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科学发展综合评价考核指标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县域经济的决策部署,推动市新一轮经济倍增计划的实施,促进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根据《省县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综合评价办法》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下达市县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综合评价考核指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调整产业结构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目的,通过加快固定资产投入,大力发展三次产业,协调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确保市在全省县域经济科学发展综合评价中争先进位。
二、工作安排
1.建立指标体系
根据省政府确定的县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责任单位,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指标体系共设置经济指标、社会指标、质量指标三大类27项指标(见附件1)。
2.建立指标考核机制
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指标体系中确立17项考核指标(见附件2)。市政府以下达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考核指标年度计划方式,确定考核指标年度完成目标,年末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对于
未纳入考核的指标,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做好指标监测、预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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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履行指标报送程序。考核指标由各责任单位采集、审核,经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副市长审阅后,报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指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待领导小组审定后,方可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5.建立长效机制。采取季调度的指标统计责任单位于每年4月25日、7月25日、10月25日和12月25日前将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表和市与部分市(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比较表(见附件3、4)报送至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指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515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呈报领导小组组长阅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