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

1、井下作业职工着装符合安全规程及公司要求,戴安全帽、佩戴标志、持证上岗,有一项不按规定做,罚款50元

2、各岗位运行人员要具有高度责任心,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确保管理到位,令行禁止,形成良好的生产工作秩序,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视情节予以100–500元罚款

3、各岗位要认真巡视设备运行情况,及时掌握设备缺陷,发现缺陷及时报告,并做好记录。对设备缺陷发现不及时或未及时汇报按矿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及考核细则处罚。

4、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提前进入现场,了解作业环境、设备状况,杜绝疲劳上岗、酒后上岗,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处理

5、交接班及其他记录采,要求记录整洁、清楚、详细、完整,不得任意涂改,不符合要求按矿下发的规定处罚

6、井下工程质量按质量标准化要求进行。质量不达标的给予一定金额的处罚,并要求从新施工。

7、认真执行生产设备清洗制度,保持生产设备的清洁,不按要求执行视情况予以100—200元罚款

8、采取适当措施保护好设备配置的灭火器的铅封、喷嘴、喷管及年检标签,保持灭火器的外表清洁,达不到要求予以50

元罚款。

9、掘进机上的电缆应布置整齐,不能泡在水中,拖拉电缆时掘进机电缆长度不能大于40米,违反规定按习惯性违章处罚

10、井下各点要保持室内卫生、物品摆放有序,损坏的东西及时更换,违反规定视情节予以50—200元处罚

11、各单位到井下进行检修要做到文明施工,检修工具、备品配件摆放有序,废旧配件、废旧电缆,流水管路、截齿等不能随处乱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达不到要求视情节予以100—500元的罚款

煤矿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建平鸿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二井

2013年

第二篇: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

1.目的

增强现场监理人员安全管理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切实做好施工安全监督工作。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土建各监理部、项目部。

3.职责

根据国务院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4.工作程序

4.1根据现场安全生产管理需要,对新入职员工及新上岗的现场监理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及安全管理培训;

4.2成立项目安全文明检查小组,每月组织施工单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4.3每个项目要结合工程特点编制《安全生产监理细则》

4.4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每月必须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专项会议

4.5现场监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及地方政策、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督促施工单位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和标准组织施工

4.6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建全安全管理体系及建设工程重大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7现场监理人员必须掌握安全管理依据、安全管理方法及安全管理措施,检查时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并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如遇到下列情况,监理人员要及时向项目总监和建设单位汇报,并下达《暂时停止施工通知单》:

4.7.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时;

4.7.2.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4.7.3.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4.7.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4.7.5.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4.7.6.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时;

4.7.7.出现安全事故时

4.8发现施工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施工单位拒

不整改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安全隐患报告书》要求一式三份。

4.9现场监理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按有关安全规范做好各种防护措施;如:配戴安

全帽、衣着整齐、佩戴工牌、穿着硬底鞋等。

5.相关记录

5.1《安全生产监理细则》

5.2《安全管理措施》

5.3《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5.4《监理单位安全检查汇总表》

5.5《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5.6《暂时停止施工通知单》

5.7《安全隐患报告书》

5.8《安全专项会议纪要》

5.9《安全交底及安全管理培训记录》

6.本制度由土建事业部归口管理

编制:审核:批准:

第三篇: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规范员工作业,确保各项生产安全平稳、有序运行,针对作业区生产现场运行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禁脱岗、睡岗、窜岗、酒后上岗和岗上饮酒

2、进入油气区所有人员劳保穿戴齐全规范,严格遵守油气区安全管理规定,接受岗位人员的安全提示和教育,在岗位人员的陪同下检查指导工作

3、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油气生产场所,进入生产现场人员随意更改流程,挪用设备

4、进入生产现场严禁吸烟、乱扔烟头、接打手机和随意使用明火

二、油罐安全管理制度:

