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纪检监察工作总结范文

2009年,在市纪委和市国资委党委的领导下,市国资委纪委深入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国企纪检监察工作,以加强党性修养和弘扬优良作风为重点,以构建与国资监管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惩防体系为主线,紧密结合国有企业实际,围绕发展抓监督、围绕发展反腐败,坚持改革创新,狠抓任务落实,促进市属国企持续稳定健康和谐发展。全年开展以“加强作风建设,保障科学发展”为主题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113名企业领导人员接受反腐倡廉教育;新出台国资监管制度5个,初步形成国资监管的制度体系;各企业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开展效能监察,新建制度3项,修订48项制度,堵塞了漏洞;推进源头防腐工作,促进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纪委负责人同下属企业领导人员谈话139人次,诫勉谈话9人次,领导人员述职述廉124人次,各级企业领导人员共上缴礼品、礼金、礼券和有价证券合计价值57.11万元。现将2009年市国资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市国资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国资系统建立了以党委书记和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明确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职责。根据市国资委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印发了《2009年市国资委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明确了各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所负的责任。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根据《关于市直有关单位落实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分工的通知》(珠党廉发〔2009〕1号)的要求,结合国资系统的实际,制定印发了《关于国资系统落实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分工的通知》,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将工作责任分解到各科室和市属企业。

(三)完成市属企业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对2008年度市属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党风廉政考核与经营者业绩考核一并进行。本次考核的市属企业共计20家,其中考评结果为“好”17家、“较好”3家。市属企业领导人员共计113人,其中考评结果为“好”109人、“较好”4人。对2007年党风廉政考核为“差”的港口企业集团原董事长高某扣罚2006年企业经营者年薪风险保证金94,900元。高某在任期内(2006年)发生高栏港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一号泊位软基处理工程滑坡事故,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2131.29万元),对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

二、加强监督检查,国企改革和发展顺利推进

(一)加强对企业改革改制工作的监督检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2009年是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关键的一年,市国资委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大规模整合国有资源。市国资委纪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证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的决策全面落实。对改革改制中出现的信访、职工安置等问题深入到改革改制企业中调查了解,找一些关键岗位关键人员谈话,妥善处理有关信访问题,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对一些苗头性问题,及时地进行提醒、打招呼,维护企业稳定,维护职工权益,推进企业改制改革。从目前情况看,各项改革措施基本到位,没有发生损害职工利益的现象,也没有发现重大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有力地保证了国有企业改革改制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对“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市属国有企业承担了全市“保增长、定格局”十大重点建设工程67个项目中的31项,总投资1116亿元。工程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国企纪检监察部门积极参与资金管理使用、招标投标、重要设备采购等方面监管,防止滞留、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防止违规操作等,确保扩内需促增长长效措施的落实。

(三)加强对“三重一大”等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国有产权代表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对国有企业重大投资、融资、担保、采购和工程建设等“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三、加强制度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完善

《中共珠海市委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任务分解方案》(珠委办〔2009〕12号)下发后,我委高度重视,以改革精神推动制度建设,以创新思路寻求治本方法,按照市委《任务分解方案》的分工,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把牵头负责和参与负责的工作进行分类整理,细化工作分工,并结合各科室业务工作,制定落实方案,将相关工作责任落实到科室、市属企业,确保监管工作落实到位。市国资委围绕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结合的原则,对照方案一项一项梳理,狠抓制度健全、制度创新、制度执行、制度落实

,今年重点完善了市属企业产权代表报告制度,制订了《珠海市市属企业国有产权代表决策工作管理办法》,加强国有资产动态管理;规范市属企业投资行为,制定了《关于规范我市市属企业证券投资行为的通知》,有效地控制和预防企业经营风险;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清理和纠正了职工持股行为,堵塞国有资产流失缺口;开展市

属企业工程建设招投标情况调研。各市属企业完善了公司章程,明确了出资人、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的职权,提高法人治理水平。

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国企领导人员“勤”“廉”意识进一步增强

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根据国资系统实际,7月28日我委印发了《市国资系统2009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珠国资党委〔2009〕38号)。市国资委机关和市属企业围绕“加强作风建设,保障科学发展”主题,针对全体党员,重点是市属国有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加强思想教育和行为规范。各单位党组织采取了支部学习会、专题学习会、中心组学习会、民主生活会等形式重点学习了《反腐倡廉教育读本》、《从政提醒》、《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内容,观看了《国门惩腐》、《天使情怀》、《扬正气促和谐》等电教片,配合市纪委、监察局制作的《腐败“三人行”》电教片开展违法违纪案件剖析,剖析他们抵制不住金钱诱惑,大搞权钱交易,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思路根源。市属企业还邀请了市纪委姜建平副书记、吴文莱主任等做专题报告、给企业领导人员上警示课,围绕加强作风建设、规范领导用权、坚持廉洁从业、保障科学发展作专题辅导。通过教育学习,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制约进一步加强,党员和党员领导人员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廉洁从业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进一步筑固。

五、加强对《若干规定》的贯彻落实,企业领导人员从业行为进一步规范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颁布实施后,市国资委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严格执行。一是结合今年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抓好廉洁从业教育。各市属企业认真组织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学习《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了解掌握规定的具体内容,自觉规范自己的从业行为。同时,为适应企业改革发展新形势,开展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意识、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教育以及正反面典型案例教育,将廉洁从业意识作为经营管理思想的重要内容加以培育,促使企业领导人员进一步筑牢了思想道德防线。二是认真组织自查,抓好廉洁从业规定落实,纠正违规行为。各企业在认真组织学习的基础上,认真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自查。一查个人,看有否违规行为,发现问题立即进行纠正;二查班子,对查找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加强整改;三查单位,主要是检查本单位规章制度,对照《廉洁从业规定》的各项要求进行修改、补充、完善。进一步规范企业领导人员出国(境)、职务消费、投资入股、兼职取酬等行为,积极推行企业领导人员任前廉政谈话制度、诫勉谈话制度,把《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执行情况作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作为企业领导人员考察、考核和任免的重要依据。从自查结果看,个别企业领导人员存在兼职取酬的情况,目前正在抓紧整改落实。三是抓好领导人员作风建设。把作风建设作为企业“四好”班子创建的重要内容,狠刹领导人员“吃喝风、推拖风、空谈风、浮躁风”等四种不良风气,大力弘扬默默无闻、任劳任怨的“老黄牛”精神,引导企业领导人员克服浮躁风气,踏踏实实做好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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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深化效能监察工作,促进委机关和市属企业提高效率、效益。加强对效能监察的组织领导,把效能监察作为国资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以省纪委暗访材料为典型,加强对各科室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推动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在市属企业中开展的效能监察工作,引导市属企业将效能监察工作融入管理,进入流程,规范运作,强化对经营管理者履职行为的过程监督。指导市属企业对效能监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堵塞漏洞,充分发挥效能监察在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和风险防范方面的监督保障作用。

五是查处腐败案件,维护出资人、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畅通信访渠道,认真排查梳理案件线索。突出重点,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在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中隐匿、私分、侵占、转移、贱卖国有资产以及企业领导人员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维护出资人、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

六是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作水平。根据职能定位,进一步深入企业、深入基层,学习企业管理、学习财务管理,学习和熟悉不同类型企业的生产经营流程,了解企业运营的过程和相关法规,掌握企业发展经营的关键环节,把纪检监察工作真正融入到企业改革发展中,为市属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