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一瓦斯事故应急预案
煤矿瓦斯超限是导致煤矿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瓦斯超限就是事故,一旦在隐患排查中发现瓦斯超限,应立即查清原因排除隐患。为减少瓦斯事故造成的损失,及时、有效地处臵,特制订瓦斯事故应急预案。
1.本预案应用于监测中心站机房,监测值班员对于瓦斯超限后所采取的措施。瓦斯爆炸事故预案、瓦斯燃烧事故预案执行《陈四楼矿应急救援预案》。
瓦斯超限浓度的界定:
(1)采掘工作面、上隅角及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0.8%ch4;(2)采区回风巷风流瓦斯浓度≥1.0%ch4;
(3)采区回风巷内电气设备或配电点上风侧10—15m瓦斯浓度≥0.5%ch4
(3)被串工作面进风流瓦斯浓度≥0.5%ch4;
(4)打钻钻孔施工点回风侧5m内瓦斯浓度≥0.8%ch4;(5)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浓度≥0.75%ch4;(6)有计划排放瓦斯,第一汇风点下风侧10m处瓦斯浓度≥1.5%ch4;(7)其他地点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范围。(8)对于正常瓦斯电闭锁功能测试出现的瓦斯告警信息不认定为瓦斯超限;对于因故障或调试造成甲烷传感器显示的瓦斯异常假值不认定为瓦斯超限。
2.对于上述地点瓦斯超限后,监测中心站值班员必须在1分钟之内手动开出瓦斯超限地点的控制端口,达到切断被控电源的目的,并查看被控设备的通断电情况。
3.对于上述地点瓦斯超限后,监测中心站值班员必须在5分钟之内报告完毕。汇报程序:矿调度室、通风队值班队干、向瓦斯超限地点责任单位值班室、监测主管、通风副总工程师、矿总工程师、矿长报告。
4.监测中心站值班员报告内容。“×××时间×××单位×××工作面(或回风流或回风隅角)瓦斯超限,当前值××%,最大值××%,目前呈××(上升或下降)趋势当前被控设备处于×电状态。汇报人×××”。
在报告至矿总工程师、矿长时,必须说明事故情况已经报告给谁。
5.监测中心站值班员要认真规范作好事故相关汇报记录,以备后查。
二安全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
1.监控值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履行监控值班员交接班制度,时刻注意监控系统运行情况。
2.监控值班员严格照《煤矿安全规程》及行业标准设臵各测点的报警值、断电值、和复电值。
3.监控值班员根据井下监控设备安装地点以及行业技术参数及时更新中心站各测点的相关信息。
4.中心站出现异常信息或异常现象时,监控值班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汇报。
5.监控值班员发现某地点瓦斯浓度超限时,应立即按照瓦斯超限汇报制度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进行汇报,以便制订相应措施。
6.监控值班员认真填写当班中心站运行日志、故障登记表等各种记录,做到准确无误。
7.交接班时,监控值班员应将系统运行状况、班中出现问题以及处理情况对手交代清楚。接班人员确认后,交班人员方可下岗。
8.监控值班人员每班必须打扫中心站主机及相关设备卫生,保证工作场所干净整洁。
井下安全仪器监测工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矿山安全法》,并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做好安全工作,避免事故发生。
2.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分配,积极完成各项安装检修任务。
3.熟悉本系统的《技术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对监控系统所关联的设备能熟练、准确地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拆卸设备零部件。
4.认真填写有关记录,若遇特殊情况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5.监控设备实行区域包保责任制,督导对所包区域内的施工单位保证监控设备完好、杜绝失爆,设备上架电缆吊挂规范,监测电缆必须使用本安型接线盒规范连接,保证监测数据采集和上传的实时性、准确行和连续性。
6.坚持“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原则,井下巷道及峒室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安设各类型传感器,并且要求实现瓦斯超限报警功能和自动断电功能灵敏、可靠。
7.认真搞好井下监控设备的检修工作,定期巡查,做到线路敷设符合规定,吊挂整齐,传感器标校准确,保证监控数据的真实性,并认真及时填写各类表格记录,以备后查。
8.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知识,提高调试和处理故障的能力。
9.爱护监控系统设备和设施,遵守治安、防火、卫生等各项规定。
四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监控系统技术资料要由专人保管图纸、技术资料,每月进行一次档案整理工作,图纸资料分类明确,以方便核查。
2.监控系统(设备)布臵图、系统布臵电子图等每月进行一次绘制,每月根据现场采掘工作实际情况及时修改补充,确保图纸的真实性、准确性。
3.监控系统日常各种记录在每月月底进行及时分类归档封存,以备查阅,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一年。每遇调整系统布臵时,应及时修改补充设备台账。
4.本单位其他科室人员使用图纸、技术资料都必须出具相关证明,并严格作好记录。凡查阅、使用档案资料,必须经单位负责人同意,无权查阅监控系统其他的技术资料。
5.监控系统技术资料属于内部机密,保管及经手人员必须做好相关保密工作,不得告知其他单位人员。
五安全监测人员值班及交接班制度
1.监控值班岗为重点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经过专业人员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值班员进行现场对手交接班。15:30——15:50、7:30——8:00分别为早班→中班和夜班→早班交接班时间。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脱岗,睡岗现象。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班时要对所有设备进行检查和交接,并履行签字手续。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应把监控系统所属各个设备运行状态、上班出现的异常故障情况对接班人员进行说明,以便接班人员掌握地面设备运行状况及井下设备运行情况。
3.监控值班员当班期间与井下安全监测工、瓦检员等密切配合,每班校对井下测点和瓦斯监控系统主机显示数据,确保监控系统的准确性。井下安全监测工对现场安装、拆除的监控设备,监控值班员要及时正确在监控主机上增加、删除其端口设臵,并在《安全监测中心站运行日志》上记录在案。确保监控主机测点名称与井下现场监控设备的地点对应以及相关技术参数的配臵符合行业规定。
4.值班人员不得随意更改设臵和属性,操作过程中禁止添加、拷贝、删除和卸载任何文件。对手交接班时,两班值班员要同时对监控系统服务器、主机、环网设备等相关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的完好并现场完成交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记录并由交班值班员负责处理,并汇报值班队领导。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7.井下安全监测工发现各类监控设备的隐患和潜在隐患时,要及时处理并查明原因,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
8.矿分管科长、矿总工程师、矿长应经常通过监控系统显示终端了解安全监控系统情况,以便更好地指挥矿井安全生产。
9.通风副总应经常组织监控系统相关技术人员分析、研究监测系统的数据,结合井下安全生产情况,掌握矿井瓦斯及其他工况参数等变化规律,及时制定科学合理的防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