传效果。一是宣传力度要加大。森林消防,重在预防。要把宣传工作摆在更重要的位置来抓,不但县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大宣传,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林场、村组都要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天天讲、月月讲、不厌其烦地讲,让一点星星火,可毁万亩林理念根植民心。二是宣传形式要多样。积极推动森林消防宣传进村入寨、进学校、进机关,扩大宣传覆盖面。要重点到森林火灾易发地段的大山大岭村民中加大宣传,提升宣传针对性、有效性。要在广场、车站等人流集聚的地方,通过开设宣传专栏、专版,广泛张贴宣传标语,扩大宣传影响力。要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大宣传,让森林消防知识家喻户晓。三是宣传内容要全面。不仅要加大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宣传,更要加大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性宣传;不仅要注重森林火灾预防知识的宣传,也要加强正确扑火相关知识的宣传;不仅要大力宣传防火救火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而且要公开曝光一批的典型案件,加大警示宣传力度。
四、强化工作保障,提升做好森林消防工作的能力。森林消防要求高、任务重、危险性大,只有强化保障能力,才能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从当前森林消防实践来看,我认为,要着重强化三个方面的保障能力。一是加强运输保障。目前,我县森林公安消防运兵车只有一辆,如当天发生两起森林火灾,就很难保证兵力的及时送达。如4月1日全县发生多起火情,县森林公安扑火队员凌晨4∶30在林业局大院内集合,但由于运输车辆保障不足,有的队伍7∶00还未出发。从扑火的专业角度来看,火灾扑灭的最佳时机在黎明的6—7点钟(晚上不利扑火队伍的安全),此时气温相对较低,火势不大,利于扑灭,由于运输保障不足,导致错过最佳灭火时机。因此,建议适当增加购置运输车辆,确保我县三个专业扑火中队及时赶到火情现场。二是加强经费保障。森林消防是全县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但目前工作经费与县林业局捆在一起,还未专项列入政府的财政预算,导致很多工作难以正常开展。特别是在清明特别防护期间,为及时有效地扑灭山火,县林业局将三个中队集中食宿待命,开支相对较大。因此,建议从算大账、算生态账、算长远账的角度,将森林消防经费作为单独专项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并根据工作需要,对特别防护期、重大火灾扑救增加经费。对发生森林火灾乡镇场,用于扑火的一切开支费用以及扑火队员的补助建议由乡镇场支付,这样可以提高乡镇场扑火的积极性;同时,乡镇场村领导会尽力协助办案人员侦察破案,以减轻自己的费用开支,有利于火灾案件的侦察。三是加强力量保障。当前,由于县里专业扑救队伍力量有限,一旦多处发生山火,有的地方抽调不出扑火力量。建议各乡镇场以20万亩林地面积为标准建立村级扑火队,由县防火指挥部负责业务培训,乡镇场领导挂点负责日常事务,增强扑火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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