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市金融办工作总结[合集5篇]
xx年市金融办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金融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主题主线,把握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获批重大机遇,推动金融改革创新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升,金融业整体呈现出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取得新进展。2月10日,xx市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获得国家批复,明确了将青岛建设成为面向国际的财富管理中心城市的发展目标。财富管理成为青岛金融发展“金字招牌”。试验区获批以后,按照国家的总体部署,从体制机制建设、政策推动、资源聚集、环境营造等各个方面加快推进财富管理中心城市建设。市级层面成立了试验区发展委员会,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试验区建设各项工作。研究出台《xx市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并报送11个国家部委,以打通“一事一报”的通道。市政府相继与中信银行、建设银行、深交所等总部机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与各类金融机构总部在机构落户、市场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达成多项合作意向。密集举办xx金家岭财富论坛、中国证券业协会财富管理研讨班等高端国际论坛活动,财富管理中心建设氛围更加浓厚。
(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有了新提升。不断加大金融资源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力度,重点项目、新兴产业、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金融保障持续加强。重点项目建设方面,支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重点项目贷款比年初增加亿元,配合经济转型升级的战略新兴产业、海洋经济和绿色信贷贷款合计新增93亿元。涉农和小微企业方面,涉农贷款余额2224亿元,比年初增加184亿元,同比增长%,高于各项贷款增速个百分点。小微企业余额2473亿元,比年初增加160亿元,同比增长%,高于各项贷款增速个百分点。民生建设方面,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余额93亿元,同比增长%。外向型经济发展方面,保税港区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现货交易外汇管理政策试点获批,所实行的贸易项下前置美元保证金制度为全国首创;跨境人民币业务额达到亿元,同比增长%,居全省第一;对出口企业新增贷款亿元,有力推动外向型经济发展。
(三)金融产业总体规模迈上新台阶。自4月份全市各项贷款余额突破万亿元以来,青岛成为山东首个存贷款规模双双突破万亿元的城市。截至6月末,分别达到亿元和亿元;全市保险业累计实现保费收入亿,同比增长%;全市证券经营机构累计代理交易额亿元,同比增长%;金融业主要规模指标增速在国内同类城市位居前列。金融业对地方贡献更加突出,实现全口径税收亿元,同比增长%;实现地方财力亿元,同比增长%;实现金融业增加值亿元,同比增长%,增速在全市各行业继续排名第一。
(四)金融组织机构培育取得新突破。今年上半年,新引进培育中路交通财产保险公司、青岛港财务公司和舜丰村镇银行等7家金融机构,填补了多项金融业态。金融机构总数达到200家,其中外资金融机构达到27家。地方准金融机构稳健发展,上半年新设立小额贷款公司7家,总数达到42家,注册资本61亿元,贷款余额亿元。全市融资性担保公司达到61家,融资性担保业务在保余额155亿元,放大倍数倍。出台《关于开展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试点工作的意见》民间融资机构试点工作全面启动,全市首批16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完成登记注册,注册资本合计亿元。
(五)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呈现新亮点。“青港国际”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融资亿港元,全市境内外发行上市企业达到33家,发行股票36只,直接融资达到370亿元。7家企业在中国证监会待审,9家企业在青岛证监局辅导,8家企业启动境外上市工作。7家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功挂牌。上半年,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正式营业,挂牌企业达27家,展示企业达390家,已实现融资近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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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四)切实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组织金融机构与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项目开展融资洽谈和对接,引导金融资源向实体经济发展最需要、最关键的领域聚集。推动金融机构继续加大对“三农”、小微企业,以及蓝色、高端、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为就业、扶贫、助学等民生工程提供更大的融资支持,积极推进普惠金融发展。
(五)积极推进区域协同发展。加快建设金家岭金融聚集区,整合利用金融聚集区重大项目载体,全力以赴抓好金融机构引进、宣传推介和综合配套环境提升,不断提高金家岭金融聚集区知名度和影响力。同时加强区域协同发展,提升xx区传统金融聚集区功能,打造xx区高端产业配套区、xx区金融生态园区、西海岸离岸金融区、高新区科技金融区、蓝色硅谷金融教育科研区、“三农”财富管理区,形成特色鲜明、功能互补的发展格局。
(六)进一步优化金融发展环境。推进开展财富管理知识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树立正确的财富管理理念,提高市民辨识和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推进成立第三方理财机构行业协会等民间组织,发挥行业规范和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全市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维护金融稳定联席会议作用,完善风险处置应急机制,提高预警和处置金融风险的能力,继续扎实开展打击逃废金融债务专项行动,妥善处置重大信贷风险事件,切实维护金融稳定。