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祥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永贵能源发祥煤业
发祥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编制单位:通防部编制人:李成编制时间:2011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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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祥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安全是煤矿的重中之重,“一通三防”是矿井安全的重中之重,为了加强我矿“一通三防”安全管理,提高我矿“一通三防”管理水平,完善我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特制定《发祥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一、通风系统
1、矿井必须有测风制度,每旬必须全面测定一次矿井风量,并有测风记录和测风报表,否则,对通风队队长罚款200元。
2、“一通三防”仪器仪表必须按照规定及时经资质单位进行校验,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3、矿井实行分区通风,不允许出现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和采煤工作面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
4、矿井每年必须进行1次通风能力核定,矿井通风系统改变较大时,必须进行通风能力核定,保证矿井通风能力满足生产需求,严禁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否则,对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并开除矿籍。
5、矿井的外部漏风率由通风队每季度测定一次,矿井外部漏风率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否则,对通风队长罚款500元。
6、主要通风机安装前必须进行一次性能测定,以后每5年测定一次,否则,对机电部长罚款500元。
7、未经通防部门和机电部门2家同意,严禁任何人随意乱动主要通风机,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并开除矿籍,对责任单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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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10000元。
8、主扇风机房必须安装水柱计,主要通风机运行参数,如风量、风压、电流、电压等,要求主扇司机每小时必须记录1次,要求记录准确、清晰,否则,每处对主扇司机罚款30元,对机电队长罚款50元。
二、局部通风
1、局部通风机的运转状态未经通防部同意,严禁任何人员私自乱动,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对责任区队罚款10000元。
2、局部通风机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局部通风机必须保证能够自动倒台,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00元。
3、严禁一台局部通风机向2个生产的掘进工作面供风,严禁3台局部通风机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00元。
4、局部通风机及其启动装臵必须安设在全负压进风流中,距回风口不得小于10m,局扇吸风口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0%,局部通风机的安设地点巷道支护必须完好,5m范围内无杂物、积水、淋水,局部通风机的离地高度不得小于0.3m,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0元,对责任区队罚款1000元。
5、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煤巷不得大于5m,半煤岩巷不得大于10m,岩巷不得大于15m,否则,对当班瓦检员罚款50元,对通风队长罚款100元。
6、风筒要求吊挂平直、逢环必挂,否则,每处对当班瓦检员罚款30元,对通风队长罚款50元。
7、工作面永久性风筒每发现一处破口(直径在1cm—2cm),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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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班瓦检员罚款20元,破口直径超过2cm,每处对当班瓦检员罚款30元,对通风队长罚款50元。
8、风筒严禁拐死弯,巷道转弯处风筒必须设弯头或骨架风筒,异径风筒接头要用过渡节,严禁花接,每发现一处对当班瓦检员罚款50元,对通风队长罚款100元。
9、未经通防部门和井下现场瓦检员的同意,任何人严禁随意掐开或扎死风筒,违反者将给予责任人500元罚款的处罚,对于放炮前扎风筒的责任单位,一次罚款500元,造成瓦斯超限事故的,将严格按照瓦斯超限事故进行追查处理。
10、风电闭锁实验要求每7天进行一次,并要有实验记录,要求实验记录准确、清晰,否则,对机电部长罚款50元。
11、风机自动倒台实验要求每天早班由各区队电工进行操作,并要有风机自动倒台记录本,要求记录准确、清晰,否则,对区队电工罚款30元,对区队主管队长罚款50元。
三、通风设施
1、未经通防部门同意,严禁任何人员私自乱动风门、风桥、调节风窗、风帐、密闭等通风设施,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造成瓦斯超限事故的严格按照瓦斯超限事故进行追查处理。
2、风门、密闭、风桥等通风设施前后5m范围内要求无杂物、积水、淤泥,否则,对责任区队主管罚款500元。
3、风门、密闭、挡风墙等通风设施的修建必须按规定进行掏槽、抹裙边,并进行编号管理,否则,对通风队长罚款500元。
