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公司工程管理办法

信息分公司文件信息„2006‟33号

关于印发《信息分公司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

《信息分公司工程管理办法》已经分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制定和实施《信息分公司工程管理办法》是分公司贯彻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在工程建设方面)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规范业务技术管理,加强过程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保证。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办法》要求,精细管理,规范操作,提高效率,严守纪律,确保工程建设各项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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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年六月十五日

主题词:工程管理办法通知抄送:机关各部门。

信息分公司办公室

2006年6月15日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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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公司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工程管理,实现工期、质量、造价的三大控制,推进工程管理中的廉政建设,依据集团公司《关于印发专项资金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内部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等工程管理规定,结合分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工程系指集团公司下达给分公司维简、大修计划的工程。

第三条工程管理实行分公司经理领导下的集中统一管理、分管副经理或副总工程师项目责任管理及应用开发部具体负责管理的制度。

第二章

计划与设计

第四条分公司工程实行计划管理。经营管理部负责工程计划管理。原则上优先安排集团公司急需要上的和影响分公司安全生产的工程建设项目。

第五条工程计划的提出。每年第四季度,由分公司分管经理组织相关部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就下年度工程项目提出建议计划。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拿出项目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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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附图纸和资料。主要包括。项目概况、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项目的技术方案、概算、工期和效益、结论和建议。由经营管理部汇总,提交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

第六条分公司确定的项目,由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设计,总工程师或分管经理组织审查,报分公司经理批准。经营管理部负责行文报集团公司立项。批准立项的工程,应用开发部负责计算机系统的项目设计;运行管理部负责通信系统的项目设计。

第七条设计图的预算由应用开发部编制。审查后的图纸,要求图签签字规范完整。应用开发部负责设计图纸和预算的报批,集团公司承包责任书签字后,交经营管理部办理下达正式计划的手续。

第八条集团公司下达的工程计划,由经营管理部报分公司经理签批后下达执行。对未下达正式计划之前,确系特殊原因急需开工的项目,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并经分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施工。

第九条集团公司审计以外的项目、工程预算,须经分公司审计人员审计,否则不得施工。

第三章

第十条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以下称招标控制价工程)都必须进行招标。造价在50万元以下的工程,由分公司组织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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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分公司成立工程招(议)标领导小组。分公司经理为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经理为副组长。下设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主任由分管副经理或副总工担任,成员由分管副总、开发部、运管部、经营部等部门技术业务人员组成。纪检(监察、审计)、法律部门负责人参与监督。评标委员会职责:

一、审定投标单位

二、实施招(议)标程序

三、确定中标推荐单位,报招(议)标领导小组审定。招(议)标领导小组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在推荐以外单位确定中标。否则,须经评标委员会复议。

第十二条招(议)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用开发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部门指派专人参与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审核招标控制价工程的施工图纸,确定招标范围,报招(议)标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进行招(议)标

二、编制招标控制价工程的招标文件和方案

三、负责向招(议)标领导小组报批工程招(议)标计划、招(议)标方案和招(议)标结果

四、预审投标人资格

五、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召开预备会对招(议)标文件进行答疑

六、协助评标委员会主任组织开标、询标和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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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执行招(议)标结果,依法与中标人签订技术协议和施工合同

第十三条设备零购项目,按照项目审批程序由经营管理部负责组织落实。纪检、监察、审计部和法律顾问参加主要设备、主要材料的到货验收。

第十四条非招标项目施工单位的选择,由应用开发部提出初步意见,报招(议)标领导小组确定。

第四章

合同管理

第十五条工程施工实行合同管理,施工合同应明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权利、义务、质量、工期和造价。签订施工合同时,项目责任人与施工单位责任人要签订工程施工廉政责任书;没有项目责任人的,由应用开发部签订。

第十六条合同签订前,首先由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及技术部门签订技术协议。然后由应用开发部办理合同审查联签表,报分公司经理委托人(一般为项目负责人)审签施工合同。应用开发部办理施工合同的相关手续。

第五章

工程管理

第十七条工程实行项目负责制,做到工程项目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重大工程项目负责人由分公司副总工程师以上领导担任。无委托项目责任人的工程,由应用开发部负责。对实行项目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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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的工程,项目责任人全过程负责工程的工期、质量与投资。

