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学习心得体会

这次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的重要成果是在优化林业改革发展的政策环境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首次提出建立健全林业金融支撑制度,从财政、金融、管理、服务等多方面提供了支持林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全面增强金融对林业发展的服务能力,这些政策措施让务林人和林改农民备感振奋。它从根本上消除了多年来林业改革发展的一些体制机制性障碍,也让农民在发展林业中得到更多实惠,它把“多予少取放活”明明白白写在文件上,实实在在地落在田野大地,必将大大加速“兴林富民”进程。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保监会和林业局等五部门日前研究出台了《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该意见要求从建立林业金融支撑制度、切实加大对林业发展的有效信贷投入、引导多元化资金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业发展、积极探索建立森林保险体系、加强信息共享机制和内控机制建设、积极营造有利于金融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的政策环境等方面做好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

一是充分认识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具有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积极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的金融服务工作,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实施强农惠农战略的重要任务之一,是当前实施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战略的重要举措。

二是切实加大对林业发展的有效信贷投入。在已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地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办各项林业贷款业务。合理确定贷款期限,林业贷款期限最长可为10年。对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等小额林农贷款业务,借款人实际承担的利率负担原则上不超过基准利率的1.3倍。林权抵押贷款利率低于信用贷款利率。完善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政策,适当延长林业贷款贴息期限,提高林业贷款贴息率,目前,国家继续对林业小额和林业治沙贴息贷款给予3%的贴息率,贴息年限为3年。新的金融政策是农村金融制度改革的重大突破,不仅对林业发展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而且对整个农村发展也将产生深远影响。新政策有效解决了林业生产周期长、农村发展融资难等问题。

目前我县林业贷款面临的问题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林业贷款落实难。由于造林项目建设周期长,受自然条件影响大,项目前期投入较大,有关的保险体系不健全,抗风险能力弱。金融部门为规避风险,往往不愿意发放中长期林业贷款。相对而言,各银行都比较注重开发周期短、见效快的林业龙头企业及其上千万元的短期贷款项目,对于面向林农和林业职工的林业小额贷款落实难度更大。

(二)贷款利率高,贷款期限短,难以适应林业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金融部门考虑到自身的盈利需要和林业贷款项目的风险性,对包括造林项目在内的贷款项目,采取上浮贷款利率和缩短贷款期限的做法,贷款期限一般为1~3年,与林业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相差甚远。

(三)林木资产抵押难。由于金融部门对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流转及其变现能力持观望态度,因此不愿意采取林木资产抵押方式贷款。

(四)林业贷款项目规模小,社会组织化程度低,增加了金融部门的信贷成本。特别是面向林农和林业职工的林业小额贷款,贷款利率高,已经成为普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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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是积极营造有利于金融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加大人民银行对林区中小金融机构再贷款、再贴现的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各级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增加林业贷款贴息和森林保险补贴资金;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能,为金融机构支持林业发展提供有效的制度和机制保障;林业贷款的考核、呆账核销等政策与涉农贷款保持一致。

发展和完善林业金融服务,建立支持林业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对于帮助广大林农真正脱贫致富意义重大,切实落实好这些措施,将促进林业在这一战略机遇期的大发展。

我股全体工作人员将以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二是加大对林业基金的征收管理力度,继续加大世行贷款还贷的力度三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局机关和基层单位日常的财务管理工作四是积极主动配合有关股室争取项目,为林农和林业企业申报办理林业贷款并做好服务工作五是尽职尽责地搞好林业内部审计工作,使林业系统财务管理水平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