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森林旅游业的发展与思考

我县自进行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以来,广大林农经济收入增加了,思想观念发生了新的变化,全县林业经济开始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作为林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县森林旅游业也异军突起,发展提速,成为全县生态旅游业的开路先锋。作为一个正在迅速兴起的生态旅游大县,我们如何应对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带来的新变化,把握好这一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变化

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后,我县森林旅游业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已经成为全县生态旅游业的最重要组成部分。

1、森林旅游资源环境日益看好。2004年林改前,全县年造林面积不到2万亩,2005年和2006年,全县年造林面积迅速提高到4.5万亩和6.7万亩。到2006年,全县公益林面积也增加到94万亩。广大群众造林积极性的提高和森林保护意识的增强,极大地改善了我县森林旅游的资源环境。据调查统计,我县森林覆盖率达64.19%以上,如今在不经意间,你可能会发现身边走过一群群自发来我县林区登山探险的森林旅游爱好者。我县森林旅游的资源环境已经越来越被各路客商所看好。

2、森林旅游景点建设初见成效。短短几年间,我县已建成开放神雾山、九岭狩猎休闲中心、武陵岩峡谷漂流、长墅源峡谷漂流、武陵岩山庄等10余个森林旅游景点。2006年11月,我县九岭山森林公园被正式批准为国家级森林公园。如今,我县各个森林旅游景点已经串成线、连成片,共同把**建设成为一个新兴的风景旅游区。一些旅游景点在周边省区还小有名气,如武陵岩峡谷漂流、神雾山等景点,不仅在南昌、九江等地拥有较为广泛的客源市场,在武汉、黄石等周边省区的大中城市也有较高的知名度。据统计,2006年,我县森林旅游景点共计接待游客29万人次,占全县旅游景点接待游客的70%。

3、森林旅游发展势头更加强劲。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后,我县越来越被看好的森林旅游资源和山水竞秀的自然条件,已经成为森林旅游业发展的强劲动力。到目前为止,全县共签约旅游开发项目56个,其中依托森林旅游资源开发山野观光、漂流休闲、避暑度假的森林旅游项目就达40余个,森林旅游开发可谓不断升温。近两年来,宋溪后山景区、杨洲云头洞景区、鲁溪洞景区二期工程、武陵岩山庄二期工程等一大批投资规模较大、品味档次较高的森林旅游开发项目相继落户**。森林旅游业的发展已经成为我县生态旅游业发展的开路先锋。

二、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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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要加强发展森林旅游业引导。森林旅游已经成为当今旅游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领域。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后,林农在林木资源使用取向上将发生重大改变,在面临林木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和林木资源的采伐利用两重选择时,林农将越来越趋向于选择林木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而不再追求采伐林木的短期经济效益。我们必须走出传统林业思维定势,积极鼓励广大百姓通过以山林入股等方式参与森林旅游开发,或者参与森林旅游工艺品的开发生产等。要把森林旅游产品的开发、建设、销售,作为我县林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引领广大林农走开发森林旅游之路,实现我县林业经济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的重要转变。

二是要加紧森林旅游资源保护。我县有着丰富的森林旅游资源,九岭山国家级森林公园、伊山自然保护区、庐山西海等等,这些地方森林茂密、环境优雅、夏季凉爽、远离闹市,是开展山地旅游、滨湖旅游、生态旅游的好去处。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后,我们要充分发挥我县林木风景资源优势,提早规划,大力宣传,重点保护。要积极鼓励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和发展公益林,推动森林旅游资源的保护、培育和改造。要有选择地在滨湖地区和其他森林旅游资源丰富的地区建立起一批森林公园、自然生态保护区等,逐年减少我县林木采伐量,为我县森林旅游积聚发展后劲。

三是要加快森林旅游产品开发。要广泛招商,吸引外资,激活民资,推动森林旅游产品的开发。在森林旅游开发形式上,要敢于突破常规,鼓励地方百姓参与开发,参与分成。政府要按照人们“返朴归真、回归自然”的要求,进行总体规划和设计。要充分利用森林内的动植物资源、奇树怪石、自然风光、人文景观,开发好高山风光旅游、观鸟旅游、森林植物考察游和其他独具特色的森林旅游产品。要充分依托我县丰富的木竹资源,积极开发旅游工艺品。在开发森林旅游产品过程中,要积极注入生动活泼的文化内涵、科技知识,使旅游产品更富有生命力。同时,要结合森林旅游业发展的需要,积极发展相应的吃、住、行、游、乐、购等服务设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