第十八条施工合同签订后,由总工程师或委托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应用开发部、相关部门及施工单位对施工图纸进行交底,对技术组织措施、安全措施等进行严格审签。应用开发部负责开工报告的审核,并签署意见,报分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开工。

第十九条应用开发部负责工程施工管理。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进行,对隐蔽工程验收,须签字齐全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施工单位需要办理图纸修改、设计变更等事宜,应书面提出申请,经总工程师或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监察、审计现场确认,报分公司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图纸修改或设计变更。需要集团公司批准的由应用开发部负责办理。

第二十条监察审计部门对工程工期、质量、造价的主要环节进行监察和审计。发现问题并调查核实后,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应用开发部提出整改要求,应用开发部应将整改情况书面向监察审计部门提交回复。

第二十一条按月组织工程形象进度验收。每月下旬由分管副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组织应用开发部、施工单位、经营、监察、审计、监理等部门参加验收并共同签认,报分公司经理审批。应用开发部负责编制月度统计报表报送相关部门,并以此作为拨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

第二十二条

工程建设应从严控制造价,严格执行承包责任书确定的包干资金,超支不得进行工程决算,并要分析原因。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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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管理部应深入施工现场,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和现场施工情况,督促计划的落实。

第二十三条工程预验收

一、工程完工后,实行预验收制。由分管经理或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应用开发部、运行管理部、使用单位、财务、监察、审计等部门参加。预验收要形成预验收报告,对工程整体质量予以认定,对存在问题要限期整改。

二、设备预验收。重大生产和安全设备由分公司分管经理组织使用单位、运行管理部、应用开发部、经营管理部和监察、审计等参加验收,对设备运行情况予以认定,形成设备预验收报告。一般性设备由主管部门组织经营管理部和使用单位预验收,并形成预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

三、预验收合格的工程,实行试运行制。试运行工作由分管经理统一组织,使用单位具体负责。试运行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进行。对预验收合格且具备试运行条件的工程,在预验收报告上要明确。根据试运转情况,在规定期限内由使用单位和技术主管部门提出试运转报告送应用开发部。试运行期间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由应用开发部负责协调解决。

四、试运行合格的工程,由分公司申请集团公司对工程进行正式验收。正式验收合格后,由分管经理组织应用开发部和使用单位签订“工程移交使用书”。工程即正式移交投入使用。

五、工程移交使用后,应用开发部提交工程项目分类明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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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经营管理部负责办理固定资产转资手续。对应划入集团公司有关单位和部门的设备,应用开发部必须详细说明并提交清单,由经营管理部负责办理分割移交手续。运行管理部负责分公司新增设备实物的造册和管理。

第二十四条工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应用开发部负责联系解决。属设备质量问题,由经营管理部负责联系解决。保修期满后,由运行管理部负责联系解决。

第二十五条工程竣工资料。施工单位必须报送叁套,公司档案室、使用单位和财务决算各一套。手续不全,不得进入财务决算。工程未经验收不得使用,否则,一切后果由使用单位负责。

第六章

资金管理

第二十六条实行一工程一决算。工程竣工验收后,实行项目负责制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及时组织应用开发部、经营管理部、监察、审计进行工程决算。决算工作要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按照招标文件、施工图纸、隐蔽验收单、工程变更单等严格进行。

第二十七条工程资金安排。由应用开发部负责报送月度资金付款计划交经营管理部审核,报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并经经营经理和经理审批后,经营管理部拨付。所有工程必须按工程造价的5%留足质保金,待保修期满经检验质量合格后支付。质保金由应用开发部和经营管理部分别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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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根据纳税属地管辖的规定,市外施工单位在公司内承揽工程,其安装费、劳务费发票必须在属地税务部门开具。在工程合同签订时应予以明确,经营管理部负责审核、监督。

第七章

工程管理纪律

第二十九条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下列规定之一者,经纪委、监察、审计核实后,是管理人员的,一律给予撤职处分或免职处理;是一般职工的,给予留用察看一年的处分,并待岗半年以上;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不准未经立项、未履行报批手续,擅自组织工程施工;不准擅自改变重大施工方案、变更设计、突破审定的范围和标准

二、不准以任何形式规避招议标,不准插手、干预正常招投标活动;不准让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三、不准泄露标底、参考价及评标等情况,或串通、勾结任一投标方

