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伦煤矿检身管理制度

全伦煤矿井口检身管理制度

为保证职工的安全,维护好人员上、下井的正常秩序,根据本矿实际情况,特对人员上、下井做如下规定:

一、人员一律从主井上、下井,到联络巷以后再分别到副井、风井施工地点,否则一律按违章处理。副井、风井实行“封闭”管理,严禁行人(除经调度室同意有关工作人员以外)

二、轨道维修、风筒维护、吊挂电缆等需要在副井、风井上下时,需提前请示调度室,调度室同意后方可上下,并做好检身记录

三、副井、风井把钩工兼做井口检身工,当调度室同意人员上、下时,负责对下井人员进行检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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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严禁任何人私自携带国家财产和炸药雷管升井,一经发现,除按矿有关规定处罚外,交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九、外单位入井参观学习人员,必须要有矿派专人带领并遵守有关规定,否则不得入井

十、检身工不得脱岗必须现场交接班。交接班时要交接清楚有关事项,擅自脱岗,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