1、油罐安全附件齐全,每月将阻火器、安全阀、呼吸阀进行清理保养,油罐进出口闸门、阻火器必须有效跨接、防雷防静电接地线齐全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量油操作,严禁穿带铁钉鞋上罐,油罐量油作业必须用标准量油尺选择上风向量油。夜间上罐量油时必须使用防爆手电,雪天上罐量油前必须先清理干净梯子、罐顶积雪,油罐顶严禁存放棉纱、量油尺等物品,量完油后,盖好油罐量油孔,严禁将罐内油气随意排放。

3、打油泵电机有良好接地,旋转部位护罩齐全可靠,各连接处严禁跑冒滴漏

三、消防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1、按规定备齐消防器材,只有一具储油罐的井点,最少配备两具8kg灭火器和一具35kg灭火器;两具或两具以上储油罐的井点,最少配备四具8kg灭火器,两具35kg灭火器,进流程井组依据井数适当增加灭火器数量,岗位人员负责每月进行检查、保养,实行挂牌制

2、发现有喷管龟裂、压力不正常、筒体裂口凹陷,压力表、铅封、保险销损坏等现象及时上报井区更换

3、消防器材妥善保管存放,严防雨淋、暴晒,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腐蚀场所

四、罐车及装卸油台安全管理制度:

1、所有的罐车进入装卸油台前,必须将车辆防火罩关闭,装卸完油后,罐车离开装卸油台方可打开防火罩

2、装卸油前,必须接好静电接地线,熄灭井场加热炉、明火,待油装完半小时以后,再按照点火操作规程进行点火

3、装卸油现场有灭火器材进行戒备,使用内带铜丝的装油鹤管并延伸至罐车底部。装卸油过程中,罐车驾驶人员必须在驾驶室内戒备,以防发生意外事件时能够及时驾驶车辆撤

离。

4、装油后,盖好油罐量油孔,清理干净打油泵卫生,打油泵盘根不刺不漏

5、装卸油台范围内严禁用明火烘烤车辆,严禁在装卸油台进行车辆维修

五、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所有线路必须使用标准符合用电设备功率的电线。用电线路必须走线规范、不得跨越可燃物架设。

2、用电线路由专业电工架设,用绝缘胶带密封至少3层以上,严禁岗位员工私自乱拉乱接、整改线路

3、所有配电室电缆沟、电缆线必须进行砂封,每天进行检查,看有无进水、鼠洞等

4、没有安装室内取暖炉的井点,取暖设备只能使用厂部统一配发的电暖器,禁止私自使用电炉子或其他用电设备

5、取暖设备距离可燃物不少于1米,以防烘烤引发火灾

6、电热毯只用来人员在睡觉前暖床使用,人上床睡觉时必须断掉电源

7、人员离开房屋前将取暖设备断电,防止意外发生

8、对取暖设备及线路每天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后停止使用并及时向井区汇报以防发生人员触电事故,严禁非电工人员进行各种电路维修

9、井区电工每周对所有电路进行检查,对检查出问题及时整改

10、所有临时用电作业必须办理临时用电票,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后由专业电工接电

六、用气安全管理制度:

1、点加热炉,坚持“三先三后”的原则,即先检查后点火,先点火后开气,先检查后离去。坚持“三不点”的原则,没有检查不点、有渗漏点不点、炉膛有余气没吹尽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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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各工程队在排土场、煤场作业时必须有现场管理人员,负责处理及时排除各类不安隐患、及时处理各类事故,发现无现场管理人员或有失职现象时,检查人员将对其处以500元/次的罚款

8、在作业现场发生任意破坏牧民草地、乱扔杂物‘打架斗殴、喝酒、破坏公共财物等不良现象时,处罚所属工程队1000——5000元的罚款

9、凡在非作业地段、运输道路路面上、生活区乱倒剥离物、杂物12小时之内不予清运者,检查人员发现一次将对其处以500——1000元/次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