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办法

中国石化开展总法律顾问述职着力完善总法律顾问制度

完善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是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的重要内容。开展总法律顾问述职工作,是落实这一内容的有效举措。11月29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率先组织所属10家企业总法律顾问开展述职,检验总法律顾问履职情况和成效,交流法制工作进展和典型经验,推动提高总法律顾问履职能力和水平。这一做法务实有效,值得总结推广。

中国石化从上、中、下游、科研、工程和专业公司各个板块选取了10家有代表性的单位总法律顾问进行述职。10家企业的总法律顾问代表就《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规定的七项职责履行情况、发挥的作用、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等方面进行了述职。参加述职的10位总法律顾问中,专职总法律顾问5人,兼职总法律顾问5人。中国石化在京的23家企事业单位的总法律顾问和法律部门负责人一同听取了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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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加丰富,法制宣传报道不断加强。

中国石化法律事务部主任张吉星同志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总法律顾问述职是加强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有力抓手,是推动总法律顾问全面履职的有效手段,是建立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的有益途径,有利于提高总法律顾问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从整体上培养一支作风硬、本领强,拉得出、打得赢的法律工作队伍。他强调,总法律顾问要扮演好七种角色:一是当好法律系统的领导者,二是当好重要决策的参与者和把关者,三是当好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者,四是当好法律理念的传播者,五是当好法律工作职能体系的创建者,六是当好法律队伍的培育者,七是当好法律事业舞台的搭建者。

2012年,中国石化将分13个片区全面推广总法律顾问述职制度。同时,抓紧研究制定述职考评办法,做到评议考核相结合,细化量化有指标,切实保证总法律顾问七项职责履行到位,为中国石化的生产经营、效益增长、改革发展、和谐稳定以及国际化经营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和保障,为打造世界一流能源化工公司当好“卫士”和“斗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