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调度管理制度

为规范调度管理程序,充分发挥调度室的作用,及时准确指挥生产和传达矿领导的命令,确保安全生产及经济机制的有序运行和发展,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调度室的权利

(一)负责全矿日常生产的组织和指挥,按生产、经营计划和有关会议决定均衡组织生产,完成矿井的各项生产任务

(二)负责组织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和生产平衡会,积极督促落实会议的各项决定,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监督检查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对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行使调度职权,下达调度命令,组织有关单位及时进行处理,全矿各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调度室的统一指挥

(三)负责调度通知、通报的上传下达,各单位、部门必须认真执行

(四)根据矿领导的指示和安全生产的要求,随时调动人力、物力和车辆,各单位必须无条件的服从,特殊情况时,根据安全生产的急需,可以签发领料单,组织车辆,落实有关材料的装运,事后补办手续。不服从安排影响生产的,视情节轻重予以50—20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

(五)调度值班人员有权对矿井所有作业场所、施工地点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有权停止作业、落实整改,对“三违”人员和妨碍正常生产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根据规定进行处罚

二、调度管理制度

(一)调度会议制度

生产调度会议必须由工区区长或书记参加,有事不能参加,必须由区长或书记指派一名副区长参加,否则每次罚款100元(生产科室助工以上管理人员参加,后勤科室部门负责人参加);对迟到、早退者罚款50元;为保持会议期间的安静,带手机者必须关掉手机或设置静音,否则每响一次罚款50元;对各类会议安排的工作不及时落实的,对单位、部门责任人罚款100元。对问题处理后不及时汇报的每条罚款50元。

(二)调度指挥制度

矿调度室作为全矿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各有关单位必须按规定时间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当天的生产、经营、销售量、用电量、排水量等情况,否则对有关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次。在调度指挥过程中,要求调度值班人员必须大胆行使调度职权,对调度室安排的工作不执行或不服从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次,落实不及时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次。因拒不执行调度值班人员的安排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5000元/次,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连带罚款200~500元/次。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正常调度工作,对妨碍和干扰调度秩序者予以100元的处罚,情节严重加倍处罚,并交矿保卫科严肃处理。

(三)现场汇报管理规定

1、区队管理人员下井汇报:

区队跟班管理人员每班不少于二次向调度室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即班中、班末汇报,每少汇报一次罚款100元。班中遇有特殊情况,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区队跟班管理人员下井时间不得少于八小时,区队管理人员下井检查时间不得少于两小时,以入井人员考勤系统查寻结果为准(下井时间以井底出罐、上井时间以井口出罐时间为准)。

具体汇报时间如下:

2、矿管理人员深入现场及跟班汇报:

矿管理人员下井检查、夜间查岗及矿领导带班,要全面掌握井下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落实好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加强对重点场所、关键部位、零散岗位等特殊地点和薄弱环节的监督,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三违”行为,班中遇有特殊情况,要随时向调度室汇报。跟班人员每班班末向调度室汇报井下检查情况,由调度室做好汇报记录,不汇报对其罚款100元。矿管理人员下井时间不得少于两小时,带班人员不得少于八小时。

(四)事故汇报制度

1、各单位必须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出现的各类事故,对现场发生的各类影响生产的事故,必须在10分钟内汇报调度值班人员,以便及时调度和指挥。对隐瞒事故不报,一经查出,对现场责任人及工区值班人员各罚款200元,造成重大影响的由矿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调度室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做好记录,并妥善安排和处理,并视情节轻重逐级汇报矿领导

(五)责任落实制度

调度员对会议及领导安排的工作必须逐项落实,要求必须按规定时间及标准完成,责任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需及时汇报调度室,调度室在接到汇报时,首先做好记录并向安排工作的矿领导或有关部门汇报,重新确定采取的措施及完成时间。责任单位不按时落实的,对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并限时完成。

(六)检修制度

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检修,保证检修质量;影响其它单位的检修项目,未经调度室批准不得私自检修,否则,罚单位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各200元/次。特殊情况,及时汇报调度室和分管领导,经同意后方可进行。由矿平衡的检修项目,超过规定时间,每超30分钟,影响一个工作面,罚责任人、工区跟班、值班人员各100元,对单位罚200元;采区系统影响,罚责任人、工区跟班、值班人员各100元,对单位罚500元;矿井系统影响,罚责任人、工区跟班、值班人员各200元,对单位罚1000元,并根据造成的影响损失大小按矿工资文件追究责任单位的经济责任。

(七)事故分析制度

影响生产的各类事故,调度员做好详细记录,并做到一事故一分析,对分析出的问题由专业部门负责落实解决。事故分析由当天调度值班人员组织,事故相关专业人员及事故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分析时必须找出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并拿出处理意见,并将分析结果和处理意见在第二天早调度会上汇报;当天不能分析的,调度员做好记录,由调度室值班人员调度会上汇报并安排分析时间及地点,无故不参加者罚款100元,迟到者罚款50元,在事故分析中,如提供假情况、说假话、无理取闹,对当事人罚款100~300元,严重者交矿处理。

(八)调度室秩序制度

调度室内禁止吸烟,闲杂人员不能随意进入调度室,严禁大声喧哗。保持调度室内清洁卫生,桌椅排放整齐,台面无杂物。否则对当值人员罚款50元。

三、工区值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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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前一天值班调度员必须在每天调度会后,在调度室向当天值班调度员进行交接工作,交班内容包括:各采掘工作面、各生产环节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遗留问题处理情况,双方交完后在值班交接记录上签字

调度值班人员严格遵守以上规定,要充分利用调度指挥监控系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催问,掌握各生产环节情况,及时调度组织现场生产,共同努力,保证我矿各项经济指标的顺利完成。

本规定自二〇一一年五月一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