四、不准定标后擅自与中标以外单位签订合同

五、不准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施工

六、不准隐瞒工程施工中存在的安全、质量、技术等方面重大问题

七、不准利用职权吃拿卡要,向施工单位强行推销或变相推销物品,转嫁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或接受施工单位馈赠的钱物及高档消费娱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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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不准擅自向施工单位无偿提供设备、材料,或在工程验收、资金支付过程中,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企业利益损失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分公司小修项目管理比照本办法执行。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下文日起执行。

第三十二条此前分公司有关工程管理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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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分公司工程管理办法xxxx分公司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的适应建筑业市场,充分发挥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各自的职能,规范分公司管理水平和提升风险控制能力,提高经济效益,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xxxx分公司(以下简称为“分公司”)及所属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为“项目部”)。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主要编制依据为:

(一)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业规范、规程、条例

(二)xx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集团公司”)印发的《施工项目股份化经营通知》、《施工项目内部文明工地评价管理办法》、《施工现场品牌形象实施手册》、《建筑工程依法合规施工管理办法》、《集团工程项目管理手册》、《施工项目经理诚信考核办法》等

(三)xxxxxxxx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印发的《工程项目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等

第四条分公司按照本管理办法对项目部进行全过程的指导、监督、管理和控制。

第二章

项目组织机构

第五条项目组织机构成立

(一)成立条件。分公司承揽的工程项目,公司已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或其他特殊情况经公司研究同意后,组建项目组织机构。

(二)成立程序。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分公司向公司提交成立项目组织机构申请→公司选拔项目领导班子人选→下达项目组织结构成立和人员任命文件→公司派驻相关人员。

(三)项目领导班子组成。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财务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项目质量负责人。

(四)项目领班班子任命原则。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财务负责人由总公司提名,项目副经理、项目安全负责人、项目质量负责人由分公司提名报公司批准。

(五)项目其他管理人配备原则。项目一般管理人员由分公司提名报公司批准。

(六)人员任命文件。分公司在项目进场之前,向公司工程技术部提交成立组织结构申请,申请内容包含拟组建项目部的人员名录,经公司工程技术部和行政部审核并提交公司领导审批后,下发项目组织机构成立及人员任命文件。

第六条人员配备

(一)分公司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配备足够数量的管理人员开展项目部管理工作,管理人员包含但不仅限于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财务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项目质量负责人、合同计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施工员、试验员、测量员

(二)项目部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及任职资格应当符合国家、地方行业规定,满足建设单位对合同履约的人员要求

(三)公司有权更换不能够胜任工作的任何项目管理人员

(四)从业人员资格

1、分公司配备的项目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岗位任职资格,管理人员资格证件与施工单位名称应保持一致,如建造师、安全b类及c类证书注册单位名称需与施工单位名称一致

2、从业资格。项目经理必须持有相应级别、专业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b类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相应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质量负责人应持质量员证,安全负责人应持安全c类证书及安全员证,其他岗位人员应持相应行业资格上岗证。

(五)项目关键人员劳动合同及保险缴纳要求

1、项目关键人员指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

2、分公司做好自行提名的项目关键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及社会保险缴纳工作,具体办理工作分公司与公司行政部对接

(六)工程文件签署

分公司监督项目部按照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施工管理签章文件目录》做好文件、资料签署管理。

第七条人员费用的承担

公司提名的项目管理人员由公司制定薪酬标准,分公司提名的项目管理人员由分公司制定薪酬标准,项目所有管理人员支出均计入项目成本,由分公司承担。

第三章

技术管理

分公司应当依据国家《施工组织设计规范》、《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规范,及时督促相关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各类专项施工方案与管理方案。有效规避和防范工程技术风险,确保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

第八条方案编制审批流程

(一)施工组织设计、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临电方案编制审批流程:项目技术人员编制→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如有重大变更须经公司技术负责人重新审批。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审批流程:项目技术人员编制→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分公司组织专家论证会方案完善后实施

(三)一般专项施工方案及专项管理方案审批流程:技术人员编制→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批准

(四)由专业分包单位负责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经专业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再报项目部审核批准。若属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报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第九条施工组织设计、各类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要求

(一)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职业健康安全计划、环境计划是项目管理的综合性纲领性文件,依据工程合同、设计图纸以及各类规范、标准、规定和文件等编制,编制质量要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指导性

(二)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应保证采用的施工方法与技术措施先进、管理措施与控制措施可行,在满足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有效降低工程施工成本

