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保险兼业代理在市场准入和后续日常性监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关于办理申请及变更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事项

的通知

各县(市)农信联社:

为做好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申报和变更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申报和变更,根据《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关于办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事项的通知》(冀信联字[2011]1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按照省联社要求,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申报和变更工作要于2月底前完成,在3月底前取得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目前全辖有600多个网点需进行许可证申报、22个网点需进行许可证变更,时间紧、任务重,各农信联社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组织有关申报资料并认真审核,确保资料齐全、合规,内容准确,保证全市申报和变更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严格审查,确保工作质量

目前接收的部分农信联社资料,存在很多问题,增加了办事处审查工作量及资料反复修改的时间。为提高组织资料效率,请各农信联社认真学习1月11日召开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申报培训视频会内容,同时对几点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各农信联社只上报机构清单(附件1)电子版

(二)附件2: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申请表

1、主营业务只填写办理存款、贷款、票据贴现、国内结算业务等

2、申请代理险种填写培训资料中的8个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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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申请办理资料手续齐全的联社,电子版按申请模版样式整理好后,于1月28日前上报。资料不齐全的尽快补齐手续,最晚于2月底前上报。原有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由于险种增加,要重新申请变更,变更资料电子版于1月25日前上报。

联系人:蒋彬彬联系电话:3107502邮箱:bdywqfb@163.com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