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人员岗位管理量化办法

根据《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空岗竞聘工作的通知》(xx人社职字〔xxxx〕xx号)、《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xx市事业单位人员岗位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xx人社〔xxxx〕xx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办法:

(一)工龄:每满一年计1分;

(二)任专业技术现职年限:每满一年计1分;

(三)有效学历:研究生学历计5分,本科学历计4分,专科学历计3分,中专及高中学历计2分;

(四)职务:副局级及以上计5分,正股级计3分,副股级计2分,科员1分;

(五)年度考核。近三年考核等次,考核等次为优秀的每次计3分,合格等次每次计2分,合格以下等次的不计分,连续三年考核等次为优秀的计10分。三年考核中有一年不合格的取消竞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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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为以上各项得分的总和,在实施竞聘上岗、竞争评审或竞争考试时,竞聘委员会按得分情况确定人员。

根据《xx市事业单位人员岗位管理实施意见》(xx人社〔xxxx〕18号)文件精神,局确定每年集中六月份办理竞聘业务。

本办法由局岗位竞聘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