4、风门、密闭、挡风墙、局部通风机、调节风窗等通风设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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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必须悬挂通风设施说明牌板,并按规定进行填写,无通风设施说明牌板每处对通风队长罚款50元,填写不规范每处对责任人罚款20元。
5、风桥必须使用不燃性材料进行构筑,要求进行编号管理,桥面平整不漏风,通风断面不得小于设计断面的4/5,坡度不得大于30度,风桥上下不得设臵风门,否则,对责任区队罚款500元。
6、密闭施工要求必须留有措施孔、观测孔、反水池,密闭外必须设臵栅栏,并悬挂“禁止入内”警示牌和瓦斯检查牌板,并按规定进行检查,否则,对通风队长罚款100元。
7、风门间距要求不得低于5米,通车风门要求风门间距不得小于1列车的长度,风门必须保证能够自动关闭,实现连锁,保证2道风门不能同时打开,否则,对通风队长罚款200元。
8、风门必须包边沿口,有衬垫,四周接触严密,门扇平整不漏风,否则,每处对通风队长罚款50元。
9、测风站要求设臵在巷道平直地段,支护完好,无积水、淋水,并要求抹面刷白,四周设50—100mm红色标志线,并悬挂说明牌板,填写数据准确、清晰,否则,每处对通风队长罚款100元。
四、瓦斯管理
1、矿长、总工程师、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防突队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瓦斯检查员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瓦斯检测仪和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瓦斯检测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否则,每人次罚款50元。
2、井下任何采掘工作面,放炮员不得同时兼任瓦检员工作,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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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对通风队长罚款100元。
3、井下采掘工作面要求坚持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瓦检员每次巡回检查时间不超过2.5小时,检查时间误差不超过20分钟,每次检查结果填写在瓦斯检查手册上,并及时登记在瓦斯检查牌板上,下班后,将本班瓦斯检查情况登记在瓦斯检查日报表上,要求检查记录“三对口”,检查记录准确、清晰,否则,每发现一处对当班瓦检员罚款20元,对通风队长罚款50元。
4、瓦检员必须对所辖区域内各个地点的风流、瓦斯、通风设施、局部通风、瓦斯(co)监控传感器、装药、放炮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有瓦斯超限、聚积或其他异常情况时,能处理的应立即处理,处理不了的要立即撤出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人员并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否则,对当班瓦检员罚款50元,施工区队不配合瓦检员处理瓦斯的,对施工区队跟班队长罚款50元,对施工区队主管队长罚款100元,凡出现瓦斯超限作业现象的,将对责任人严格按照“瓦斯管理十条红线”论处。
5、瓦检员在检查登记工作面瓦斯的同时,要求将所辖工作面监控显示数据一并登记在瓦斯检查手册上,并要求做对比,一旦监控显示和实际测量误差超过0.10%以上时,必须立即汇报通防部和调度室,否则,对当班瓦检员罚款50元。
6、瓦检员要求井下现场交接班,并有交接班记录,要求在接班瓦检员瓦斯检查手册上签字交接,否则,对交班瓦检员罚款50元,对接班瓦检员罚款20元。
7、瓦检员必须持证上岗,入井要求必须携带温度计、便携式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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烷检测报警仪、光学瓦斯检测仪、瓦斯检查记录手册、圆珠笔、粉笔、瓦斯检查仗、胶管以及其它指定检测仪器仪表,入井前要对所带仪器仪表进行检查,否则,每人次罚款50元。
8、通风队值班队干必须认真审阅瓦检员的瓦斯检查手册,并按要求每天填报“瓦斯日报表”,报矿长和总工程师审批,否则,每次对通风队长罚款50元。
9、严格瓦斯巡回检查制度的监督考核,凡发现瓦检员空检、漏检、假检现象,对当班瓦检员罚款500元。
10、工作面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3.0%以上时,必须有通防部制定专项排放瓦斯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由救护队进行排放瓦斯,排放瓦斯流经区域必须停电、撤人,排放瓦斯期间严禁“一风吹”,否则,对责任人严格按照“瓦斯管理十条红线”论处。
11、一般掘进巷道同老空、老巷、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贯通,煤与瓦斯突出煤层掘进巷道在相距60m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米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米前,必须编制专项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12、间距小于20m的平行巷道,其中一个巷道进行爆破时,两个工作面的人员都必须撤至安全地点,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13、井下各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一旦超过0.50%时,工作面瓦检员必须立即将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人员全部撤至全负压进风的新鲜风流中,并立即汇报调度室和通防部,否则,每次对当班瓦检员罚款200元。
