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和完善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制度
为防范农村信用社经营风险,规范信用社治理和经营,内控制度的建立十分必要。内控制度是农信社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以科学化、法制化为基本理念实行自我约束的制度性建设。建立和完善信用社内控体系,促进信用社治理科学化、制度规范化、经营法制化,是信用社当前和今后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任务。
一、农村信用社内控制度建设存在的新题目
1、内控制度缺乏权威性。保证信用社的内控制度有效执行,必须建立有权威、有独立性的内控机构,这是建立信用社科学经营治理机制的需要。现实情况是,制度建立的多,真正执行的少。由于内部稽核职员是在联社的领导下,缺乏独立性,在对实施项目的检查中,面对查出新题目往往束手无策,只能在具体规范上作一些调整和纠正,很难对责任人作相应处理。
2、法人治理结构尚未真正建立。信用社固然按照规定成立了“三会”。制定了相关制度和具体规定,但就“三会”制度本身来说大多形同虚设,很多规定在实际操纵中难以执行,决策权、监视权、执行权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得到有效分离,由此也就很难对信用社法人代表实施有效的监视制约。
3、制度不落实。从目前信用社发生的各类案件来看,很重要的原因是内控制度落实不到位,违规违章操纵不能得到及时的纠正。在业务经营上,偏重于规模发展,对于内控制度的建立和落实重视不够。
4、制度建设不规范。一些新业务的治理制度跟不上,无法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而有的制度不完善,和信用社的治理实际脱节。制度制定不系统,信用社在内控制度建设中缺乏同一考虑,影响内控制度整体功能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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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4、加强会计工作控制和治理,严格核算制度和具体操纵。要规范会计操纵规程,实行岗位分工,严禁一人兼岗或独立操纵业务全过程。会计核算严格执行权责发生制原则,真实反映经营情况,确保会计信息真实性和可靠性。
5、构建完善的治理监控制度体系。一是对现行的某些内控制度进行调整和修订。二是要制定和完善内部责任体系。三是要按照从严治社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对于违规行为和失职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体系。要制定同一的内控制度,力求内控制度体系具有完整性、同一性,并努力使其规范化、科学化。
6、建立联社和信用社主任年审和离任审计制度,年终由稽核部分对信用社年度经营治理、权力使用、制度执行、工作绩效等情况进行全面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