(三)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规范要求进行编写,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①工程概况、②编制依据、③施工部署、④主要分部分项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⑤施工保证措施、⑥劳动力计划、进度计划、施工总平面布置图⑦计算书及附图

第十条报审管理规定

(一)报审时间规定

1、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环境计划、职业健康安全计划应提前10个工作日向公司报审,公司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并写出书面审批意见

2、专项施工方案应提前7个工作日向公司报审,公司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并写出书面审批意见

3、项目开工前,分公司必须向公司工程技术部提交工程项目有效施工图纸一份及项目施工方案编制计划清单

(二)方案报送规定

1、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向公司报审时,应提供最少一份书面资料,并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表。若由专业分包单位或建设单位指定分包单位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还应附分包单位审批意见表。

2、按照公司审批意见,分公司要求项目部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后,再报送监理审批

3、按监理审批意见,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后,分公司向公司报送一份书面资料和一份电子版存档备案

(三)施工方案管理要求

1、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按审批权限划分及时报审,未经过审核、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视为无效文件

2、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批,一律不准施工。擅自施工出现责任事故,分公司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3、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严格履行审批签字手续,未经审批人许可,他人严禁代签

4、通过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前,项目部应组织召开方案交底会,向相关项目管理人员、分包管理人员、作业班组长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交底工作

5、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实施过程中,任何管理人员、施工班组和作业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擅自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变更。若因施工需要必须进行变更的,应履行变更审批手续。

第四章

进度、统计、vi管理

第十一条进度管理

(一)分公司及项目部全面履行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有关工期方面的承诺,因项目部原因未能按合同承诺工期完工,或节点工期未能达到约定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分公司承担

(二)项目进场后分公司应组织项目人员合理安排本工程总体进度计划,每月对整体进度计划进行检查对比,若有滞后应及时调整进度计划并落实相应的赶工措施

(三)以月为单位在每月25日之前,分公司应向公司工程技术部书面上报施工月报,施工月报的编制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本月项目完成的产值、形象进度、下月进度计划、存在的问题及影像资料等生产信息,具体按照公司制式进度报表填写

(四)项目进度不能满足建设单位要求时,公司有权制定相应的赶工措施,分公司及项目部应无条件执行

(五)分公司及项目部应安排专人做好项目的计划统计工作,项目进场15日内,将计划统计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至工程技术部

(六)分公司严格按照xxxx集团vi品牌形象手册规定布置办公场所及施工现场,vi手册在xxxx集团主网站文化视窗栏自行下载,具体可与公司安全部或工程部对接

第十二条项目产值及公司利润扣缴

(一)每月25日之前,分公司安排专业计划统计人员向公司工程技术部上报各项目完成的产值,并及时答复公司在项目进度产值方面的质疑

(二)每月上报的产值应与现场实际进度相匹配,项目有工程量清单的按照工程量清单计算产值,没有清单的按照市场价或当期信息价组价计算产值

(三)工程最终产值以竣工结算为准,施工过程中,如有变更分公司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工程技术部报告

(四)利润扣缴。公司按照项目实际完成的产值数计算公司应得利润。

第四章

质量、创优管理

第十三条质量管理

(一)分公司必须严格要求项目部按照国家法律、规章制度、条例、行业规范、标准、设计图纸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二)项目部应全面履行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施工图纸等有关质量方面的要求,因项目部原因未能达到合同、施工图纸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分公司承担

(三)项目进场后,分公司应督促项目部编制整体质量计划及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计划,过程中做好导线点复测、图纸会审、原材料复试、隐蔽工程验收、技术交底等质量管理工作

(四)项目部应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地区资料编制指南,及时规范编制各种工程技术资料,竣工资料整编成册后,向建设单位、工程竣工备案单位提交。因不能按期提供相关工程技术资料,导致不能及时交竣工验收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分公司承担。

(五)分公司应严格要求项目部按照公司《工程项目考核管理办法》中技术质量部分考核评分表和集团《内部文明工地评价管理办法》第三部分工程质量创优达标每月进行自检,及时整改日常管理中不足之处

第十四条工程创优、创新

(一)工程创优创新范畴

1、工程质量创优。省市级qc成果、省市级优质结构工程、省市优质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詹天佑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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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办法由甘泉县供电分公司生技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2011年5月1日起实行

3、本办法列入公司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