14、井下各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一旦达到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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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9%,对责任人罚款200元,对责任单位主管罚款100元,对责任区队罚款500元;瓦斯浓度一旦达到0.80%-0.99%,将严格按照瓦斯超限事故进行追查处理,并按照上限4000元进行处罚,其中,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对责任单位主管罚款300元,对责任单位跟班队长罚款300元,对责任单位值班队长罚款200元,对现场瓦检员罚款200元,对现场安检员罚款200元,对通防部长罚款200元,对安监部长罚款200元,对分管领导罚款200元,对总工程师罚款200元,对责任区队罚款2000元,落实不了责任人的,罚款直接加罚至责任区队上。
15、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1个月内连续2次以上(包含2次)超过3.0%的,将按照瓦斯超限事故加倍进行处罚,主管队长直接免职,责任人直接开除矿籍。
16、矿井每年必须编制无计划停电停风应急预案并贯彻学习,矿井内部不得出现无计划停电停风,否则,每次对责任单位罚款50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或开除矿籍,造成瓦斯超限事故的,按照瓦斯超限事故进行加倍处罚。
17、凡长度超过5m而又不通风或采取扩散通风的独头巷道必须及时进行封闭,并要求建立台账,启封盲巷必须有通防部制定的专项措施,否则,对责任区队罚款500元。
18、临时停工的巷道,不得停风。停风的要立即断电撤人,在距离巷道口不超过2m的地方设臵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并向矿调度室报告。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达到3.0%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100条的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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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封闭完毕。长期停风停工的掘进工作面,必须构筑永久密闭,否则,对通风队长罚款1000元。
19、体积在0.5m3以上,瓦斯浓度超过2.0%以上,称为瓦斯积聚,瓦斯积聚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否则,对当班瓦检员罚款100元,对通风队长罚款200元,对通风队罚款500元。
20、凡对“一通三防”措施不贯彻、不学习、无签字的,每次对单位主管罚款50元。
五、爆破管理
1、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爆破,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
2、必须严格执行火工品领退制度,严禁火工品井下现场交接班,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0元,对责任单位主管罚款500元,对责任区队罚款1000元。
3、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炸药箱不得使用铁质材质制作,并要求上锁管理,否则,对区队跟班队长罚款200元,对责任区队罚款500元。
4、电雷管要求进行编号管理,使用前必须逐个做全电阻检查,发现不合格的及时拣出并定期进行销毁,否则,对供应部长罚款500元。
5、火工品领退要求必须有记录,要求记录准确、清晰,否则,对值班人员罚款50元,对供应部长罚款100元。
6、爆破作业30分钟后,放炮员应首先对工作面爆破情况进行检查,确认无拒爆、残爆后,方可离开现场,否则,对当班放炮员罚款100元,对通风队长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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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井下火工品一旦有丢失事故发生,对责任人罚款500元,对责任区队主管罚款500元,对拾到火工品并主动上交的人员给予每发/(卷)50元的奖励,并给予保密。
六、防突管理
1、矿井要求编制矿井防突设计和工作面防突专项设计,否则,对通防部长罚款100元。
2、突出危险采掘工作面要求每隔60m由生产技术部下发1次地质临时预测预报,遇有地质构造带时,生产技术部必须提前下发地质临时预测预报,否则,对生产技术部部长罚款500元。
3、突出危险采掘工作面要求必须执行两个“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采掘工作面煤层注水和排放钻孔等防突措施必须按照设计要求执行,凡排放钻孔数量和深度不够的,通防部不得进行效果检验,否则,对通防部效检人员罚款50元,对通防部长罚款100元。
4、突出危险采掘工作面排放孔施工数量或深度达不到设计规定,而要求通防部进行效果检验的,每个排放钻孔对施工区队跟班队长罚款20元,对施工区队主管队长罚款30元。
5、通防部效果检验人员到达工作面现场后,若因施工区队钻机故障或钻杆配备不全,10分钟内不能进行效果检验的,每次对区队跟班队长罚款100元,对区队主管队长罚款50元,因此影响工作面正常生产的,责任由施工区队承担。
6、井下各采掘工作面压风自救装臵无风或不能满足供风需求的,每个对责任单位主管队长罚款20元。
7、井下各隔爆设施安设地点,水量不足或用铁丝吊挂的,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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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20、以上“一通三防”奖罚均纳入周评估考核,除瓦斯超限事故扣3分外,其余奖罚项目均对相关单位加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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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